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言(1 / 2)

陳希我

我曾經應邀到一所中學講座,來的基本是文學少年,他們是來聽作家鼓勵的。可是,我卻告訴他們,寫作對人生是有害的。提問環節,有學生問:那麼如何能既寫作又不遭到傷害?我答:到《讀者》為止。大家大笑。我知道,文學寫作者基本對《讀者》的趣味不認可。但是不可否認,《讀者》確實能讓你“詩意地棲居”。“詩意地棲居”是海德格爾借用荷爾德林的詩句,在納粹時代活得滋潤的海德格爾,“詩意”當然是可能的,但這不是文學的“詩意”。文學寫作者應該明白: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可恥的。

3年前,在學院的要求下,我開了一門文學創作課程。開設這課程,我極為猶豫。在我看來,在這急功近利的時代,學生學習寫文學作品,不如學習寫論文;學習寫論文,又不如學習寫公文。所以第一節課,我就把醜話說在前頭:一,我不能教,魯迅說過,教人寫作的是騙子,我不想當騙子;二,我不敢教,因為寫作會害了你們。確實,要毀掉一個人,就讓他愛文學。我見過無數被文學害了誤了的人。

文學(乃至人文科學)跟自然科學一樣,都求“真”,但文學的求真卻是對“真”的無休止的糾纏。自然科學追求“真”是理性的,但文學是非理性的。自然科學總是雄心勃勃說:“我能夠!”文學總是憂心忡忡懷疑:“我能嗎?”自然科學牽著人類向前奔跑,文學則拖著人類步伐,不停地問:“我是誰?”“我在哪裏?”“為什麼?”所以文學是可怕的,它與其說是追求客觀的“真”,毋寧是沉湎於自我的糾結中,那才能成就“美”的感覺。這種情況下,“美”成了《金閣寺》裏那個阻礙溝口生存的金閣寺,成了“惡”。當然,自然科學也不那麼令人愜意,“真”是不能一追到底的。魯迅在《立論》裏說了一個故事:一個人家裏生了孩子,有人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得到了感謝;有人說:這孩子將來要死的,他被大家合力痛打。“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所以,我們歸根結底也是不需要“真”的,處在“真”的世界是可怕的,我們將一刻也不得安寧。所以我們必須有宗教,由它來淡化“真”,給人慰藉,那是“善”。有人說,文學也具有慰藉功能,但通過文學來達到慰藉,基本是飲鴆止渴。

既知文學有害,那麼我自己為什麼要寫作?因為被套住了。當然,更因為寫作讓人受苦,因而也讓生命獲得豐富。雖然“頭腦簡單是多麼的幸福”,但是沒有誰願意當個傻子。寫作讓我體驗到了生命的豐富性。我欣喜地看到,這次獲獎的不少作品,也有著豐富的生命體驗。我讀到了這樣的詩句:“仿佛身體從來就都不是自己的/以致有人害怕擁有/仿佛時間從來隻能屬於他人/順從內心之時反而如履薄冰”(盧悅寧《私奔》);我聽到了向瘋癲發問:“你瘋了嗎?/我沒瘋。/你瘋了嗎?/我瘋了。/說瘋了的人是真沒瘋。”(祝瑞娟《神經病》);我跟著一個木訥的人去探病,用眼睛跟病人交流,體會到了這種無聲的表達跟能言無語“簡直像是天堂之於地獄”(唐詩人《探病》);我看到了這樣的微笑:“……微笑著打掃著敬老院/微笑著麵對人來人往/微笑直到死去。/總是要死的,但是誰也不能強迫我失去我的微笑/就像泛黃的我和我丈夫的遺像被兒媳婦端正地擺在正廳中央/她後悔得哭的時候,我在她身體上方,微笑著看著她/即使她看不見我/我用微笑告慰靈魂,笑又不分生死。”(餘振光《塚》);我還看到了向隱秘區域探索的努力(顏炳勝《記憶的永恒》……看到這些,我的心情可以用舒婷的詩句來表達:“一半為你擔憂,一半為你驕傲。”

但是我還是擔憂,是對寫作本身的擔憂。雖然我看到了向孤獨敬禮(高沁《孤獨的大多數》),但我看到了更多作品,思維還是比較貧乏,對世界的理解還太扁平。當然,畢竟作者還是學生,還年輕,但是有些思維定勢似乎恰是年輕時、甚至年幼時被塑造了的,比如道德化、致用化地理解文學。我們從小學到中學,都被這種評判取向所引導,所謂文學,隻不過是世俗培養計劃之下的奴仆課程。我記得我中學時,就有老師告誡我,如果你不能端正好思想,到了大學,對圖書館裏的那些書,就不能分辨出哪些是精華,哪些是糟粕,你的人生就會走邪路。這種教育理念,現在仍然沒改變。看看給學生什麼樣的文學食物:我們的中小學教材,基本上是二三流作家的作品,或者是一流作家的二三流作品。我們的學生從小就是被這樣的養料培育出來的。所以當他們接觸到真正好作品,隻會驚惶失措,無所適從。比如經常有學生問我,某個作品對我們的人生有什麼指導意義?又比如有的學生跟我談起作品中的人物,在意的是他們做得對不對?符合不符合道德?甚至是好人還是壞人?不少人認為文學就是歌頌“真善美”、批判“假醜惡”,絲毫不知“真善美”與“假醜惡”之間並非“二元對立”,它們的關係是十分吊詭的……即便是入選此書的作品,也不少陷入了這種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