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力
力是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其含義如下:
①沒有物體或隻有一個物體,都不會產生力;
②有力出現,必有施力物體和受力物體;
③物體間接觸與不接觸都可能產生力;
④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力必有反作用力,且二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力的作用效果有以下兩種:第一,使物體發生形變;第二,使物體運動狀態發生變化,即產生加速度。因此,力是使物體發生形變或產生加速度的原因。
在國際單位製中,力的單位是牛頓,簡稱牛(N)。
根據性質命名有:萬有引力、重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根據效果命名有:拉力、壓力、支持力、浮力、表麵張力、引力、斥力、動
力、阻力、向心力等。
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點;可用力的圖示表示力的三要素。力是矢量,可用力的示意圖表示力的方向性。
2.萬有引力和萬有引力定律
萬有引力是由於物體具有質量而在物體間產生的一種互相作用,是宇宙萬物之間普遍存在的相互作用。
宇宙間的一切物體都是互相吸引的,兩物體問的引力大小,跟它們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跟它們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3.重力
重力是由於地球對物體吸引而產生的力。重力的大小。隨高度變化,物體距地麵越高,重力越小;隨緯度變化,在赤道比在兩極小。
①地球上的一切物體都受到重力作用。重力的方向總是豎直向下的。重力的作用點是物體的重心。
②我們常把物體所受地球的吸引力作為物體的真重,而用測力計所測得物體的重量作為物體的視重。由於地球有自轉,地球上的物體隨地球一起繞軸作圓周運動,除在地球兩極以外,在地球上同一地點,用測力汁測得的視重並不等於物體的真重。
③“超重”和“失重”,所謂“超重”即視重大於真重,而“失重”即視重小於真重。視重的大小與物體的處境(物體所在的位置、運動狀態等)有關。
4.彈性與彈性形變
在力的作用下發生形變的物體,在除去外力後能夠恢複原狀的性質叫做彈性。在外力停止作用後,能夠恢複原狀的形變叫做彈性形變。
5.彈力
發生彈性形變的物體,企圖恢複原狀而對跟它接觸的物體施的力。彈力產生條件:①物體間相互接觸;②物體間相互擠壓或拉伸,發生形變。
彈力的方向總是與引起形變的作用力的方向相反;總是跟兩物體接觸麵(公切麵)垂直,且作用在與施力物體相接觸的受力物體接觸點上。具體說:壓力或支持力的方向總是垂直於支持麵指向被壓或被支持的物體。
通常所謂壓力、支承力、拉力、推力等是從力產生的效果而加以區分的,實質上都是形變所引起的彈力。
任何物體,在任意大小的力作用下都要發生形變,所以,一切物體都有產生彈力的可能性。
6.胡克定律
在彈性限度內,彈性體的彈力和其形變量(伸長或縮短)成正比。
7.摩擦力
兩個互相接觸的物體,由於相對滑動或相對滑動趨勢而在接觸麵處產生阻礙它們相對運動的力。
摩擦力產生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①物體間相互接觸;
②物體間存在著相對運動或相對運動趨勢;
③存在壓力;
④接觸麵不光滑。
總之,摩擦力要在接觸麵上找;每個接觸麵上出現的摩擦力都是一對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某個物體有幾個接觸麵,就可能有幾對摩擦力。
摩擦力的方向跟物體相對運動或相對運動趨勢的方向相反。
阻礙物體相對運動的力,叫阻力。帶動物體運動的力叫做動力。
8.靜摩擦力與最大靜摩擦力
兩個互相接觸的相對靜止的物體,在接觸處產生的阻礙相對運動趨勢的力。
靜摩擦力的大小每時每刻跟使物體產生運動趨勢的外力相等,方向相反,使物體產生運動趨勢的外力增大,靜摩擦力就增大,但這種增大有限度,增大到物體開始運動的瞬問,靜摩擦力已增到最大了,不再增大了,以後物體間出現的是滑動摩擦力。
物體要開始運動而沒有運動的瞬間出現的靜摩擦力,叫做最大靜摩擦力。
9.滑動摩擦力
滑動物體受到的摩擦力。弘是動摩擦因數,它跟物體表麵材料性質和粗糙程度有關,一般與接觸麵積、運動速度及受力大小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