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在首尾十年間,秦王政陸續攻滅韓、魏、楚、燕、趙、齊六國,結束了戰國時期的割據局麵。從此“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統一的、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秦。
殷、周和春秋戰國時期,最高統治者一般都稱為“王”。秦王政並六國後,認為“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下令議帝號。丞相王綰、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認為,秦王政德兼三皇,功過五帝,上尊號為“泰皇”,命為“製”,令為“詔”,天子自稱“朕”。秦王去“泰”取“皇”,用上古帝位號,稱“皇帝”,其他如議。並廢除諡法,自號“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①。秦朝皇帝雖然二世而亡,但“皇帝”這一名號卻為曆代封建王朝所襲用。
為加強中央集權,秦王朝建立了一整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嚴密統治機構和封建官僚製度。在皇帝之下,中央設丞相(掌全國政務)、禦史大夫(輔助丞相,主管監察、執法)、太尉(掌全國軍事),合稱三公。下設奉常(掌宗廟禮儀)、郎中令(掌皇帝侍從警衛)、廷尉(掌司法)、治粟內史(掌財政經濟)、典客(掌對外及少數民族事務)、宗正(掌皇族事務)、衛尉(掌宮廷警衛)、太仆(掌皇帝車輿及馬政)、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供皇室),合稱九卿。此外,還設有掌治宮室的將作少府,掌通古今以備顧問的博士,掌征伐的前後左右將軍等。上述官僚,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襲。
丞相王綰認為:“諸侯新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鎮之,請立諸子,”②要求恢複分封製。始皇下其議於群臣討論,群臣皆表示同意,隻有廷尉李斯持異議,他說:“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中國曆史大講堂秦漢大事本末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③始皇采納李斯建議,分全國為內史、北地、隴西、上郡、九原、三川、碭郡、潁川、南陽、邯鄲、上穀、巨鹿、漁陽、右北平、河東、上黨、太原、代郡、雁門、雲中、遼東、遼西、東郡、齊郡、薛郡、琅邪、泗水、漢中、巴郡、蜀郡、會稽、九江、鄣郡、南郡、長沙、黔中等三十六郡④。此後隨著邊境的開發和郡治的調整,又增立閩中、南海、桂林、象郡,共四十郡⑤。郡置守(掌一郡政務)、尉(輔助郡守並掌軍事)、監(掌監察,直屬禦史大夫)。郡下設縣,縣設令、長(萬戶以上為令,萬戶以下為長),主管一縣政務。縣以下還有鄉、亭兩級行政組織,大率十裏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續漢書·百官誌》五:“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鄉人。”注引《漢官》雲:“鄉戶五千則置有秩。”)、嗇夫、遊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遊徼巡禁賊盜⑥。
為了鞏固新建立的秦王朝,秦始皇還采取了一係列統一製度的措施。秦統一中國以前,貨幣異常複雜,各國貨幣的形狀、大小、輕重各不相同,計算單位也不一致。為了發展經濟,秦始皇下令以原秦國製度為基礎進行統一。貨幣:戰國時錢幣形製不一,三晉為布錢,燕、齊為刀錢,楚有銅貝(蟻鼻),秦、周為圓錢。當時,黃金為各國通用交換媒介。秦始皇改以黃金為上幣,鎰為單位,重二十兩(一說重二十四兩);以圓形方孔之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廢除原在秦國以外通行的六國貨幣。度量衡:以秦國“衡石丈尺”為標準,全國劃一。度以寸、尺、丈為單位,采取十進位製;量以龠(yuè)、合(ɡě)、升、鬥、桶(斛)為單位,基本采取十進位製(其中二龠=一合,是例外);衡以銖、兩、斤、鈞、石為單位,規定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三十斤為一鈞,四鈞為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