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1 / 2)

1989年,二十八九歲的時候,我看到一個雜誌封麵,上麵有五六個森林滅火隊員在火災前線上休息。他們穿著黃色的諾梅克斯襯衣,戴著硬頭盔,背上背著繩索,在一小片草地上靠著工具看森林燃燒。他們麵前是一堵火牆,高達300英尺。照片上的那幾個人身上有某種我希望自己的生活中也要有的東西——他們的敬畏、他們的疲憊以及他們的目的感。我把照片貼在牆上,整個冬天就跟那張照片朝夕相處。

那是我一輩子最沒勁的一段日子。我住在馬薩諸塞州索馬維爾鎮一處令人討厭的小公寓裏,當時已經放棄了在餐館端盤子的工作,心裏隻有一個模糊的念頭,想靠當作家謀生。唯一的好事情是,時不時我還能找到零活幹——說真的,那多半還是一種學徒生涯——為某家樹木公司當爬樹員。我在酒吧裏遇到一個家夥,他讓我看膝蓋上一條巨大的傷疤,是鏈鋸出事故弄的,之後給了我一份工作。他說,每當他需要的時候我都可以去為他幹活,緊接著就教我如何爬樹。我同意了。我爬過各種樹,房頂上的樹,車庫上的樹,電話線上的樹。我爬過20英尺高的樹,自己的體重把樹壓得東倒西歪。我爬過150多歲的老樹,樹幹極粗,抱著樹幹就像吊在大象脖子上一樣。有些樹必須砍倒,有些樹僅隻需要修剪。但所有的樹都讓我害怕。我學會了工作的時候不朝下看。我學會了工作的時候不要直接思考自己在幹什麼。我學會了隻管做下去,無論自己對它的感覺是怎麼樣的。

我希望目前所做的事情,最後能夠通往撲滅山火的一份工作。我知道,鏈鋸在火災中有用處—一我那張照片上有個家夥的肩膀上就扛著這麼一把鏈鋸——而且我想,如果扛著自己的鋸子出現在西部,也許能夠被哪個撲火組接收。火勢那麼大,看起來他們也許需要找得到的任何人。

後來證明這個想法是完全錯誤的。森林大火是自然災害,同時也是很大的一個工作機會,要想進撲火隊,競爭是非常激烈的。我打了幾通電話,被告知先要在二級撲火組工作幾年,之後才能申請全職撲火崗位,而二級撲火組也很難進。我還需要一張“火卡”,意思是說,我必須上一個培訓班,但這個培訓班隻接受已經在涉及山火的政府機構裏工作的人員。我放棄了當撲火員的念頭,繼續留在東部爬樹。

從工種來說,爬樹是很難能有與之相比的。我把身體練得極棒。我不再恐高了。我開始賺很多錢。我會參加投標,將地麵的活路分包出去,之後自己來做爬樹的工作。能夠掙到的錢取決於我爬得多快,也取決於我的報價。我一天掙過20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有些日子裏,我爬得極有信心,差不多感覺不需要用繩子了。另外一些時候,我的心中充滿恐懼,人一急身體也笨重,結果根本無法離開地麵。

11月一個清澈寒冷的日子,我作為爬樹員的經曆到達了頂峰。當時,一家樹木公司的老板有一個很危險的活要我去幹,他要我報個價。有一棵大樹從中間斷裂,樹的主幹還搭在極細的一根枝椏上。在這樣的一棵樹上幹活是極其危險的,因為樹不穩定,如果突然之間倒下來,爬樹的人肯定會死。我在那片地上轉了幾圈,從不同角度觀察那棵樹,最後告訴他說:“500美元。”他聳聳肩,之後同意了。爬上那棵樹並不值500美元,再少錢都不值,但是,我看出幹完這活的另一種辦法。那塊地兩側各有一棵大樹,跟我們說的那棵樹大致在一條線上。我分別爬上兩棵樹,在樹上係了一根拉繩,上好卡子,抓著繩索雙手移動,慢慢挪到那棵必須弄倒的樹頂上。我抓住繩子下到樹上開始工作。如果那棵樹在下麵倒下,我仍然是安全的。我把那棵樹的枝幹砍掉,之後一段一段地把主幹放下去。一共花了兩個小時。那棵樹倒下的時候,我覺得那真是我幹過的最漂亮的一件事情。

不可避免的是,我一定會遇上事故——我認識的每一個爬樹員都出過事。我出事故的時候,是在馬薩諸塞州韋爾弗利特修剪一顆小榆樹。當時我在趕時間,鋸得太快,結果一不留神後腿就撞上了鏈鋸,跟腱都露出來了。一開始,傷口還不怎麼疼,隻是不停地出血,但是,那次事故在我心裏留下了劇烈震撼。如果把跟腱弄斷了,那我一輩子都會有麻煩。那次事故是馬虎引起的,也是運氣不好,但讓我明白了,不可能就這麼一邊爬樹一邊當個拚命掙紮的作家過一輩子。當時已經30歲了,我要麼準備一個寫作計劃,要麼根本就不要打算靠寫作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