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於二類城市建設發展的問題》
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之不同還在於,彼國之農村人口,僅占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幾。多則百分之四五,少則百分之一二,更少則百分之零點幾。並且,他們的城市人口,差不多已經曆二三百年的城市生活之影響。而我們中國,三分之二以上人口是農民,大多數農民的生活僅達到溫飽程度。中國要真正成為富強國家,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是唯一的選擇。那麼多農村人口,僅靠直轄城市和三十幾座省會城市的擴張是無法容納的。故將各省的中小城市建設好應是中國城市建設下一步努力的重點國家任務。在中小城市建設過程中,還要考慮到靠什麼元素吸引青年人,尤其是大學畢業生去工作,去安家落戶的問題。故中小城市,應建大學分校、專科學校、現代工業基地。中小城市建設,不能僅以適合中老年人生活為終極建設目標……
此外,還有繼續給予傳媒對腐敗問題進行正當監督的權利的提案等等。
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參政議政,建言獻策是一方麵責任,為民眾化解困擾也是一方麵責任。而在後一方麵,其實我經常直接麵臨的,更是一些長期而又往往束手無策的矛盾。
比如,我們北京語言大學的一部分宿舍,與某小學校僅一牆之隔。小學校每天要做兩次課間操,要放廣播。而那時,正是“北語”老教授們工作和午休的時候。不能不許小學校做課間操,也不能將“北語”宿舍樓搬走。那麼,也隻能請小學校將廣播音量降低一點兒而已……
比如,我們北語的另一部分宿舍,緊靠大院圍牆;圍牆外是綠化地。然而綠化地上,卻違章建起了工棚,終日加工鋁製門窗。電鋸一響,噪音之大可想而知。明明是違章搭建,城管方麵調查來調查去,卻答複調查不清是什麼人搭建的。那就拆吧,又說不能隨便拆,激化矛盾不好。還是先請公安方麵偵破一下,搞個水落石出再說。“奧運”期間,暫時消停。現在,不但還在,還產生噪音,而且擴建了,由一層變兩層了。究竟是誰在綠地上搭了那違章加工點兒呢?公安方麵也沒給出答複。
這一件事,使我很鬱悶。也請過媒體到現場一看,卻連媒體也不報道。
我至今也沒想好該為我的選民們怎麼解決。但我已下決心,一定要替選民解決此事。到目前為止,僅有一件事,我為民眾解決得快、好、徹底。
在哈爾濱的郊區,有戶退耕還林的農民,因為自家承包的山林與要修路占地的林場發生了嚴重糾紛,涉及十餘萬元補償費。十餘萬對於一戶農民,是一大筆錢。農民四處投訴未果,竟然到北京來找到我頭上。我代那農民,給家鄉省某領導寫了一封信。一個星期之內,十餘萬元補償費交到農民手裏,農民滿意了,問題圓滿解決。
這一件事,與其說我為農民解決得快、好、徹底,莫如說家鄉省的領導高度重視關乎百姓利益之事。那位家鄉省的領導是省長栗戰書,我對他充滿感激。
總而言之,我這樣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說到底是業餘參政議政。但中國之大多數委員、代表都是業餘參政議政。業餘而又要具有責任感,這是一種“中國特色”的要求,時代的要求。
責任感我心裏是每想看的,但經驗委實有限,能力也委實有限;所以,我隻能給自己打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