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朝花夕拾(7)(3 / 3)

我想我那時搖頭大約有兩回,他們看見的不知道是那一回。讓坐時喧鬧,檢查時幽靜,一定是在稅關上的那一回了,試問愛農,果然是的。

“我真不懂你們帶這東西做什麼?是誰的?”

“還不是我們師母的?”他瞪著他多白的眼。

“到東京就要假裝大腳,又何必帶這東西呢?”

“誰知道呢?你問她去。”

到冬初,我們的景況更拮據了,然而還喝酒,講笑話。忽然是武昌起義,接著是紹興光複。第二天愛農就上城來,戴著農夫常用的氈帽,那笑容是從來沒有見過的。

“老迅,我們今天不喝酒了。我要去看看光複的紹興。我們同去。”

我們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滿眼是白旗。然而貌雖如此,內骨子是依舊的,因為還是幾個舊鄉紳所組織的軍政府,什麼鐵路股東是行政司長,錢店掌櫃是軍械司長……。這軍政府也到底不長久,幾個少年一嚷,王金發帶兵從杭州進來了,但即使不嚷或者也會來。他進來以後,也就被許多閑漢和新進的革命黨所包圍,大做王都督。在衙門裏的人物,穿布衣來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換上皮袍子了,天氣還並不冷。

我被擺在師範學校校長的飯碗旁邊,王都督給了我校款二百元。愛農做監學,還是那件布袍子,但不大喝酒了,也很少有工夫談閑天。他辦事,兼教書,實在勤快得可以。

“情形還是不行,王金發他們。”一個去年聽過我的講義的少年來訪問我,慷慨地說,“我們要辦一種報?來監督他們。不過發起人要借用先生的名字。還有一個是子英先生,一個是德清先生。為社會,我們知道你決不推卻的。”

我答應他了。兩天後便看見出報的傳單,發起人誠然是三個。五天後便見報,開首便罵軍政府和那裏麵的人員;此後是罵都督,都督的親戚,同鄉,姨太太……。

這樣地罵了十多天,就有一種消息傳到我的家裏來,說都督因為你們詐取了他的錢,還罵他,要派人用手槍來打死你們了。

別人倒還不打緊,第一個著急的是我的母親,叮囑我不要再出去。但我還是照常走,並且說明,王金發是不來打死我們的,他雖然綠林大學出身,而殺人卻不很輕易。況且我拿的是校款,這一點他還能明白的,不過說說罷了。

果然沒有來殺。寫信去要經費,又取了二百元。但仿佛有些怒意,同時傳令道:再來要,沒有了!

不過愛農得到了一種新消息,卻使我很為難,原來所謂“詐取”者,並非指學校經費而言,是指另有送給報館的一筆款。報紙上罵了幾天之後,王金發便叫人送去了五百元。於是乎我們的少年們便開起會議來,第一個問題是:收不收?決議曰:收。第二個問題是:收了之後罵不罵?決議曰:罵。理由是:收錢之後,他是股東;股東不好,自然要罵。

我即刻到報館去問這事的真假。都是真的。略說了幾句不該收他錢的話,一個名為會計的便不高興了,質問我道:

“報館為什麼不收股本?”

“這不是股本……”

“不是股本是什麼?”

我就不再說下去了,這一點世故是早已知道的,倘我再說出連累我們的話來,他就會麵斥我太愛惜不值錢的生命,不肯為社會犧牲,或者明天在報上就可以看見我怎樣怕死發抖的記載。

然而事情很湊巧,季茀寫信來催我往南京了。愛農也很讚成,但頗淒涼,說:

“這裏又是那樣,住不得。你快去罷……。”

我懂得他無聲的話,決計往南京。先到都督府去辭職,自然照準,派來了一個拖鼻涕的接收員,我交出賬目和餘款一角又兩銅元,不是校長了。後任是孔教會會長傅力臣。

報館案是我到南京後兩三個星期了結的,被一群兵們搗毀。子英在鄉下,沒有事,德清適值在城裏,大腿上被刺了一尖刀。他大怒了。自然,這是很有些痛的,怪他不得。他大怒之後,脫下衣服,照了一張照片,以顯示一寸來寬的刀傷,並且做一篇文章敘述情形,向各處分送,宣傳軍政府的橫暴。我想,這種照片現在是大約未必還有人收藏著了,尺寸太小,刀傷縮小到幾乎等於無,如果不加說明,看見的人一定以為是帶些瘋氣的風流人物的裸體照片,倘遇見孫傳芳大帥,還怕要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