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裝傻NO13.忘記自我(1 / 3)

一、忘記自我是大智慧

當寫下這章的題目時,這可能會引起一些倡導“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士的不滿,甚至憤慨,也可能會有一些人士認為“不合時宜”。確實的,在現代社會,當大家幾乎都興致勃勃地圍著自我轉的時候,當大家都崇信、強調以我為上,實現自我價值的時候,你怎麼敢鬥膽提“忘記自我”?這不是與時勢作對嗎?其實非也。這裏所講忘記自我,並不是絕對地要你徹底地、完全地忘記自我,做一個糊裏糊塗,一切都置之腦後的人,而是要你不要太執著於自我,不要太念念不忘自我,如此方能更好地實現自我,達致成功,正所謂是“有意插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的道理。

心理學家認為,人人都有天生的自戀情結。這種與生俱來的自戀情結,有利也有弊,其弊在於,由於自戀,往往會使人產生自負、自傲、自滿、自大、自卑、自憐、自私、虛榮、嫉妒、利己的心理和行為;同時自戀也能使人感到自信、自尊、自愛、自強和追求自我實現。因此,適當的自戀,帶給人們的常常是快樂和成功,而過分的自戀帶給人們的則常常是痛苦、不安、挫折和失敗。

享譽世界的英國著名作家、哲學家伯特蘭?羅素指出:“情感集中於自我者,一個最大的弊病便是生活的單調。一個隻愛自己的人,固然不會受人責備,說他的愛是混雜的。但是他愛的對象隻是毫無變化的自我,最終必會極度煩悶。”他還認為,“把我們封閉於自我之中的情欲,是一所最可怕的監獄”。羅素在他所著的《快樂哲學》一書中,以自己的親身經驗寫道:“隨著年歲的增長,我的快樂與日俱增,這一部分是因為我發現了自己最迫切期望得到的是什麼,並且逐漸地獲得了許多我所期望的東西。一部分是因為我終於成功地驅除了某些根本不可能實現的欲望。但最大的原因,還應歸功於在心靈中逐漸減少了對自我的關心。我學會了對自己和自己的缺點不再念念不忘。”因此他告誡人們:“應該盡力避免以自我為中心的情欲,獲取那些不使思想永久停留在自身的感情和興趣。”他在書中還寫道:“文明人必須像他已經擴展了他的大腦一樣,擴展他的心胸。他必須學會超越自我,在超越自我的過程中,學得像宇宙萬物那樣逍遙自在。”

在我們披閱佛經禪典時,我們會發現字裏行間講的多是“非我”、“無我”、“忘我”,由此我也更體悟到了“忘我”的深刻意蘊。

大徹大悟的老子也道:“有治在人,忘乎物,忘乎天,其名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謂人於天。”此正所謂心中無我,天人合一也。

20世紀80年代初朦朧詩盛行時,著名的朦朧派詩人北島曾寫過一首題為“我是誰”的朦朧詩,詩中寫道:

我是誰?

我是我,

我非我,

是我非我,

非我是我,

我不是我,

我就是我。

這首詩既道出了“自我”與“非我”的內在聯係,也道出了自我主題意識的分離,即非我。也就是說,在有些時候,我們既要知道自己“我是誰”,很好地把握自我,又要知道自己“我不是誰”,不要太沉溺於自我。

人體的各種功能都有不同的作用。但生活中人們卻常常重視發展某些功能,而輕視抑製另一些功能,記憶與忘記就是很好的一例。人們對記憶有意識的鍛煉、發展、強化,對記憶力好的人大力讚賞;而對記憶的孿生姐妹“忘記”則盡力壓抑、克服、貶棄。豈不知忘記也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對人生自有妙用。

一年有四季,一日有晨夕,山有高低,路有不平,天有陰晴,月有圓缺,風有逆順,河有曲折。人生的道路有起伏,人生的長河有曲折,人生的航船有逆順,人世的生活有苦樂,我們既不能永記成績而驕傲,也不能永記挫折而氣餒,該忘記的就必須忘記。

作為一個人,我們不應把自己想象得那麼偉大,也不應把自己想象得那麼渺小,更不要將自己囿於自我的小圈子裏。隻有先忘記自我,將自己的生命融彙於社會的大激流中去,才能更好地正視自我,認識自我,進而超越自我,實現自我。

二、忘記煩惱

讀者諸君,你道這人生為何有諸多痛苦?諸多煩惱?一言以蔽之曰:隻緣“我”字在心頭!

佛經上說:“世人隻緣認得我字太真,故多種種嗜好,種種煩惱。”

這種種嗜好,便是人的種種欲望;而當這種種欲望不能滿足時,人的種種煩惱便產生了。

禪宗初祖達摩大師也認為,人生中所產生的各種各樣的苦惱,都是由妄想而來的,是因為我的出現造成的。因為煩惱之所以會產生,就是因為執著於己。他道:“為己者,橫生計較,即會感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寒熱風雨等一切不如意之事,這都是妄想之所現。”達摩祖師的舌鋒極為銳利,他說明了“忘己”的重要性,並道出了聖人不覺苦樂的真諦。他道:“聖人逢苦不憂,遇樂不喜,這是因為他們不見自己的緣故。不覺苦樂的人,是因為滅己之故。”

人生都不會一帆風順,都有苦樂,為什麼有些人經常愁眉不展,而另一些人則經常笑逐顏開,歡歡樂樂?關鍵在於自己,在於自己的人生觀,在於自己看待事物的方法。

曾經有人做過一個這樣的小試驗,他用一塊白手絹,上麵滴了幾滴紅墨水,讓不同的人看則有不同的說法。樂觀的人看了說像幾朵盛開的梅花,悲觀的人則說它像幾滴鮮血。

解放前,曾有這樣一個人,家住江浙一帶,在南京有幾家不錯的工廠。日本進攻南京前,親朋好友曾勸他攜家眷逃往香港,他終因舍不得企業沒有逃走。在南京大屠殺時,他的妻子兒女全部遇難。他自己雖然幸免,卻痛不欲生,追悔莫及,恨自己害了全家性命。後到泰山遇到一老者,交談中老者勸他忘記過去,說,昨日是因今日是果,今日是因明日是果。做過的事莫再後悔,隻有吸取教訓重新做起,才能對得起家人,對得起自己。後來他又到香港辦起了企業,並加強修心養身,活到九十多歲。

西方有一位哲學家以“原本應比這更糟”的思想看待事物,而從中解除煩惱。他說:假如你手上不慎紮了根刺,疼痛難忍,這時你不應該煩惱,而是高興,慶幸這根刺沒有紮在眼睛裏;如果你家裏來了個要錢的窮親戚,這時你不要煩惱而應該慶幸,慶幸來的不是強盜;如果在燒火中不慎燒破了衣服,你應該慶幸,慶幸燒著的是衣服而不是房子。

有些煩惱是由於我們的眼光總盯著自己造成的,遇到這種情況,隻要能抬起頭,往遠處看,想得開些就能消除煩惱。

有一位師範學校的學生,畢業後被分配到一所荒涼的山村學校教書。初為人師滿腔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在一個晴和的下午,正情緒激昂地給一些差生補課,忽然,一位家長滿臉通紅,氣衝衝地闖進教室,大吵大嚷道:“沒人作伴,找女人去!為啥留著娃們受罪?我家小虎可要去放牛了!”他哪能承受得了這種人格的侮辱?強壓怒火,好言相勸,卻不想換來一記響亮的耳光!他雖強忍著沒有還手,卻氣得眼淚簌簌直流。

從此之後,他意誌消沉了,加入了閑聊的隊伍,打麻將賭博經常熬得兩眼通紅,經常借酒澆愁,大喊知識貶值,自認為看破了紅塵。正在這時,一件極平常的小事喚起了他的良知。

開學初,他正在照例收學費,卻聽見了一個怯怯的聲音:“老師,給我孩子繳一下學費。”“交錢來!”他公事公辦地說了一聲。但等了好久卻不見交出錢來。他沒好氣地說:“你到底繳不繳?”我……還少……一塊錢,老師,你能不能幫幫忙,讓我先欠幾天?”“少羅嗦!不繳我走了。”他避開那雙乞求的眼睛,大聲嚷著揚長而去,他忘不掉那記火辣辣的耳光。

第二天上班他剛坐下,就見—雙幹瘦的於伸進來一大把鈔票,接過來一數,十八元錢全是毛票!他不禁好奇地抬起頭:啊!竟是昨天那張飽經風霜的臉。交錢人也看出了他的驚愕:“我……我把腳上的涼鞋賣掉才湊足的。”依舊是那怯怯的聲音。此事使他想起了自己的母親,因自己腿上長瘡不能走路,母親背他去上學的情景,因無錢交學費,母親提籃紅芋去賣的情景,—時間他體會到了“誤人子弟,天誅地滅”的含義。

從此以後,每當他走進教室就像走進了一個神聖的殿堂,一個靈魂的淨化室!一切煩愁、牢騷頃刻間就會消融掉,他享受著金錢富有者永遠得不到的快樂……

連續三年他被評為優秀教師,在省內外刊物上發表文章四十餘篇。並得出人生的真諦:“走過去,前麵是個天。”我們的不滿和憤懣,常常是因為我們太看重眼前的個人得失,沒有“走過去”,因而總找不到屬於自己的天空。

三、忘記恩怨

受人之恩,雖至為深厚也不想回報。相反的,受人之怨,雖微不足道,卻非報複不可;聽到別人醜聞,雖知不是事實卻也輕易相信,而對於別人的善行,雖明知是事實卻總要存幾分懷疑,這種現象是人之常情。

一般之人,受人恩惠的當時,都有感激之情,而且,所受恩惠越大,感激越深!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時過境遷,也就漸漸淡忘,不再想報答之事。然而,世人交往之間,有些雖然是微不足道的忿懣,有時甚至是互相多看一眼,多說一句話的小事,也念念不忘,耿耿於懷,存有報複之心。

懂得了這些,我們要想活得瀟灑快活,就要盡量拋棄恩怨,做到施恩不圖報,小怨不計較,大怨不遷人。

在平常生活中,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我們都會互相幫助,救死扶傷,見義勇為。但如果幫助別人是為了讓別人感激自己,甚至期待別人報答自己,那就是自尋煩惱,帶來不快。

有一個女孩,她的一位女同學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某縣城工作。後來該同事為其女同學介紹了一位在某省城工作的對象,二人一見鍾情結為百年之好,生活相當美滿。結婚初時,二人經常到該同事家裏串門,時間長了,有了孩子,家庭生活忙了,串門的次數也逐漸減少了。該同事就產生了怨氣,見人便說她不該說這個媒,說時三家好,成了兩人親,現在忘記了她這個媒人。早知如此,就不介紹了。

事實上她應該早知有這種結果,介紹個對象別人會感激她,但也不會終生不忘,作為該同事來講,卻不應期待著別人報答她。

生活之中的一些瑣碎之事,難免有些磕磕碰碰,我們不能斤斤計較。

從前有一對父子,家裏來了一位客人,為了表示歡迎,父親叫兒子去街上買酒,兒子去了很久卻不見回來。父親在家陪客人,心裏非常著急,就親自到街上去看看,到了街上看到兒子正和一個不認識的人吵架。父親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忙走過去問孩子。問後才知是因為二人走路不小心撞了膀子,互相埋怨,誰也不肯退讓,故吵了起來。父親了解之後不僅不罵自己的兒子,自己也參入了吵架的行列,把家裏的客人丟在了腦後。

這樣的事情現在也常發生:前幾年在某省會的一家小餐館裏,有兩個男青年各自帶著自己的女朋友前去會餐,為爭一張飯桌,互不相讓,大打出手,碗碟橫飛,結果是兩敗俱傷,住進醫院。為此事報紙上發表了題為“死要麵子活不要臉”的報道。

社會上有很多這樣的人,時常為一些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爭論不休,不知變通,針鋒相對,實不合算。

傳說從前有一個人,他為了報殺父之仇,從小勤練武功,刻苦學習,到處尋求名師,其目的就是一個,長大後要去殺仇人。等到長大後,武藝學成了,遠近聞名。他便去尋找仇人,當他費了很多周折,查清仇人之時,仇人卻因積憂成病,已經死了。這時他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殺死仇人的兒子,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這時他的妻子卻勸他說:“算了吧,既然仇人已死,就不要再遷仇於他的兒子。如果你今日殺了仇人之子,那麼仇人的孫子就會來殺你,或你的兒子,你的孫子再去殺他的子孫,這樣世世相報何時了。”後來經過冷靜的思考,他覺得妻子的話說得對,就改變了主意,結束了這樁仇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