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思雨丫頭,”我將她的臉捧到麵前,“也許你之後還能見到這種場麵,我也不能告訴你去習慣,我們走吧,去沒有喪屍的那些大別墅做做客。”
看著她點點頭,我抱起她,向著遠方的BeverlyHills(貝弗利山,好萊塢明星大腕作家的居住地)而去,這次我選擇了緩慢一些的飛行,其實也是為了查看一下究竟什麼地方沒有喪屍圍城,什麼地方還有人,另外,就是為了讓思雨也享受一下這種慢速飛行的好處。
我究竟是否考慮將她轉化為吸血鬼呢?
隻能暫時不想著這些,我抱著她,向著遠方的那些雄偉的大宅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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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並不是特別的恐懼這種大災難一樣的場景的,但是我真的心裏不那麼好受,畢竟那些人曾經也是人類。
我雖然很自私,不是那麼關心其他人的生活,但是當我看到下麵的那些喪屍,還是沒法做到像波利文那樣平靜。
嗬,也許是因為他是三百多歲的吸血鬼吧。
如果在人類的眼光來看的話,他至少是公元1900年之前殺人最多的人了吧?
在那些核彈什麼的沒有被研製出來之前。
如果按照小說裏麵,百年之前每天一個到多個,然後依次遞減,最後到現在這樣的他半個月到一個月才需要吸一次血,但是就隻是這三分之一的時間,也至少是接近四萬的人數吧?
哦,我的天,但是……我真的……喜歡他了。
哈哈。
吸血鬼……其實應該是都殺人的吧。
就像東京飱種裏麵的飱種一樣,吃人,也隻是為了活著而已。
其實說回來,現在的人類變態那麼多,如果真的有能力而且不受法律限製的話,吸血鬼恐怕是殺人最少的種族了。
和他的聊天之中我才知道原來吸血鬼初擁不是像喪屍那樣咬了就變的,需要自身先進入瀕死狀態,需要自身血液枯竭或者病變,導師或者說血族的教父才能夠喂血,之後初擁者才能夠醒來,然後去吸取別人的血液來維持生命。
當然了,還有一些古老的,野蠻的辦法,比如說喂血然後將人封在墳墓裏,那樣他會自己掙紮著出來,因為本身對鮮血的渴求的緣故,然後如果他們在白天跑出來,他們就會被太陽灼燒而死,如果他們在一天的時間內沒有爬出來吸血,他們會因為體內的血液過少枯幹而死,而且從墳墓之中爬出來之後,他們也完全不知道在自己身上發生了怎樣的轉變,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麼生物,這才是每一個長壽者最恐懼的事情——無知。
然而我們好像總喜歡以無知為榮。
可能我鄙視那些以無知為榮的人,但是有可能不知不覺之中,我也表現出了一些以無知為榮的情感,比如自大。
我何嚐不知道我自己漂亮呢,所以我才欣然接受了林慧雯做我經紀人這個請求啊,而且還自以為是的一天一杯咖啡就把人家給打發了。
想到這裏的時候,我突然特別想要給林慧雯親自道一個歉。
但是波利文說了,所有人都應該自大,都應該無知,其實有的時候什麼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