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1 / 1)

第一章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第1卷

【診斷要點】

1.病史:發病前多有嚴重創傷、燒傷、感染、溺水或大手術病史。

2.臨床表現:突然出現的呼吸窘迫,進行性增快,呼吸困難極為明顯。

3.胸部X線片表現:早期可無異常或肺紋理增多,邊緣模糊;發病24h後,胸部X線片顯示雙肺散布大小不等、邊緣模糊的陰影,並逐漸大片融合呈現磨玻璃樣,重症者可呈“白肺”樣改變。

4.實驗室檢查:動脈血氧分壓(PaO2)明顯降低,即使吸入高濃度氧,PaO2仍<50mmHg(1mmHg=0.133kPa);PaO2/FiO2<200mmHg(不計PEEP水平)。若PaO2/FiO2<300mmHg可以診斷為急性肺損傷。

5.必須排除心源性肺水腫、其他原因的非心源性肺水腫、急性肺栓塞、張力性氣胸、急性心肌梗死等疾病。有條件測定肺楔壓(PAWP)的,應PAWP≤18mmHg。

【治療】

1.及時治療基礎疾病如膿毒症、細菌性肺炎等,應及時使用有針對性的抗生素,並給予足夠的劑量和療程;創傷、骨折等應及時處理;休克應盡快糾正。

2.呼吸支持

(1)氧療:立即給氧並積極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濕化。

(2)機械通氣:分為無創性通氣和傳統通氣兩種。

無創性通氣:輕度或早期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cuterespiratorydistresssyndrome,ARDS)病人可用無創性通氣,采用無創性通氣病人須神誌清醒,能主動配合,氣道分泌物不多,血流動力學穩定。應嚴密觀察病人應用無創通氣後的反應,若嚴重低氧或氣體交換情況無改善,神誌狀況顯示惡化趨勢,應及早進行選擇性氣管插管,不要等到病人完全昏迷後再緊急插管。

傳統通氣:ARDS的傳統通氣方法主張超生理大潮氣量、慢通氣頻率(10~15/min),以維持正常血氣為目標的通氣方法。PEEP水平的選擇:一般先給3~5cmH2O(1cmH2O=0.098kPa),並逐步增加,直到PaO2≥60mmHg、SaO2>90%時,轉為維持。傳統通氣方法雖然可以使PaO2和SaO2升至理想水平,但可因加用過高PEEP而減少組織氧輸送和降低肺胸順應性。

機械通氣為優先考慮目標,現在從追求正常血氣轉移到實施肺保護和增加組織氧輸送。肺保護策略:一是棄用傳統的大潮氣量(10~15ml/kg),應用小潮氣量(5~6ml/kg)或低通氣壓(平台壓<30cmH2O),允許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PaCO2)逐漸增高,即所謂“允許高碳酸血症(PHC)”策略;二是吸氣時加用足夠的壓力讓萎陷肺泡盡量複張,呼氣時加用適當的PEEP讓其保持開放,即所謂“肺開放”策略。

3.適當補液一方麵要維持適當的有效循環血量,以保證肺和心、腦、腎等重要髒器的血流灌注,另一方麵,又要避免過多補液加重肺水腫。為指導正確補液,必須嚴格記錄出入量,密切監測症狀、體征及尿比重。最好測肺動脈楔壓(PCWP),維持PCWP在14~16cmH2O為理想。通常情況下,ARDS病人的每日入量應限製在2000ml以內,允許適量的體液負平衡。對於存在低蛋白血症的ARDS病人,在補充清蛋白等膠體溶液的同時聯合應用呋塞米等利尿藥,有助於實現液體負平衡,並改善氧合。

4.腎上腺皮質激素2006年《急性肺損傷/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診斷和治療指南》中,不推薦常規應用糖皮質激素預防和治療。對於過敏原因導致的ARDS病人,早期應用糖皮質激素經驗性治療可能有效。此外,感染性休克並發ARDS的病人,如合並有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可考慮應用替代劑量。目前多主張大劑量短程應用,例如氫化可的鬆每日300~400mg或地塞米鬆每日20~40mg,甲潑尼龍每日80~320mg,用2~3d。對於晚期ARDS病人不宜常規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5.加強營養宜盡早加強營養。可采用鼻飼和靜脈補充營養的方法,成人一般每日需要量104.6~146.44kd/kg,總熱卡=葡萄糖(g)×3.4+氨基酸(g)×4.0+脂肪(g)×9.0。每日攝入蛋白質1.0~3.0g/kg,葡萄糖不超過5g/kg,脂肪不超過2g/kg(脂肪熱卡不超過總熱卡的60%)。

6.並發症的治療對嚴重繼發感染、休克、心律失常、DIC、胃腸道出血、肝腎功能損害、氣胸等應積極預防,及時發現並給予相應的治療,保護病人各重要髒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