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花,無論什麼品種,也不管東洋還是西洋的,我都喜歡。
如果非要我說出喜歡哪一種,那還是喜愛和自己有過某種因緣的那些。或許因為她們能引起我對往昔的追憶和懷念吧。
總的來說,那些小巧可愛招人憐惜的花,較之朵大色豔刺人眼目的,更使我喜愛著迷。顏色也一樣,淺淡比濃重更叫人心舒氣和。像除蟲菊、荷花、夜來香等即屬此類。
現在對我來說已不存在見而生厭的花,可是孩提時代,見到石蒜、雞冠花、八仙、向日葵等就討厭。可能是神經質的緣故吧。
隨著年歲增長,如今看到這些花不僅不厭惡。反倒喜歡起來了。我覺得雨滴打濕的八仙花有一種不可名狀的風韻;石蒜給人內心深處帶來和平寧靜;雞冠花和向日葵則仿佛具有一種把衰退的熱情重新點燃的能量,她們給人以希望和信心。
看花能使人愉快,是欣賞到美好事物的一種愉快。美本身就是一種珍貴的寶物。美不僅使人們的眼目,甚至使人們的心靈受到清新感情的熏陶。美又使人的神經得到安定。
花的美麗不夾雜任何利己的目的,她和人類不同,不是人工化妝出來的美,因此更動人心弦。
從這個意義上講,我不欣賞那些浮誇造作的瓶中插花。銀座的百貨大樓時常舉行插花展覽,把一些枯木彎枝拚湊成作品,這實際上已超出了插花領域,不過是一種單純的造型藝術。我無論如何感覺不出它的“美”來。
盡管人們對美的感受各有不同,但我相信:“美”決不是一種道理,也無須進行說明。
一些插花世家的宗主和大師創造了以奇製勝的插花作品,然而我覺得那些信手插入的素雅平常的獨枝瓶花更為美麗。自然的美,反而能使人綿想宇宙之宏大,告訴人們天地之無限廣闊。
我這麼說並不等於我讚成獨枝瓶花或者樸素的插花。歸根到底,我認為從泥土中萌芽、生長、展葉、開花這一自然生態是最優美動人的。花兒隻有在茂密的綠葉叢中才能生機勃發。當然也需要適度的光照。梅花和櫻花之美正是由於樹木的襯托才光彩奪目;並且由於枝條紛亂交疊而顯得燦爛無比。樹木也如此,兩株要比一株好,三株又比兩株好。樹木越多,花色越發豔麗。繁茂與美麗,錯綜複雜,交相輝映。
我對周圍事物是不輕易動感情的。可是如果路過別人家門前,突然聞到從院裏飄出的一陣花香,我會不由自主地停下腳步。要是花枝伸展到牆外,我會觀賞良久,甚至揣度庭園主人的心境,使自己的胸懷得到充實。
俗語說:“愛花者無壞人。”還有一句諺語是“盜花者也屬風流”。這些話的含義不難理解,但我總感到它是自私自利者的歪道理,因而我不喜歡。以前政界首腦提倡“櫻為百花王,武士為人傑”,特別著意渲染櫻花凋謝時如何堅貞純潔。櫻花自然也是花明香遠的盛開時節最為美麗。花是應當欣賞的,但人類不應當輕率地對待生命。這是理所當然的吧。
提起賞花佳期,自然是鮮花盛開時節最好。可是近來溫室培養的花卉大量上市,使很多品種提前了開花季節。這種風潮,無視諺語所說的“花為三月好,菖蒲五月豔”,令人難於理解。“花為三月好”的“花”。指的是“櫻花”。“櫻”是日本花木的代表,這一認識似乎自古有之。奈良時代的“花”是指梅花而言。因此櫻花取代梅花的王位可能始於鐮倉時代。這正好和武士興起的時期相吻合。大概是武士愛上了櫻花驟然開放又驟然凋零這一特色吧。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執政者甚至把櫻花塞進教科書中加以謳歌。這實在是給櫻花幫了倒忙。
書歸正傳。所說的“花為三月……”意思是觀賞櫻花的佳期是三月,欣賞菖蒲應當在五月。萬物都有其最美好的時光,萬事均有與其相適應的時機。因而賞花也必須正當其時。
“十月菊花六月蒲”,也是類似的諺語,但含義略有不同。菊花用於九月九日重陽節,菖蒲用於五月五日端午節。因此這個諺語多用來說明已錯過時機,趕不上用場的意思。順便再舉兩個相同的諺語。如:“跳罷盂蘭賣鯖魚”,“夏送爐子冬送扇”,也都是這個意思。
世人通常認為鮮花的生命最短暫,因而當人們看到已過盛期、開始凋謝的花朵時,心中便有淒涼之感。如果不曾見其光彩奪目的盛時倒也罷了,凡見過她們的榮華者總要產生悲憐之情,然而那也許隻是人類自己的傷感吧。
我想百花一定是極力歌頌其短暫的生命的。因為她們沒有任何私念,隻是一心要開出美麗的花朵。這就是她們的生活。一旦怒放之後。即使衰敗、枯萎,她們也會感到心滿意足。她們活著的目的正在於此。人類卻隻見花之豔美,而不知花的高尚精神。所以人類應當在花前感到羞愧。
(周祥侖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