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二)情敵(2 / 2)

文華來京後才知道“長安居,大不易”,雖然每月工資和在石家莊掙得差不多,但北京的生活成本可要高多了,更多了一筆租房子的開銷——就是那時候她跟蘭亭合租了半年,後來她用離婚後分給她的十萬塊錢付首期買了房子——換了兩份工作直到保險公司,拚搏了幾年總算不必再為生活發愁——但文華知道,一個32歲的離婚女人,自己在顧儼麵前可更加沒有“比較優勢”了。

文華自己辛苦拚搏幾年,在北京城也算有房有車立住了腳,打心眼裏隻想後半生過點平平靜靜的日子——太有錢有勢的男人肯定招人,何況顧儼又生得這麼秀氣?真跟他結了婚,後半生隻怕是操不完的心了——自己已經離過一回婚,可禁不起再離一次。

就是因為這一點,文華在顧儼鼓足勇氣提出要讓她做“受益人”的求婚之言後,兩個人開始同居,卻並沒有主動提結婚的事——她確實想看看,顧儼在有了資本有了“別的選擇”之後,還會不會信守承諾——文華很清楚,她的性子,再怎麼著也沒辦法跟別的女人共享自己的老公;在婚姻這件事上,她輸不起。

與洛瑾瑜合作寫書,顧儼並沒有瞞著文華——甚至她們幾個人還曾一起探討書中的故事,文華看得出洛瑾瑜也是個不甘平庸的女子,否則以她的才情容貌不會拖到二十七八還孤身一人——好在老陳早就認識她,公司走上正軌後便開始光明正大地追她,而洛瑾瑜想借老陳之力去電視台,也沒有公然拒絕——這形勢就比較微妙了。

文華很清醒地知道,洛瑾瑜並不會是唯一的“情敵”——隨著顧儼以後事業越來越成功,他身邊絕對不會缺少女人環繞,甚至會有越來越優秀的女人出現——所以,沒必要針對洛瑾瑜,關鍵要看顧儼!

好在讓她比較放心的是顧儼實在是有夠“悶”,當然投資壓力大也是一大原因——反正顧儼並不像前夫一樣能說會道,他不會跟人打交道,也沒那個精力去哄女人;隻要女人不主動往上貼,顧儼基本上不會出事。

文華看過高陽的《紅頂商人》,說女人吃醋分成幾品,最上者稱為“神品”——就像胡太太那樣,胡雪岩看上哪一個都可以娶回家來,就算蓋了十二樓藏盡美色,依然要屬她為大——文華自謂沒到那個境界,不過好歹也算上品,至少在老公麵前不能跌了份。

她並不主動提結婚的事,也從來不過問顧儼和洛瑾瑜的關係,她隻是把家裏弄得舒適妥帖——就算自己工作忙請小時工來做,也會把飯菜做得很可口,家裏整理得很溫馨,讓顧儼住得舒舒服服;她還時不時到顧儼公司裏去,幫小職員們做點吃的,帶點用的,讓所有人都習慣了她這個“嫂子”——這樣不用她自己說什麼,也會一直有人提醒顧儼,他是個有家室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