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之為物,本是如此,入口甘甜,回味苦澀,而且遍身是刺,你就算小心萬分,也不免為其所傷。相思的情味初時雖甜,到後來必定苦澀。你這麼美麗,渾身都煥發著光彩。掀開心靈那一刹那,我看著你,眼前閃過了所有我們從相識以來的畫麵;初見的你,落水的你,唱曲的你,生病的你,淋雨的你……直到現在這個你!我覺得簡直有點像作夢,不相信,真的是我!我想,我這一生,永遠會記得每一個刹那的你,尤其是讓我傷心的你!你會一輩子是我心靈的痛,當我們老的時候,當我們雞皮鶴發的時候,當我們在相聚的時候,也許又是人去樓空,滿目蕭條。我想最後一天的路比起以前的是總是好走得多,速度也會非常的快。
當愛已成往事,又何必苦苦追尋?強求得不來幸福,強求隻能拉大你我的裂痕,隻能加劇你我的痛楚。如果你真的想走,我無言,隻能任你離去。
曾經以為你是風箏,我手中握著那根線,無論你飛向何方,我最終都是你的歸屬。現在終於明白,其實愛你,就不應該束縛你。
“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往事如風,不如讓愛隨風而去。當一切成空,惟有回憶伴我。時間能衝淡一切,包括我對你的愛。
不願讓你看見我的眼淚,因為你會心軟,但你不會開心。因為愛你,所以不會用淚水強留,所以放了你。你的心已遠去,我又何苦留下你的軀體?
今天把你留下,明天等待我們的將是無窮的煩惱,所以我何不放開一點。也許我要的森林裏的那棵樹真的與我無緣。但是人活著不是全為了
也許就此孤獨一生,也許我們彼此都會找到一個自己自願付出一生的愛,明天的事誰會清楚呢!曾經我以為"愛是一種感受即使痛苦也會覺得幸福,愛是一種體會即使心碎也會覺得甜蜜"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被毀滅的愛,一旦重新建造過,就比最初更美麗,更宏偉"
但是有幾人可以新建已經失去的,毀去的樓用原來的磚是不可以再一次使它變的永久。有人說愛上一個人隻要一分鍾,忘記卻要一輩子。人就是這樣換個環境就會有不同的喜歡的人但是一個人真正的愛不是所謂的的一見鍾情,而是在同樣的環境裏經曆人生的大起大落而相互的一種扶持。短暫的認識就認為是一種愛。那是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的。
在時間的旅程中有人告訴我愛一個人沒有錯,但是要想想自己是不是可以給對方想要。同樣如果為了對方的幸福而離開對方,那為什麼不把對方的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給予對方想要的一切
緣是天意,份是人為,知音是貼己的默契,知己是完美的深交,緣分是久久長長的相聚,朋友是生生世世的牽掛......有的時候想想,什麼時候我們才能真正的擁有,才能有資格擁有。
心理學家弗洛姆在他的名著《愛的藝術》中說:“好的愛情首先是‘給’而不是‘得’,因為‘給’比‘得’更加快樂,‘給’並不是犧牲,而是表示了‘富裕’和‘活力’。”就好比一個窮人之所以可悲,不僅因為他窮,還因為他被剝奪了“給”的能力。
雙方都無悔付出的愛,也許真的難求,但是誰相信它會不存在。無悔付出的愛是長久的同時也是愛的本質。我們追尋的愛不是如此嗎?天長地久的承若,地老天荒的誓言。並不是愛的真諦,愛不需要什麼,隻要堅信眼前相信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