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醫骨傷病的概念和範疇及發展源流(1 / 3)

第1章 中醫骨傷病的概念和範疇及發展源流

上篇 總論

中醫骨傷病是指中醫學對各種骨關節 及周圍軟組織損傷或疾患的總稱,古屬“折瘍”、“金鏃”範疇,也是“接骨”、“正體”、“正骨”、“傷科”的治療內容。中醫學在骨傷病的防治方麵曆史悠久,具有豐富的學術內容和卓著的醫療成就。中醫骨傷科學是中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華民族的繁榮昌盛和世界醫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中醫骨傷病,包括骨病和傷病兩方麵。其中傷病又包括骨折、脫位、筋傷。骨折主要是指由於外力的作用破壞了骨的完整性和連續性。正常骨骼受到外力的作用而發生骨折者,稱為“外傷性骨折”。若骨骼本身原有某種病變(如骨腫瘤、骨髓炎等),在輕微外力的作用下發生骨折者,稱為“病理性骨折”。脫位是指因損傷或疾病造成骨關節 麵相對正常位置發生改變,出現功能障礙者。脫位的同時往往伴有一定程度的筋傷。筋傷是指因各種急性外傷或慢性勞損以及風寒濕邪侵襲等原因造成的人體皮膚、皮下淺深筋膜、肌肉、肌腱、韌帶、關節 囊、椎間盤、周圍神經及血管等軟組織的病理損害。

骨病是指除創傷引起的骨與關節 損傷以外的骨科疾病,主要包括骨與關節 的感染性疾病,骨的內分泌、營養、代謝障礙性疾病,骨無菌性壞死病,骨與軟骨發育障礙性疾病,不明原因及異常增生性骨病,慢性非化膿性骨關節 病,神經性骨疾病,手、腕、膝、足等方麵疾病及先天性疾病。

祖國醫學對骨傷病的認識源遠流長,從人類的起源開始到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對骨傷病的認識也在不斷地發展。其發展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起源階段(遠古至公元前21世紀)

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富有創造性的民族之一。早在170萬年前,“元謀人”就在我國西南地區的土地上生活、勞動和發展。70萬年前,“北京人”已能製造粗糙的石器和原始骨器工具,在原始人居住的山洞裏發現很厚的灰燼與用火燒過的獸骨,證明“北京人”已學會用火。20萬年前,“河套人”時期,石器有了很大進步,並已發明了人工取火。在烘火取暖和烤炙食物的基礎上,人們發現熱物貼身可以解除某些病痛,產生了原始的熱熨療法。原始人在對付大自然災害及抗擊猛獸侵襲時,經常造成創傷,人們在傷處撫摸、按壓以減輕症狀,經過長期實踐,摸索出一些簡易的療傷按摩手法。對傷口用樹葉、草莖及礦石粉等裹敷,逐漸發現具有止血、止痛、消腫、排膿、生肌、斂瘡作用的外用藥物,這便是外治法的起源。

在原始社會,由於生活環境惡劣,人們常患筋骨痹痿之疾,《呂氏春秋·古樂》曰:“昔陶唐氏之始,陰多滯伏而湛積,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氣鬱瘀而滯著,筋骨瑟縮不達,故作為舞以宣導之。”這反映古代人已采用舞蹈祛邪解鬱,舒展筋骨,由此便逐漸產生導引法。

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和新石器時代,古代人已經能夠製作一些較精細的工具,如砭刀、骨針、石鐮等。《山海經·東山經》曰:“高氏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箴石。”後世郭璞注解時認為,箴石“可以為砭針,治癰腫者”。在舊石器晚期(約18萬年前)的“山頂洞人”遺址中,發現有骨針、骨錐和其他骨製尖狀器具。考古發現仰韶文化時期(約公元前5 000~前3 000年)已有石鐮。這種石鐮,外形似近代的鐮刀,可以砭刺、切割。《素問·異法方宜論篇》曰:“故東方之域……其病皆為癰瘍,其治宜砭石。”《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記載:“上古之時,醫有俞跗,治病不以湯液醴灑,鑱石撟引,案扤毒熨,一撥見病之應,因五髒之輸,乃割皮解肌,訣脈,結筋,搦髓腦,揲荒爪幕,湔浣腸胃,漱滌五髒。”這說明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產生了早期的外科手術器械——砭鐮,並出現了俞跗這樣的外傷科名醫。由於當時創傷是威脅人類生存和健康的主要因素,所以外傷科醫療技術比其他學科發達,並更早推廣應用。

二、萌芽期階段(公元前21世紀至前476年)

我國奴隸社會經曆了夏、商、周三代。奴隸社會較之原始社會在生產力、文化等方麵都有了發展,促進了醫學進步,中醫骨傷科開始萌芽,出現了“瘍醫”。考古工作者在龍山文化遺址發現了很多陶製的酒器,《戰國策》曰:“帝女令儀狹作酒,進之於禹。”可見在夏代已有了人工釀酒。酒是最早的興奮藥、麻醉藥和消毒藥,可以通血脈、行藥勢,也可以止痛、消毒,這對治療創傷疾病很有意義。商代冶煉技術有很大發展,金屬器具廣泛地用於生產勞動和戰爭中,如刀、針、斧、鋸、矢和鏃等。醫療工具也有了改進和提高,據《韓非子》記載,古人:“以刀刺骨”,說明“刀”已經作為骨傷科手術工具了。甲骨文是我國較早的文字,甲骨文記載的疾病有幾十種,其中骨傷科的有疾手、疾肘、疾脛、疾止、疾骨等。考古發現槁城台西商代遺址有30多種藥用種仁,其中有桃仁等用於活血祛瘀。相傳商代伊尹發明“湯液”,《甲乙經·序》曰:“伊尹……撰用神農本草以為湯液。”《神農本草經》曰:“桃仁主瘀。”由上可知,商代已應用活血藥內服治療跌打損傷。

周代,我國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有了新的發展,有了醫政的設製和醫療的分科。《周禮·天官·塚宰》記載:“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供)醫事”,醫生分“食醫”、“疾醫”、“瘍醫”和“獸醫”。其中瘍醫就是外科和骨傷科醫生,其職責是:“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金瘍,鄭玄注:“刀創也”,即指刀、戈、劍、戟等金屬器所致的開放性創傷;折瘍,鄭玄注:“踠跌”,指擊撲,墜跌造成的損傷。這說明當時瘍醫已能運用“祝”、“劀”、“殺”療法治療上述四種外傷疾病。《禮記·曲禮》記載沐浴療法,謂:“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以上外治法,為後世骨傷科醫生所沿用。

《禮記·月令》載:“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蔡邕注:“皮曰傷(皮膚損傷破裂),肉曰刨(皮膚與肌肉損傷破裂),骨曰折(骨骼折斷),骨肉皆絕曰斷(皮、肉、筋、骨完全離斷)。”說明當時已把損傷分成四種不同類型,分別采用“瞻”、“察”、“視”、“審”四種診斷方法,這既是法醫學起源的記述,又是古代中醫骨傷科診斷水平的標誌。

三、基礎理論形成階段(公元前476至公元220年)

戰國、秦漢時代,我國從奴隸社會進入封建社會,政治、經濟、文化都有了顯著的進步,學術思想十分活躍,出現“諸子蜂起,百家爭鳴”的局麵,促進醫學的發展,骨傷科基礎理論亦初步形成。

1973年,考古學家在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發掘的醫學帛書表明了當時骨傷科診療技術的進步。馬王堆漢墓的醫學帛書有《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陰陽脈死候》《五十二病方》和《帛畫導引圖》等,據專家們考證認為係屬戰國時代的文獻,保存了當時診治骨折、創傷及骨病的豐富經驗,包括手術、練功及方藥等。《足臂十一脈灸經》記載了“折骨絕筋”(即閉合性骨折);《陰陽脈死候》記載了“折骨列膚”(即開放性骨折)。《五十二病方》載有52種病,共103個病名,涉及內、外、骨傷、婦、兒、五官諸科。其中有“諸傷”、“骨疽”、“骨瘤”等骨傷病證,同時還描述了“傷痙”的臨床表現:“痙者,傷,風入傷,身信(伸)而不能詘(屈)。”這是對創傷後嚴重並發症——破傷風的最早記載。《五十二病方》載錄中藥247種,方劑283首,其中治傷方17首,治傷痙方6首,治癰疽方22首。主張用酒處理傷口,以藥煎水洗傷口,還記載傷口包紮方法,對感染傷口用藥外敷後,以絲織品或麻絮等包紮。《五十二病方》中應用水銀膏治療外傷感染,這是世界上應用水銀於外傷科的最早記載。《帛畫導引圖》還繪有導引練功圖與治療骨傷疾患的文字注釋。

《黃帝內經》是我國最早的一部醫學典籍,較全麵、係統地闡述了人體解剖、生理、病因、病機、診斷、治療等基礎理論,奠定了中醫理論體係。《內經》已有係統的人體解剖學知識,如《靈樞·骨度》篇對人體頭顱、軀幹、四肢各部骨骼的長短、大小、廣狹標記出測量的尺寸。同時通過屍體解剖獲取這方麵知識,如《靈樞·經水》篇曰:“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其藏之堅脆,府之大小,……脈之長短,血之清濁,……皆有大數。”《內經》對人體的骨、脈、筋、肉及氣血的生理功能都有精辟的論述,如《靈樞·經脈》篇曰:“骨為幹,脈為營,筋為綱,肉為牆。”《靈樞·邪客》篇曰:“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髒六腑。”人體外部皮肉筋骨與體內五髒六腑關係密切,《內經》闡發的肝主筋、腎主骨、肺主皮毛、脾主肌肉、心主血脈及“氣傷痛、形傷腫”等基礎理論,一直指導著骨傷科的臨床實踐。《內經》還闡述骨病的病因病機,《靈樞·癰疽》篇曰:“熱勝則腐肉,肉腐則為膿。”《靈樞·刺節 真邪》篇曰:“爛肉腐肌為膿,內傷骨,內傷骨為骨蝕。……有所結,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並,日以益大,則為骨疽。”《素問·痹論篇》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素問·痿論篇》還將痿證分為痿躄、脈痿、筋痿、肉痿、骨痿等五痿分別加以論述。此外,《呂氏春秋·季春紀》認為:“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動也;形氣亦然,形不動則精不流,精不流則氣鬱。”主張用練功療法治療足部“痿躄”,為後世骨傷科動靜結合理論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