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逆夜縱騎登高遠望,見時有火光及聞人畜聲,逆怒其眾屠之不力,誅其主者,遂遣賊守其奔逸之路[1],搜牢一空,無或免者[2]。逆嚐向天詛雲:“民甚多且狡,若吾力所不及,願天大降災殃,滅其種類。”[3]又每於隨身夾袋中,取書冊方二三寸許,屏人檢閱。然逆初不識文字,不知何故。賊自出屯以後,日惟焚毀城內外民居,及各府署寺觀[4],火連月不絕。惟蜀府數殿累日不能焚,後以諸發火具充實之,乃就燼[5]。其宮牆甚堅,欲壞之,工力與砌築等,不能待而止。又獲人牛各數千,負耒耜驅之[6],散行田野間,遇禾稼則耕殺之。
【注釋】
[1] 遂遣賊守其奔逸之路:於是張獻忠派遣士兵看守蜀民逃跑的道路。奔逸:逃跑。
[2] 搜牢一空,無或免者:搜刮擄掠一空,無人免於死。搜牢:擄掠。
[3] 此句意為:張獻忠曾經向天祈禱:“蜀民數量龐大而且生性狡詐,如果我的能力不及沒有盡剿,期望上天降災難,將其種類滅絕。”
[4] 日惟焚毀城內外民居,及各府署寺觀:每天隻是燒毀(成都)城內外民房,以及各官府衙門、寺廟和道觀。府署:官府。
[5] 此句意為:唯獨蜀王府的數個宮殿無法焚燒,後來便在宮殿裏麵填充了各種引火材料,宮殿便燒成灰燼。
[6] 耒耜:古代耕地翻土的農具。
本段敘述了順治三年二月張獻忠見蜀民尚未屠盡,便命令其眾再次燒殺搶掠,屠殺民眾、牲畜,焚燒民居、府衙、寺廟、宮殿,耕殺莊稼,毀壞惟恐不盡。
其所聚金銀,以千餘人運之江幹,三月始畢。至是,測江水淺處,多支流以殺其勢[1],一如築決河法。水涸,於江底作大穴,投以金銀,而殺運夫於上。後覆以土,仍決江流,覆故道。後續有所得,俱刳木成鞘[2],運至新津江口[3],載以千餘艘,將為順流,計至巫峽投之。
【注釋】
[1] 測江水淺處,多支流以殺其勢:測得岷江水淺的地方,多開挖支流以減小水勢。
[2] 刳木成鞘:把木料鑿成空心的木筒。刳:剖鑿。鞘:餉鞘,古時貯銀以便轉運的空心木筒。
[3] 新津江口:今四川省彭山縣江口鎮,為錦江與岷江相彙處。
本段敘述張獻忠在岷江河床挖穴,將擄掠的金銀沉埋之。後擄掠的金銀則裝在木筒內,準備投於巫峽。
時賊久聚成都,除川西平原,皆成空地,其餘皆建義旗[1]。楊展已於春間溯流[2],取上下南之地,屯嘉定州[3],與黎雅之曹勳等聯絡相應[4]。威茂之朱化龍,與龍安之詹天顏、曹洪等在西北[5]。而曾英、馬乾屯重慶。譚文等屯忠州、萬縣[6]。王祥屯遵義[7],督師幕府在焉[8],此東方也。棋布星列[9],遙為聲援,賊勢日蹙。惟川北之保寧順慶二府[10],尚有賊將劉進忠守之[11]。進忠知逆無成,已率眾至忠州,欲與曾英合。已而自疑,複引還,逆欲殺之未得。
【注釋】
[1] 建義旗:舉起義軍的旗幟。義軍指範文光等為首的南明地方武裝。
[2] 楊展:明朝總兵。溯流,指逆岷江而上。
[3] 嘉定州:今四川樂山市。
[4] 與黎雅之曹勳等聯絡相應:與漢源、雅安的參將曹勳聯絡聚集響應。曹勳:明朝參將。黎雅:黎州和雅州,約相當於今四川漢源、雅安一帶。
[5] 威茂:威州與茂州。今四川阿壩州藏族羌族自治州茂縣與汶川縣。龍安: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改土歸流,改龍州宣撫司為龍安府,轄地有四川西北地區寧武(平武)、江油、石泉(北川)等市縣,清沿之,府治平武。詹天顏:字僯伍,福建永定縣人。崇禎十三年,任龍安府知府。順治四年,擢升為南明四川西北巡撫,順治九年為清平西王吳三桂俘,不屈死。曹洪:詹天顏部將,亦為吳三桂所殺。
[6] 忠州、萬縣:今重慶忠縣和萬州區。譚文:明末地方武裝,與譚宏、譚詣為三兄弟。擁兵據萬縣,順治八年降於劉文秀,與袁宗弟、李來亨等結合,稱夔東十三家。
[7] 遵義:即遵義軍民府,萬曆三十九年置威遠衛指揮使司,隸四川都指揮司。即今貴州省遵義市。王祥:遵義守將。
[8] 幕府:本指將帥在外的營帳。後亦指軍政大吏的府署。
[9] 棋布星列:像棋子似地分布,如星宿一樣羅列。形容多而密集。
[10] 保寧:明代屬川北分巡道。今閬中市。順慶:明代隸屬四川布政使司。府治在今四川南充市順慶區。
[11] 劉進忠:張獻忠部將。
本段敘述了當時四川的局勢,川西平原已變成了空地,除了川北的保寧和順慶仍然被張獻忠占據,其餘各地幾乎已經被南明地方武裝占據。獻忠守將劉進忠知大勢已去,欲歸降曾英。
七月,逆以川北民未盡屠,且欲誘殺進忠,乃燒其財貨舟楫於新津,拔營而北。所至,留數日,焚戮如川西法,赤地乃已[1]。九月,入順慶府,屠之。屢檄進忠不至。逆自言:“是歲吾有大劫不利,欲獨入武當山修行,俟劫運已過,複當橫行天下。”乃營於西充縣之鳳凰山[2],大治舟楫,將複走楚。船成,不以入水,而使賊眾舁至下流[3],若船重不能舉,及舉而道遠少休者,皆殺之。是時已無民可逞,乃自戮其卒,日一二萬人。初殺蜀卒,蜀盡;次則楚,楚盡;乃殺其同起之秦人。後無以為罪,乃量之以度,過與不及者皆死[4]。至西充時,尚一百三十萬,兩月餘,宰割過半矣。
【注釋】
[1] 新津:今四川新津縣。赤地:空無所有的地麵。指經過戰亂後荒無人煙的地方。
[2] 西充縣:明隸屬順慶府。今四川南充市西充縣。鳳凰山:在今四川南充市西充縣境內的多扶鎮境西南方。
[3] 而使賊眾舁至下流:而讓部眾抬著船到下流。舁yú:抬,扛。
[4] 後無以為罪,乃量之以度,過與不及者皆死:後來找不到理由給人定罪,便量人的身高,超過高度的或不夠高度的人皆處死。
本段敘述了張獻忠誘殺劉進忠不成,打算入武當山躲藏,入西充造船,已無民可殺,便大肆屠殺自己的部眾。
時本朝大兵至漢中,進忠已潛遣吳之茂等迎降[1]。久之未至,進忠又恐為逆所襲,乃自迎肅王於百丈驛[2],進忠前導至保寧,水火遺民[3],迎拜鼓舞[4],大兵不宿而過。
【注釋】
[1] 此句意為:當時清朝的大軍已經到達了漢中,劉進忠偷偷地派遣吳之茂等部將迎降。漢中:即今天陝西省西南部漢中市。
[2] 肅王:即肅武親王愛新覺羅·豪格(1609-1647年),清太宗皇太極長子。百丈驛:此百丈驛當是四川北部閬中北去通往漢中的關隘。
[3] 水火遺民:指在張獻忠屠殺中僥幸活下來的人民。水火:謂水深火熱。比喻艱險的境地。遺民:劫後餘留的人民。
[4] 迎拜鼓舞:歡迎拜接,擊鼓跳舞。
本段敘述了豪格率領清兵至漢中,劉進忠迎降,清軍受到當地人民的歡迎。
次早,賊瞭望者往報逆,逆曰:“妄耳。寧有北兵能達此乎?”斬之。如是者三,逆亦自疑,乘馬登高望之,卒遇前鋒,一矢而殪[1]。賊眾不戰而潰,大兵追殺二三裏,賊死及降者三十餘萬。及舁逆至,猶張目瞪視,於是斬首剖心,心色純黑。時十二月十一日也[2]。獻逆稔惡滔天,古今寡儔[3],大兵誕將天威,為天下複仇 ,神人共快[4]。昔童謠有“生於燕子嶺,死在鳳凰山”,不謂逆應之!及傳首成都,遺民競取其首,提擲刺割,踐踏汙穢,無所不至,雖大快心,實恨其死之太易。聞埋屍處叢草如棘,觸之者皮肉糜爛。又,時有黑虎噬人,人皆遠之,戾氣所鍾,死而不磨如此[5]。
【注釋】
[1] 卒遇前鋒,一矢而殪:突然遇上清兵前鋒,一箭便射死了。殪:死亡。
[2] 此句意為:等到張獻忠的屍體抬到時,仍然張眼瞪目。時十二月十一日也:沈荀蔚所記與其他文獻所記張獻忠死於(順治三年,1646)十一月二十七日,有所不同。
[3] 稔惡滔天:謂所積罪惡之多。稔(rěn):積久。稔惡:深重的罪惡。古今寡儔:自古至今都沒有可以和他相當的。儔:輩,同類。寡儔:少有可比。
[4] 大兵誕將天威:清兵秉承了朝廷的威嚴。將:尊奉,秉承。天威:天朝的聲威。這幾句說:張獻忠罪惡深重,自古至今都沒有可以和他相當的,清兵秉承朝廷的威嚴,為天下的百姓報了仇,這是神人共快的一件事。
[5] 戾氣所鍾:邪惡之氣彙聚,集中。戾氣:邪惡之氣。鍾:彙聚,集中。死而不磨:死了以後都不會消失。磨:磨滅。
本段敘述張獻忠不知清軍已南下,於(順治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倉促應戰,被清兵射殺。
大兵之南下也,趙榮貴以龍安降於肅王[1],王於是使固山、檀太追賊黨[2],而使榮貴入成都。先是,賊遁月餘,楊展、曹勳等偵得之,於九月入成都,報恢複。逆之焚舟北走也,一舟子得免,至是詣展,告之[3]。展令以長槍群探於江中,遇木鞘則釘而出之,周列營外,數日已高與城等。如是年餘[4]。時展等聞榮貴將至,議以成都難守,各引兵歸。及榮貴至成都,見千裏無煙,無所設施,亦還龍安。
【注釋】
[1] 趙榮貴:明朝陝西將領,後歸降於清朝。龍安:即龍安府,治所在今四川省平武縣。
[2] 固山、檀太:肅清王豪格的部將。
[3] 這幾句意為:幸存的船夫向楊展報告了張獻忠焚舟北逃的情況。舟子:船夫。
[4] 此句意為:楊展命令部下用長槍在江中探試,遇到木鞘則打撈起來,囤放在營外,幾天後就與城牆一樣高。這樣持續了一年多。
本段敘述了清兵南下時,南明將領趙榮貴降清,明將領楊展等入成都年餘,聞清兵將至,退兵而還,而趙榮貴至成都見已成赤地,不可居,隻好返回龍安。時當1647年初。
獻逆之被誅也,孫可望等率餘黨,東奔至重慶,出曾英不意,英戰敗溺死。其將李占春、於大海率水軍奔涪州,餘眾奔遵義從王祥[1]。可望等遂由遵義奔雲南。汪兆麟初散走,至是追及賊黨於烏江[2]。可望等問何所師法[3],兆麟對以不須遠學古人,但當以“老萬歲”為法,蓋指獻逆也。可望大怒曰:“蜀地富饒險固,古來英雄所必爭。我輩血戰垂二十年始得之,自謂已成王霸之業。汝乃朝夕蠱惑,致萬萬生靈,皆盡於鋒鏑。今已置身無地,尚複誰法邪?恨汝一身不足償億萬之命。”因刳其心,眾爭臠食之[4],乃行。時搖黃見逆眾破滅,勢遂孤,乃請降於王應熊[5]。
【注釋】
[1] 李占春、於大海:南明軍曾英部將。涪州:即今重慶涪陵縣。王祥:南明軍曾英參將。
[2] 汪兆麟:張獻忠大西政權任其為宰相。烏江:又稱黔江,貴州第一大河。發源於威寧縣香爐山,流經黔北及渝東南,在重慶市涪陵區注入長江。
[3] 師法:效法。
[4] 眾爭臠食之:孫可望的部眾爭吃汪兆麟的肉。臠:切成小片的肉。
[5] 搖黃:即“搖黃十三家”,明末清初四川土軍。王應熊:明重慶府巴縣人。南明福王(弘光帝),任其為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督川、湖、雲、貴軍務。唐王隆武二年(1646年),病逝於貴州仁懷縣土城。
本段敘述了張獻忠死後,其義子孫可望轉向東南,攻打重慶。明朝總兵曾英戰亡,其部將分走它處。孫可望欲調整策略,詢問汪兆麟,而汪仍主張效法張獻忠,被孫所殺。
四年丁亥正月[1],本朝大兵至重慶,巡撫馬乾敗死,曾英將卒未散者,遂迎大兵入城。時搖黃在夔府北岸者皆潛渡江[2]。而賀珍初在漢中,聞大兵南下,亦奔至南岸屯之[3]。於時無民之所,等於大漠;有民之地,皆聚眾自守,強弱相兼[4]。川南則自黎雅而外,皆屬楊展,而眉州亦在其中[5]。
【注釋】
[1] 四年丁亥:即順治四年,1648年。
[2] 夔府:明洪武四年(1371年)改夔州路置,治奉節縣(今屬重慶市)。轄境相當今四川、重慶之萬源、達州、梁平等市縣以東地區。明、清屬四川布政司。
[3] 賀珍:明朝將領樊一蘅的部下,崇禎十四到十六年間降於李自成,後又歸降於清朝。
[4] 此句意為:當時沒有人的地方,就像大漠一樣荒涼,有人居住的地方皆相互聚集起來自我保衛。聚眾自守:聚集民眾自我保衛。強弱相兼:勢力強的和勢力弱的相互兼並。
[5] 眉州:明末隸屬四川布政使司,領三縣:丹棱、彭山、青神。即今四川眉山市。
本段敘述了順治四年正月清軍進入重慶,南明留兵歸降,而搖黃和賀珍亦退至南岸,川南則由楊展占據。
有陳鐵腳者[1],初每與賊戰必勝,不須甲胄[2],但解裩纏其項[3],持矛先登,先桀石投賊,中之[4],忽飛入賊陣斃其將,賊反走,則逐北如飛,數十裏不止,賊甚憚之[5],不敢進。至是,恃其勇,不附展[6]。與之戰,亦以前法,無不勝。然僅二千餘人,且無方略,終陷於伏而死[7]。
【注釋】
[1] 陳鐵腳者:這裏指抗擊張獻忠的地方武裝首領。
[2] 甲胄:鎧甲和頭盔。
[3] 解裩纏其項:把褲子解下來纏住脖子。裩:滿襠褲。
[4] 桀:通“揭”,舉,高舉。中之:擊中敵人。
[5] 逐北如飛:追逐逃跑的敵人如飛一般。憚:害怕。
[6] 不附展:不歸附楊展。
[7] 方略:策略。伏:埋伏。
本段敘述眉州的地方武裝雖作戰勇敢,但由於兵力小,沒有策略,最終為楊展所吞並、消滅。
展遂大肆屠掠,眉州、青神之間凋殘亦與川西等矣[1]。展時稱錦江伯,凡有民之地,設官分治,畝征米二三鬥,令民自赴嘉定及峨眉萬年寺繳納[2],民鹹苦之。又市牛種,於隙地放兵屯田[3],且設四鎮於成都,分葺甕城居之[4]。
【注釋】
[1] 青神:即今眉山市青神縣。
[2] 峨眉萬年寺:東晉隆安五年(401年)創建時名普賢寺。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重修時,神宗賜額“聖壽萬年寺”,沿稱至今。為峨嵋山八大寺廟之一。
[3] 市牛種:買耕牛和種子。隙地:空閑的土地。
[4] 分葺甕城居之:分別在甕城內蓋房屋居住。葺:泛指覆蓋。甕城,東南西北各個城門內的夾城。因成都城內的官府、民居皆已被張獻忠北逃時焚毀,所以楊展的部隊隻能在甕城內搭建臨時住所。
本段敘述了楊展在川南大肆屠掠,並且設官、設鎮、征稅,放兵屯田。
是歲全蜀大饑,藜藿雀鼠皆窮[1]。遺民相食殆盡,如父子夫婦餒死欲葬,必用荼毗法,不則人發而食之矣[2]。有哭之雖極哀,旋於火中掣而啖之[3]。甚有毀滅天性,徑自相食者。
【注釋】
[1] 藜藿雀鼠皆窮:野菜和小鳥、老鼠都吃光了。藜藿(líhuò):這裏指野菜。雀鼠:麻雀和老鼠。
[2] 此句意為:殘存的人們互相而食,人口所剩無幾,例如父子夫婦餓死以後要下葬,必須火葬,不然要被吃掉。餒(něi)死:餓死。荼毗法:佛教語,梵語音譯。意為焚燒。指僧人死後將屍體焚化。不則人發而食之矣:否則人們挖開墳墓吃掉死屍。發,這裏指挖開墳墓。
[3] 有哭之雖極哀,旋於火中掣而啖之:有的人雖哭得很哀傷,但很快便從火中搶出(正在火葬的肢體)吃掉。
本段敘述了順治四年全蜀陷入饑荒,饑民糧盡食人的慘狀。
山深處升米價二三兩,菽麥減半,他物稱是[1]。荒殘甚者,雖萬金無所得食。又金珠甚賤,雖未必如白鏹之多,然反不能以易物[2]。且鹽與銀較其重,僅過銀二三倍[3],得者以為異物,遇飲食則出諸懷中。若有雞豚可望其孳乳者,雖毛羽未成,亦必數金,煦煦如哺嬰兒[4]。有禾稼遠於賊得實者,初皆萎於地,至秋複熟。如是二三,乃有知之者,所獲十倍[5]。於是山穀遺民,分行求之,而所刈之根又大收。但漸少耳,天心仁愛如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