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
劉義的憤怒讓我愣了,可他的那句話咋這麼耳熟呢?
我想起來了,他這話、好像是電視劇裏、那些喝醉酒的男女主角走錯房間,又和對方共睡一床之後,在第二天早起的男主、就會對驚慌失措、拿著被子裹著胸的女主、所說的話吧!
那照這麼看,劉義說這句話的含義,難不成...他、他、他昨晚......!
我不敢再往下想了,隻能是半臉委屈、又半臉愁容的說:“你...你要對老子負責!”
劉義都傻了,他萬沒想到、眼前的我,居然能齷齪到此等地步。
不過,劉義接下來的反應也很正常,就見他抬起一隻手,照著我的腦門就狠命的一拍,“啪~!”
“你幹嘛打我?”
“因為你二逼!”
劉義打完我、好像也沒有剛才那麼氣了,恰逢我此刻終於安靜了起來,他就對我說:“為了證明我一會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我可以先告訴你一個很關鍵的細節!”
說著,他就伸手在我脖子上一摸,摘掉我帶著的一個項墜,舉在我眼前道:“這枚黑色的石墜是我給你的,當初我把這東西給你的時候,就對你說過一句‘我叫劉義’的話,為的、就是在今天能證明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你給我的?”
我疑惑著、看了看那枚水滴形狀的黑色石墜,說:“這不是我父母留給我的嗎?”
“你父母?你還記得他們?”
劉義有些詫異的問:“你還有多少關於你自己的記憶?或者說,在你的記憶裏、距離現在最久遠的片段,又是什麼時候的記憶?”
“我...”
聽了劉義的問題,我突然就感覺到了什麼。
其實,有關那枚石墜的記憶我並沒有。
我隻記得,我記憶的最初是在十年以前,那時的我才十七歲,還是在一家醫院裏醒過來的,而蘇醒之後的我,什麼都忘了,不知道身份、不知道身世、不知道以前的一切。
我隻是根據我蘇醒以後的私人物品,再配合警察叔叔的幫助,查找到我在北城貧民窟住宅小區裏,租了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這租住的房子當中,也就隻有現在的這些家具電器。
看,我艱苦細致吧,這麼多年了,啥東西都沒被我用壞。
不過,說來也奇怪了,我的家裏、居然沒有我的身份證、也沒有親人,就連街坊鄰裏,也不知道我是哪的人。
隻有隔壁的房東知道我叫王林,可能就是哈市人,並且房東還說,我當初租房子的時候,也沒說清楚是哪的戶口,隻是我住進來以後,是早出晚歸、性格內向、基本上沒和小區裏的人說過話,看似就像是一個孤兒那般。
而其外,我的手機上也是一個通話記錄、和父母親朋的聯係人都沒有,為此,警察叔叔還以為我是什麼重要案件的通緝犯呢。
可警察叔叔們查了很久,有關我的一切都沒有絲毫的收獲,就連我出院的那家醫院,也隻說是在醫院的門口、發現的我,又在醫院的精神科裏躺了一個月,這才以失憶的結果、給蘇醒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