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1 / 3)

《洞庭湖保安湖田誌》問世前的研究情況

從明嘉靖年間開始,特別是清道光、鹹豐年間以後,長江之荊江段河道形勢大變,北岸諸口盡塞,南岸“四口”先後形成或擴大,洞庭湖由“長江的水袋子”變成了“長江的沙袋子”,洞庭湖區及其影響所及的長江中下遊水患逐漸加多、加大。自此,地理、水利、農業、水產、氣象、環境保護等各界的專家學者,政界的有識之士,以及洞庭湖區的村夫野老,麵對洞庭湖如此嚴竣的形勢,莫不迫切關注,莫不焦慮不安。人們開始一改從先秦以來一味對其美麗、博大、富饒的謳歌、讚歎,而對它的災害、變化進行反思、探索和爭論。

明隆慶《嶽州府誌·水利考》所載華容人陳士元撰寫的《華容水利議》,當推為研究洞庭湖的第一篇專門文章。該文最早考察了洞庭湖水患的由來及其危害,在湖南最早言及湖田的形成及其“湖田”一詞的含義。清乾隆時期,洞庭湖的水利問題開始為朝廷和高官所關注。清乾隆年間前期,湖南巡撫楊錫紱、陳宏謀、喬光烈分別於乾隆十二年(1747)、乾隆二十八年(1763)向清廷寫出奏折,痛陳洞庭湖水患的嚴重性,力主“禁止圍湖造田”;乾隆皇帝三寫朱批:“依議”、“所辦甚是”、“甚是,所議可行”,並責成地方官員和水利各官不時查察。此可視為洞庭湖早期研究。

清道光年間的陶澍、萬年淳、魏源,清同治、光緒年間的嶽陽人黃海儀、任鶚,分別寫出《洞庭湖誌》、《湖廣水利論》、《荊江洞庭湖利害考》、《行舟要覽》、《洞庭湖水利私議》。此乃官府要員及民間私家係統研究之始,其研究領域拓展到了湖泊的演變與治理。

清宣統元年(1909)九、十月,湖南谘議局召開第一屆會議,審議湖南巡撫岑春蓂提交的《疏湖案》、《湖洲水道案》,數十名議員各抒己見、激烈論辯,並推曾繼輝為主審詳細審議,曾繼輝主審後撰寫出了《湖南谘議局湖工審查報告書》。此乃洞庭湖研究過程中,政府出麵征詢議事機構意見,專家學者進行百家爭鳴之始,不過研究所及仍局限於水利一事。

《洞庭湖保安湖田誌》概況

《洞庭湖保安湖田誌》,原名《保安湖田誌》,又名《湖田誌》、《洞庭湖保安湖田誌》,湖南省新化縣人曾繼輝修纂,民國四年(1915)刊刻於新化縣維山鄉遁園之輟耕樓。全誌二十四卷,七十萬言,此後不曾重刊。該誌問世之後,一直為政界、學術界所高度重視。民國十一年,時任湖南省長兼湘軍總司令的譚延闓,在其《曾月川先生六十壽序》中稱:“所撰《保安湖田誌》,疆理斯土者,至今奉為圭臬”;民國二十五年,學者彭文和撰寫的《湖南湖田問題》一書,即將其作為信史,多處引用該誌的稟、劄。時至今日,亦多有專家學者潛心研究。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黃永豪先生、中山大學人文學院鄧永飛先生,便從不同的層麵、視野研究了該誌,並分別撰寫、發表了長篇論文:《清末湖南洞庭湖區垸田開墾初探——〈保安湖田誌〉個案研究》(見香港教育圖書公司1999年出版的《華南研究》第二輯)、《近代洞庭湖區的湖田圍墾與地方社會——以〈保安湖田誌〉為研究中心》(見中山大學人文學院2000年選編的博士生論文)。《洞庭湖保安湖田誌》,有著如此強大的生命力和影響力,關鍵在於它具有重大的史料價值和社會價值。

以成書的時間言,該誌是洞庭湖的第二部誌書,比陶澍、萬年淳等訂正、刊刻的清道光五年《洞庭湖誌》晚出60餘年,但對《洞庭湖誌》作了重要賡續,無愧於《洞庭湖誌》姐妹篇的稱號。它記述了許多因時間關係《洞庭湖誌》不曾言及的史事,具體、詳細地反映了清鹹豐二年(1852)藕池潰口以後洞庭湖出現的驟變、巨變;同時,最早記述了清朝政府對其圍湖造田所采取的從極力壓製到容忍、鼓勵的態度和政策,揭示了洞庭湖治理與國勢強弱的內在原因;記述了近代洞庭湖區圍湖造田的曆史過程及其所充滿的種種糾紛、矛盾、衝突,揭示了洞庭湖自然麵貌的變遷,以及地方社會中各種人群、團體的參與、爭奪、糾葛、訴訟。此外,該誌對湖區的許多地片、湖洲、垸田的滄桑之變還有曆史的個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