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他(1 / 2)

在所有不一樣中,林暮玖發現了一個她與林筱清的共同點。她們都起床起的早。但是,她們卻從沒一起在一張桌上吃過早飯。文筱清喜歡在房間裏吃,而林暮玖通常在餐廳吃飯。

今天早上,文筱清穿上了一件白色連體長褲和白色風衣,打扮地比平時好看多了。林暮玖還在想今天是有什麼大事麼?

“林暮玖,今天晚上陌翎要來給我送東西,你給我準備點新鮮的藍山咖啡和秋華湖的新鮮活魚。現在就去,快!”文筱清對著鏡子一邊打量著自己的著裝,一邊對身後的林暮玖吩咐道。

“現在?他晚上才來,現在還是早上,會不還太早了?”

“讓你去就去,哪來那麼多話!三個小時之內,讓我見到所有東西。包括銘雙莊園田裏新鮮的蔬菜。十點前,見不到這些東西,你負責後果!”林暮玖淡淡的“哦”了一聲,轉身退出了房間。不就是來送個東西嗎,有必要那麼激動麼?林暮玖帶著小梅,坐著文家的車出了門。

“小梅,這秋華湖和銘雙莊園在哪?很遠嗎?”林暮玖好奇地問著一邊的小梅。

“不太遠,半個小時就可以到了。可就是魚要麻煩些,要人下去從湖裏撈。蔬菜按文表小姐的吩咐,要下田去摘昨日打過霜的。”小梅有些苦惱,弄完這些,差不多也要兩個多小時了吧,三小時,怎麼來得及?林暮玖也沉默了,這富人家吃頓飯怎麼這麼麻煩。三小時不夠怎麼辦?

“我懂了!”林暮玖一拍腿,把一邊的小梅下了一跳。林暮玖激動地抓著小梅的胳膊道:“你去秋華湖,我去銘雙,我們分頭弄,我裝好蔬菜了再去找你,然後再一起回玫園,這樣會不會快些?”

“好!”小梅果斷同意了。林暮玖將小梅在秋華湖放了下來,再讓司機將她帶去了銘雙莊園。骨折的腿好的差不多了,林暮玖可以像正常人一樣下地走路,就是腿不可以太費勁。下地摘摘菜還是沒問題的,可下水找魚可就不行了。

青菜,蘿卜,藤蘿青,林暮玖以為隻要從一塊田裏摘出來就好,誰知,是要一根一根挑,不能再同一塊地方摘菜過五根,田農說,那樣不好看。稀疏的摘,可以幫助菜更好地吸收養分,且外表也好看。林暮玖也隻好點頭順從。

當采完所有菜後,已經快兩小時了,林暮玖匆匆與田農道了聲謝,告了個別,便匆匆坐車向秋華湖去接小梅了。到達玫園時,已是九點五十八分。

“速度還是慢了點。沒你事了,趕緊去洗澡,渾身髒兮兮的,惡心死了。”文筱清一邊清點著菜,一邊指揮著林暮玖。依舊默不作聲退了下去,洗澡,換上白色長裙,皮下頭發,呆在自己房裏。文筱清則一直在廚房忙活,親手準備著晚餐。午飯,林暮玖隻是隨便吃了點水果。因為整個廚房被文筱清拿來準備晚飯了,林暮玖也不清楚,她中午吃的什麼。一個大小姐,應該不會餓了自己的吧。

直到太陽的最後一抹光終於消失在天際,林暮玖在窗邊醒來,下了樓。

“小梅,文表小姐還沒弄好嗎?”林暮玖叫來了小梅。

“沒呢。光是道魚湯,就從三點熬到了現在呢。”小梅有些無奈,自己的午飯還吃的是饅頭呢。

“算了。等她做完吧。我去花園坐坐,你不用跟來了。一會兒盛大少爺要來,你準備一下,一會兒文表小姐可能要你搭把手。”說完,林暮玖便直直走了出去。好吧,也許,在這玫園裏,花園是林暮玖最喜歡的地方了。每次,也都靜靜地坐在亭子裏吹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