大學死黨終於結束七年的戀愛長跑,決定頭也不回的踏入愛情的墳墓——婚姻。而我呢,憑借多年革命友誼被光榮的委以重任——伴娘。
伴娘,伴娘,聽上去相當風光。其實就是幫著新娘前前後後打點大大小小的婚禮事宜。
“我不管,你不馬上回來,就是不愛我了,我的捧花也不要送給你了……”
電話那端傳來一陣獅吼。姑奶奶啊,晚上十點的火車,明天八點就到,這還不算馬上啊……“章璿子,我慎重的考慮了一下,我覺得我做你的伴娘不合適。”我語氣沉重的說道。
“為什麼呀?”
“因為我長得比你好看,我怕新郎看到我悔婚。”
“對這一點,我很放心,不存在這種可能。即使有,你也不用覺得愧疚,因為你不會成為我家哥哥悔婚的原因”
我很難過,因為章璿子說的很對。
璿子的男友是在她大學考駕照的時候“撿”到的。說起來就覺得世界真小。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居然是高中同學隻是不同班,璿子高中學習好,經常在優秀榜的前麵,而她家哥哥則經常出現在不良典型的榜單中。校園金字塔頂端的璿子自然和校園底層貧民李承帆毫無交集,但李承帆或多或少聽過璿子的名字、事跡、成績以及傳聞。對於這種學習寶寶,李承帆自然不感冒。大學時期兩人同城不同校,許是他鄉遇故知,因為學車這個契機,兩人以驚人的速度熱絡起來。終於在大三時候談起了膩膩歪歪的校園異地戀;本科畢業又火速同居,過上了沒羞沒躁的二人生活。七年的感情之路少不了磕磕絆絆,畢業後有那麼幾次,我還曾在半夜接到璿子哭哭啼啼,要死要活的騷擾電話。現在這丫頭終於修成正果了,我……好難過啊,荷包又要癟了。我的全勤獎、我的份子錢、我的新婚禮物;還有以後,將來這丫頭的孩子過滿月、過百天,天啊,我多麼希望我不認識這個人啊,多希望每一段友誼都保持在結婚前。
一上火車,我倒頭就睡。我很清楚自己是去做苦力的,未來的三天,我一定沒多少功夫睡覺。璿子給我訂了酒店,我一下火車就直奔酒店。剛放好行李準新娘的電話就打了進來。
“親愛的,辛苦啦。走,姐姐帶你吃一頓好久,好久沒回來了吧。”
嗯,確實好久沒回來了。我在安城讀了四年書,不敢說踏遍每個角落,但去過南邊,到過北邊,東進過,西行過;在這片土地跑完人生的第一次馬拉鬆,找到人生的第一份實習工作,認識了許多可愛的人,這裏就是我的第二故鄉。畢業六年了,這次我第二次踏上這片土地。我想死了這裏的腸粉,想死了這裏的豬肝涼皮,關於逛吃逛吃的四年的回憶一股腦兒全湧了上來。
璿子戳了戳愣愣的我,“想吃什麼,隨便點。姐姐決定親自下廚給你接風洗塵。”好啊,既然你這麼說,那我可就隨心所欲點菜了。你算是今天栽我手裏了。
“我要吃可樂雞翅、豬耳朵、佛跳牆……”
“給我打住啊,本準新娘做什麼,你乖乖吃什麼,哪那麼多事。”
哼,我就知道。
璿子在廚房忙得不亦樂乎,我穿梭在各個房間參觀她的新家。璿子夫婦的新房跟我所想的差不多。裝修風格溫馨可愛,一看就是準妹夫按璿子的喜好裝修的。20歲的時候,我們躺在宿舍的床上,腳翹的老高,頭對著頭,聊著以後。璿子給我描述過她想像中自己的家。一間不大不小,每天清晨都有陽光透過窗戶灑進來的房子,必須要有一個嬰兒房,如果生個男孩子,就打造成玩具王國的樣子,堆滿模型和汽車;如果生個女孩子,就裝扮成一半城堡一半森林的樣子,既是善良的公主也是自由的精靈。主臥室的牆塗成粉紅色,鋪一張雲朵地毯,每天就好像睡在軟綿綿的雲彩中,臥室中還要再設置一個衣帽間,放她的裙子、鞋子。一定要有一個設備齊全的廚房,她要用烤箱烤動物餅幹,讓小朋友們帶去學校跟大家品嚐。要有紅酒架,偶爾和老公來一次燭光晚餐。我當時還打趣地說她是個有少女心的老公主。現在看著這個曾經無數次聽她描述的房間就這麼真實的存在著,我好想抱抱眼前這個老姑娘,誇她一句“做得好”。
“璿子,都這個點了,妹夫還不回來嗎?”
“他還在加班,說要為蜜月多請幾天假。”璿子一邊往鍋裏倒著可樂,一邊回答。
“你們七年了才決定結婚,不會,是懷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