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三月九日。
人物:韓泰,22歲。
地點:我不知道。
以前我從來不曾寫隨筆。我的記憶中,這種東西向來是為寫而寫。
我一直認為。
生活中哪有那麼多美好的事情值得記錄在紙上呢?
……
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沒有睡飽的疲勞感告訴我,這次的昏迷不是很久。”
韓泰端著筆記本,盯著上麵的文字。
貪婪的深吸一口氣,三月清涼的空氣使他精神抖擻。
“這……到底是哪?”
嗓音卻嘶啞的讓自己都驚訝。
“■■?”
回答他的是一種從未聽過,無法認知的語言。
麵前是一堆篝火,正對麵是一個酷似印第安人的家夥。
兩人疑惑的互相對視。
“抱歉……”
韓泰嘟囔著低下頭,從襯衫口袋裏取出油筆,借著火光在筆記本上寫著字。
“這算是一件幸運的事。
原本我已經絕望了,這片森林見鬼的大,我確定自己一直沿著直線前進。今天是第三天,我的背包裏沒有零食,手機依然沒有信號,山窮水盡的時候我甚至在吃樹葉。
直到今天中午的時候,我窮凶餓極,依著一顆樹幹暈了過去。
醒來是在下午六點,我用手機最後的電量確認的時間。
醒來的原因,他們在拍著我的臉蛋,在我的喉嚨裏灌水。
清醒之後,我明白,是遇到了同類。
確切的說,是同類遇到了我。就是眼前這幾個家夥。
注意,是同類!
因為他們很像電影中的印第安人,赤著上身,還有臉上的迷彩。
可我不曾記得印第安人會這麼文雅。
印象裏這些家夥不會像猴子一樣嘰嘰喳喳的圍著我跳舞,然後把我綁起來插根棍子烤在篝火上麼?(注:我努力不去聯想那根棒子。)
——這才符合“野蠻人”的作風吧!
不過現在,我要為上麵這句話平反。
這麼說是錯的。
因為我沒有遭到虐待。
相反,還被分享了食物和水——渾濁的水,和一種風幹的肉。
肉幹的味道有些發酸,多吃幾口才發現,這東西製作出來根本沒有調料,這不是挑剔,責任應屬於KFC。
嗯,吃人嘴軟。
所以要澄清,我不能因為外表去侮辱這些品格高尚行為可愛的家夥們。
我立刻想到了理由:一個死宅,連出門都很少,哪有機會看到真正的野蠻人?我的印象不過是受到老電影的影響。
是吧?
還有一點最重要的。
我不懂他們的語言,他們同樣不懂我說的話。
我卻很容易忘掉這一點,比如剛剛我的提問。
現在要稱呼他們為——獵人。
他們有匕首,有弓箭,還有獵物。
雖然這些工具的做工怎麼看都感覺非常落伍。比如僅僅用麻繩固定把柄的匕首,滿是缺口的刀刃,還因為時間的關係顏色烏黑。
可上麵幹涸著洗不幹淨的血跡,讓我絲毫不懷疑它的攻擊力。
……不過,現在有一股美好的味道,甚至讓我停止思考自己究竟如何來到的這個鬼地方——這種問題。”
美好的味道讓韓泰停下筆尖。
這些可愛的家夥在烤肉,是兩隻洗刮好的兔子。
對麵的獵人正在一個拳頭大陶土製的瓶子裏,用細長的樹葉沾著金黃粘稠的液體一絲不苟的塗抹在晚餐上,看樣子是蜂蜜。
轉過頭發現,他的另一個夥伴正在不遠處拾柴。
韓泰環視著周圍,試圖找到第三個獵人。隨後在附近一根粗大的枝幹上發現了那個身影。
那是一個弓箭手。
瘦小的身軀像猿猴一樣,能輕鬆的攀上筆直的樹幹,而且箭法很嫻熟。
他曾經隔著二十步連射兩箭,把兩隻背對他的兔子從菊花到嘴巴貫穿釘在樹幹上,然後愛惜的剝下了兩張完整的兔皮。
這一幕就發生在相遇後不久。
此刻兩隻倒黴的小兔子正在為野外BBQ賣力的散發著香味。
注意到地麵的目光,弓箭手低下頭看過來,眼珠靈動,露出黃牙嘿嘿一笑。
韓泰本能的回饋了一個微笑,隨後在筆記本上寫下這樣一句話。
“雖然看起來很和善,但他的目光一瞬間很尖銳,也許夜視能力很強——讓我想起了鷹。
顯然,這是一個優秀的弓箭手。”
語言不通的關係,無法進行交流,韓泰始終在一旁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