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自己的這輩子,我隻能無力的笑笑,笑什麼呢,是為我乖巧的性格,穩定的工作,還是從小到大一直被人當做榜樣的好學生而驕傲;是為自己膽小懦弱,毫無個性,一直循規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是什麼呢,我不知道。

也許,在我二十五歲的時候,就用一輩子這個過於長遠而沉重的詞本身就有些可笑,可是我覺得一輩子很適合我現在的狀態,我隻活了二十五年,卻已經足夠了,我這輩子,隻想用二十五年的歲月來結束。

我這一輩子很順暢,幾乎可以說是一帆風順。學生時代讀書好,工作時期待遇好,家裏吃穿不愁,父母身體健康,沒什麼用我勞心勞力的地方,可是我卻恨極了這樣的自己,平凡又平庸,明明喜歡得要死,卻不敢說出口,明明羨慕自我灑脫,卻非要裝成一副循規蹈矩的樣子,現在想想,也仍然忍不住豎起中指,咬牙切齒的說聲fuck!

我好像天生比別人慢半拍,在同齡人普遍開始叛逆的時候,我知道要乖,要好好學習;大家開始有思想開始思考人生的時候,我依然隻知道乖和學習;於是在所有同伴開始有了愛情家庭婚姻的時候,我才開始叛逆,開始思考人生,剛好這一年我二十五歲。

二十五歲這一年,我左耳骨上打了七個耳洞,跑去獻了生平第三次血,這一年,我纏著我喜歡了十二年的人一個月;二十五歲這一年,我吸煙說髒話,把一隻流浪貓帶回了家,這一年,我寫的第十封信被那個人退了回來;二十五歲這一年,我有很亂的男女關係,我把看到的所有的美好的東西都拍下來,做成了一麵漂亮的照片牆,這一年,那個人結婚了,和一個他很愛很愛的人。

這個叫趙翼的人,就是我二十五年裏幾乎一帆風順中的例外;這個叫趙翼的人,就是退我信的人;這個叫趙翼的人,就是我一直一直惦記,卻隻在二十五歲這一年才瘋狂追過的人。大概所有叛逆時期的人的愛情都隻能用一句話概括——我愛的人他總是不愛我,順便祈禱一下他愛的人也不愛他,然後我才能心安理得。

趙翼結婚前一天,我跑去他家,威脅他要在他的婚禮上扔顆炸彈,第二天卻把我所有的積蓄當做賀禮送了過去,當然,是讓別人帶去的,我則躲在家裏狠狠抽了自己幾個大耳瓜子。那天我對著鏡子傻笑了一整天,最後笑得眼淚都出來了,摸摸臉頰,這就是我啊,再怎麼叛逆,再怎麼改變,骨子裏仍是個膽小怯懦,不敢放任自我的人,仍是那個一直一直被人叫做好小孩的人。

趙翼結婚以後,我去了他家附近一次,遠遠的站在街邊,透過花園,看到兩個人影。趙翼抱著他的妻子程琳窩在一張大椅子上,兩人懶懶的躺在一起,閉著眼睛,透出一股比糖果還要甜的氣息,也許這股子味道熏了濕我的眼睛,趙翼的麵容在我的眼前開始變得模糊,直到再也看不清,隻剩一個朦朧的身影。

第二天,我背著一個大旅行包,去了我一直想去卻又不敢去的地方。

很多人心裏、夢裏都有一個這樣的地方,想了很久,念了很久,旅遊遠行的時候卻從不把它提上日程,總想著以後有了愛人,兩個人一起去,等有了愛人,卻又想以後有了孩子再去,等有了孩子,又想出各種理由擱置下來,然後那個地方就成了心底最美好的秘密,最後成了一種最神聖的精神寄托,以至於再也不敢碰觸。西藏對於我來說,就是這樣的一種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