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本質論(1)(2 / 3)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本世紀以來,西方許多世界級的哲學大師、思想大師非常關注文學,有許多人甚至越俎代庖地跨領域來論述文學問題,有的甚至直接做起了文學批評,例如弗洛伊德對陀斯妥耶夫斯基作品的研究,拉康對艾倫·坡的研究,海德格爾對荷爾德林的研究,本雅明對波特萊爾的研究,薩特幹脆自己寫了大量小說。為什麼呢?這是一個技術時代,人們在大多數時候是作為工具而存在的。我們上大學,要考計算機級別、英語級別證書等等,這些級別證書有什麼用呢?它們能證明我們作為一個員工時的可用性,或者直白些說它能證明我們作為工具時的可上手性,對於一個外資企業來說,一個擁有英語6級證書的人可能比隻擁有4級證書的人可用;那些在生產流水線上作業的工人們,對於工廠來說他們首先是一些會生產者,為了生產的目的而存在的人,他們是勞動力資源。總的說來,人總是傾向於被當成實現某個異己目的的工具,而處於被役使狀態。有的時候這種役使來自於他者,例如,教師在本質上是學校教育學生的工具,大多數時候人的社會角色名稱標示的正是這種工具性,工人、農民、律師、軍人、保姆等等;有的時候這種役使甚至是來自於自己,人受到自己的欲望的役使,例如金錢的欲望等等,一個為了金錢而奔波的人,常常有一種為了自己而活著的假象,但實際上是把自己當成了賺錢的工具,他成了金錢的奴隸。

但是,人的本性並非如此,人在本性上是渴望自己成為自己的目的,也即是說他希望自己就是目的本身,不做任何其他目的的工具,不為身外的任何目的所役,事實上人類也隻有在這種狀態時才是真正自由的。所以,經典哲學家曾設想,人類社會隻有在某個物質文明充分發達到了“按需分配”的時代,才能真正脫離物役以及物欲,在那個階段,人類不再為物質的匱乏而憂心忡忡,甚至不再為物質利益而勞動,人類的活動隻是以自己的愛好為基準,以自我個性的充分發展為目的,而且每個人的個性發展以其他人的個性發展為前提,也就是說任何個人的個性的全麵發展都不以剝削、壓抑別人為基礎,而是以別人也同樣地發展了的個性為基礎,這個時候,人類才真正地進入了自由王國。不過這是理想的狀態,現實並非如此,而且常常是相反,因此現實中的人類需要另外的東西來支撐。這個支撐點在哪裏呢?許多哲學家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審美——想象世界的自由王國。審美地詩意地棲居著的人,是擺脫了現實世界的功利邏輯的人, 他漫無目的地遊蕩於文學藝術的王國裏,隻是為了自己的趣味而活,因而他是一個自由的人。從這個角度說,文學藝術是無用的,它給我們提供的是幻想的自由、精神的自由、無功利的自由,而不是現實的有目的性的行為自由;它是一種精神境界,而不是一種現實的社會境遇;它是精神的愉悅,而不是物質的享受,甚至它和某些物質的享受還是對立的;就此,對於一個實用主義者來說,它也可以說是“無用的”[ 從審美心理角度證明了這種無功利性的,是審美距離說的主要闡發人瑞士心理學家、語言學家、美學家布洛。他於1912年發表的(心理距離)一書對這一學說作了專門研究,認為距離是一種審美原理,“距離要求被視為‘審美知覺’的主要特征之一”;美感是主體與對象在保持一定的心理距離時產生的,沒有巨離的間隔,美和美感均不可能成立;正是由於距離,才使審美和藝術提高到超出實踐關係、超出個人利害的狹隘範圍之外,使一切審美價值與實用的(功利的)、科學的或倫理的價值區別開來。具體說,距離說包括兩個方麵:從主體說,審美要完全擺脫現實的功利目的,即與現實功利目的保持一定的心理距離,采取純粹觀賞的態度;從對象說,要完全割斷和其他事物的聯係,使其成為孤立的、與它物絕緣的觀賞形象。他舉例說,乘船在大海上遇霧時,隻有拋棄了一切個人生命財產的功利考慮,才能對大霧產生美感。總之,審美主體是一個與功利目的、利益關係光潔無礙的主體,藝術創造的主體也是這樣。這種觀點與古希臘人的“旁觀者”說、康德的審美“無國的”說、叔本華的“靜觀”說(與意欲一刀兩斷)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