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振玉
《中國當代回族文化研究叢書》是寧夏大學“211工程”三期建設項目,研究工作尚在進行之中,為了項目參與者能形成必要的統一認識,也為了將來讀者能夠方便閱讀,現就本套叢書研究設計中遇到的問題,談以下三點認識。
一、關於回族文化的名與實
一開始就把“回族文化的名與實”作為問題提出來加以討論,似乎有點出人意料,因為關心它的人一般不會覺得這是一個問題。其實不然,如果我們把回族文化理解為回族的文化或帶有回族特點的文化,這似乎不是什麼問題,因為這隻涉及文化名稱的解釋,隻涉及概念問題,而沒有涉及文化事實。當我們試圖把回族文化的名稱與相關的事實聯係起來,再到現實中去尋找與名稱相符的事實時,就會發現,這樣的文化事實客觀上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什麼文化事實是所有的回族人都認可的;即使像伊斯蘭教信仰這樣看似簡單的事實,在不同的回族人群體中,具體內容也不盡一樣。其他任何一種回族文化現象,也同樣如此。我們可以肯定,在回族文化的“名”與“實”之間確實存在著某種矛盾。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在尋找原因的時候,我們首先注意到,其實不僅回族文化的“名”與“實”之間存在著這樣的矛盾,凡是地域分布比較廣的民族,他們的文化都存在著這樣的問題。原來這跟這些民族文化中存在著的更深層次的矛盾有關,這就是民族文化中存在著民族性與地方性之間的矛盾,此外還有一般性與特殊性之間的矛盾,如回族伊斯蘭教信仰的情況,這後一種矛盾的存在更為普遍。
地域分布較廣的民族文化中之所以存在著民族性與地方性之間的矛盾,是因為他們雖說是民族文化(我們不反對這樣認為),其實都是由許許多多的地方文化構成的。回族文化作為一個抽象的實體文化,當我們說到這個文化的時候,這隻是一個名稱,而真正看到的文化事實卻是各式各樣的地方文化,文化的地方多樣性遠比民族統一性突出。而在文化的地方多樣性中,我們又注意到,有許多文化內容或要素乃是借用而來的。從前,借用自相鄰民族的情況多一些,如今,借用的範圍則廣泛得多,恐怕已到了無遠弗屆的地步。所謂民族文化的民族性,一般為民族比較研究關注的多一些,它從不同的民族都具有不同的文化假設出發,結果似乎為每個民族都找到了其獨有而一致的文化特征。民族文化的地方性則是文化內部觀察的結果,是從不同的地方都具有不同的文化這個假設出發,結果發現:對於分布較廣民族整體而言的那些“獨有而一致的文化特征”,其地方表現並不一樣,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研究越是細致深入,就越是發現不一樣。至於比較普遍地存在於民族文化中的一般性與特殊性之間的矛盾,則跟文化變遷有關。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民族文化隨時間而出現分化、變異是正常的。
我們絕不否認那些地域分布較廣的民族擁有統一的文化名稱,如回族文化,經驗也足以見證:不同的民族其文化特點確實有所不同,文化是可以按民族來劃分的,但這隻是站在民族之外的角度上來講的,是抽象思維的結果。一旦進入到這些民族的內部情況就不同了。回族文化的地方差異性甚至在我的回族文化課上都能體會得到。我的每一屆學生中,有相當數量的人都是回族,其中,不少人就來自寧夏回族自治區。在課堂上我發現,回族文化這門課,對於他們而言,似乎是既熟悉而又陌生。因為來自回族,他們對這門課的總體感覺是熟悉的,然而,對於其中的一些具體內容卻又是陌生的,原因是他們都來自不同的地方,甚至來自寧夏的不同地方。回族文化的這種地方多樣性,與其形成發展過程中在中國適應了多樣化的環境有直接的關係,這些環境不僅包括自然環境,也包括社會和文化環境。正是環境條件的複雜多樣性,決定了回族地方文化的複雜多樣性。
所以回族文化研究必須關注這種地方多樣性,這就要求在研究方法的選擇上,不是特別強調範疇分析,而是更加注重具體事實發現,注重細節式描述(格爾茨所說的“深描”)。在獲取資料的方法上,則強調深入體驗、觀察和訪談等;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當然也鼓勵研究者親自參與研究對象的生活。正像有學者所講:“有一類搞民族誌的民族學家,通常要花費一年左右的時間,與他們研究其習慣的人們一起生活,一起交談,並對他們進行觀察。這一田野工作,為深入描述(民族誌)這些人的習慣思想與行為提供以資料。”【注釋1】民族誌研究也包含著理論的,也處處體現著洞見,隻是它不是形而上的理論建構,而是事實的分類概括、經驗總結。“民族誌應該是特定社會的文化行為的理論。理論的正確與否,要看陌生者能否……以民族誌為指導正確地預見到該社會的情形。”【注釋2】民族誌研究特別強調理論與事實之間的互動。理論與事實相結合的敘事方法,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夾敘夾議,“敘”是事實描述,為主要的方法;“議”是理論闡述,為重要的方法。所以,搞民族誌研究的人,不僅要在描述上下工夫,也要發現對象的習慣思想和行為的模式(patterns),要回答問題,進行解釋。“換句話說,搞民族誌研究的人要描述某一具體人群的生活方式,也許還會對某些所觀察的習慣做出解釋。”【注釋3】
二、關於回族文化的當代建構
回族文化的“名”與“實”之間的矛盾,限定了文化事實的真實性是不能超越地方的,超越了地方,事實的真實性就會受到質疑。此外,回族文化事實的真實性還受到事物之變化法則的挑戰。回族文化像所有文化一樣,隨時空條件而變化,不斷地被建構,此時此地不同於彼時彼地,沒有一個超越時空而永恒不變的標準摹本,也沒有一個超越時空而可以用來辨別真偽的標準尺度。回族文化隻是一個連續的創造。
曆史地看,回族乃是在來華的穆斯林移民,尤其是蒙古帝國和元朝以降來華之回回移民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在這個過程中,她融合了諸多其他民族尤其是中國漢族的血脈與文化傳統,正是這種高度融合的現象,成了回族文化之曆史建構的顯著特征。這期間,回回民眾不僅堅持不放棄伊斯蘭教信仰,還依時空條件的變化,不失時機地推動其成功地適應中國的情況,這是回族文化之曆史建構的另一個顯著特征。回顧起來,曆史上曾有許多因素影響過回族文化的發展,其中,漢族因素是主要的,漢族文化對回族文化的影響堪稱全麵而深刻,今後仍將對其起到重要的影響作用。然而,回族和漢族文化在當代又都受到以西方為代表的現代文化的影響,相比之下,漢族文化原有的影響力卻已不如從前。如果說曆史上回族受到漢族文化影響而有“漢化”之虞的話,那麼,如今這一擔心就沒有多大必要了,因為,如今回漢都麵臨著西方化的影響。西方化代表著某種進步,各民族都樂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