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到底在什麼樣的根基之上我們才能說有理由從事批評呢?對於批評來說我們如何可能“到場”?以前我們想當然地以為這是不證自明的,然而細想起來卻並非如此。一切都是不可靠的:文本的世界(視界)?不,所謂批評正是要對文本進行觀看,我們不能站在文本裏看文本,就如不能用我們的眼睛看我們自己的眼睛;他人的世界(視界)?不,他人的世界是因為他的眼光的照耀才得以建立的,正如我們不能用他人的眼睛看世界一樣,我們不能用他人(例如領袖人物)的世界(視界)作為我們的立足點。也許有人會說“那就是純客觀的世界嗎”!是的,也許一個“客觀的世界”是存在的,但是誰的眼光是那個“純客觀的眼光”來“看”這個客觀的世界和這個世界相匹配呢?對於一個批評主體“我”來說隻能用“我的”眼睛看,世界是反映在我的視網膜上的“我的世界”,隻有這個“我的世界”才是唯一可能的世界,換而言之,世界隻有變成“我的世界”(“我的對象世界”)時才能進入我的觀看範圍,隻有這個世界才可能是我批評的對象。因而世界的“我化”也即個體化是批評的前提。對於一個批評家來說,“我在批評”是可以不證自明的,其餘的一切都在“懸擱”中,這就是說批評隻可能是“我的”批評,這個“我”是批評幾乎先驗的前提。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說批評是個體性的,進而是相對主義的。至於這些無數的“"我的"批評”如何對話交流,如何共同組成批評界,那就是“立場論”要解決的問題了(如何立於場中和他人共在)。
漢語中的“立場”其原始的意義可以理解為“立於場中”,也就是兩個詞:一是“立”,有站立、建立之意;二是“場”,有地點,場所之意。這樣我們可從兩個方麵來解釋“立於場中”,首先是“站立於一個地點”,使自己顯身於世界,在世界中得到立足之點而成為存在,其次是“建立場所”即建立、開辟世界,“立”世界使世界得以成為世界。也因此“立場”原始地包含了“立”和“場”的相對關係,“立”是“使存在”,任何一個具體的“立”的動作都隻能和特定的“點”相連,其意義必然是個體的,但是任何一個“立”又同時是立於“場”中即到世界中(與他人相逢)使世界成為世界,所以“立場”是以個體的“立”來到“場”中與他人建立關係的一種方式,而其結果就是世界的誕生。這裏的“世界”是作為一個動詞而使用的,“世”就是“在世”其實意是“存在”,“界”就是“邊界”,“世界”就是存在的邊界,換而言之,“立場”(來到場中、到場、在場)就是使“存在”“在世”,使存在成為存在,同時也是使“存在”麵臨“邊界”,存在受到“存在”的規定。在這裏,存在的到場,從質的方麵講就是“存在”麵臨自己的界限,作為無規定者而成為有規定者。就“立場”是存在麵對自己的界限而言,“立場”在本質上說隻能立足於相對主義的根基之上,因為從存在論上講“立場”就是存在的有限性。從上麵的認識我們可以看到,立場這個詞原始地呈現了一個存在論的問題,它和“觀點”一詞所呈現的意義是不一樣的。“觀點”是立足於某點而觀察世界,在“觀點”一詞中隱含著將世界作為對象而將觀察者與之對立起來的主客體二分法,也因此我得說漢語中的“觀點”是一個可以和經典哲學物質本體論相對應的有趣的認識論概念,經典哲學物質本體論的本質的欠缺是無法克服主客體二分法,在主客體二分法的背後掩藏著一係列的對立,如既然是處於和客體相對立狀態的主體對客體的認識那麼主體所看到的就隻能是世界的表象,由此必然誕生出現象和本質的二分法,既然人對世界的認識是以來人對現象的感知的,那麼人就很可能受到假象的左右,這樣就又誕生了真知和假知的二分法。在經典哲學中這一係列不可調和的二分法必然和絕對論孿生,比如假象與象,現象與本質二分法的另一意義就是真知和假知的絕對論,而主客體二分法的背後是絕對主體論和絕對客體論的不可調和,這種觀念相信“真理是絕對的知識,隻能有一個”,絕對主體論將認識真理的權力交給上帝或者聖人這樣的絕對主體,絕對客體論則將真理的極限設定於客體,先行設立了可以脫離世界而獨存的主體也先行設立了可以脫離主體而獨存的世界,要求主體對之絕對服從,這種服從自然是決定論的。
我們在什麼樣的基礎上談論批評問題?這將決定我們對批評的一般觀點,也會決定批評家麵對自己的工作時的態度,如果立足於“觀點論”,我們就隻能要求批評由分散走向統一,個體走向群體,自由走向秩序,由辯議變為指點。如果立足於“立場論”,我們會知道, “立場”中原始地包含了“立”和“場”的相對關係,“立”是立於某個點,任何一個具體的時間點上同一個空間點隻能為一個個體所占用,它是一種個體行為,作為一種個體的行為它是“使存在”,是自己設定自己,在這裏文學批評者證明自己為自我具足的存在,他反對人雲亦雲,反對任何式樣的觀念統治,防止自己喪失個性而成為一個“大眾”、一個“一般人”,他實現自己為個人;另一方麵立定於某點同時還是站立於場中,在世界中,與他者相逢,也使自己成為一個他者,在這裏“個人”必需麵對自己的界限,這個“個人”同時必需還是他人成為個人的條件,必需麵對他人作為個人的要求。這樣從“立場論”來看當今的批評問題我們就會得出一幅“立”和“場”相結合的圖景:“立”就是每一個批評家現身於文學批評場,它是“使成為批評家”,而這個“批評家”永遠是“那個個人”;而“場”則是所有批評家的站立之所,它由一個個“批評家個人”組成,是批評家個人聯合體,同時它又是批評家作為“那個個人”的界限,也就是說每一個批評家個人都以平等的身份立足於批評的場中,在這樣的批評家“個人”聯合體中,批評自然都是相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