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錄

第1卷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藥有藥物一百二十種作君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

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製,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藥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幹暴幹,采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髒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若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治寒以熱藥,治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腹,下痢,大小便不通,賁豚,上氣,咳逆,嘔吐,黃疸,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瘕,驚邪,癲,鬼疰,喉痹,齒痛,耳聾,目盲,金瘡,踒折,癰腫,惡瘡,痔,癭瘤,男子五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毒所傷。此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宜依端緒以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