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改字)(1 / 2)

我媽媽在我6歲的時候嫁給了繼父,之後我改名叫淩波綾,多了一個5歲的繼弟——淩嘯。

雖然淩嘯是我的弟弟,但我們小時候就不怎麼親近。

那時繼父還未發家,我們一家四口就住在一個三十幾平米的屋子裏,我和他共用一個逼仄的空間,睡在同一張床上,用同一個書桌,玩同樣的玩具。

我想淩嘯是很討厭我的,如同我討厭他一樣,以他的邏輯來看,我媽媽搶了他媽媽的位置,我搶了他的位置。但他從小就是缺愛的孩子,我媽媽對他實在太好,好到讓我都有些嫉妒,所以算起賬來都是我錯。

呃,誰讓我從來沒有做姐姐的自覺,的確一直在搶他的東西,揍起他來從不手軟。

繼父用了幾年時間發家致富,而上了中學的淩嘯忽然像開了掛一樣,從不愛讀書老是逃課的中二少年變成了年級第一的學霸。

輕輕鬆鬆睥睨眾考生,卻不去上讓人羨慕嫉妒恨的國內一流大學,反而揣著大筆的美元奔赴國外,我每每相比他這樣土豪又頭腦靈光的人生贏家,總感覺我的人生就好像在玩票似的。

不過成年之後,他幾乎是紮根在國外了,長年不曾回家。

繼父後來以斷絕他的生活費做威脅,也沒有把他引來國內,我聽說他在國外活得非常滋潤,從來不用擔心錢的問題。

所以說人和人一對比,總是傷自尊的開始。

於是在他不在國內的日子裏,我抱緊了繼父的大腿,充分扮演了一個貼身小棉襖的角色。

我媽媽和繼父相繼去世,都是我送的終,繼父臨死前還對我說,“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淩嘯了。”

繼父雖然忙的沒什麼時間來管我們,但他本質上是個好人,這麼多年了,他在生活上一直沒有短我,雖然做不到像親生女兒一樣對我,但我向來是很感激他的。

“爸,你放心吧,我會好好看著他的。”現在回想起來,我為什麼會這麼信誓旦旦的說出這麼肯定的話涅,畢竟我從小到大,從來都不了解真正的淩嘯是怎麼想的嘛。

俗話說不作死就不會死,為了實現對繼父的承諾,也為了把繼父的遺產移交給他,我飛去了美帝。

由於他以前的朋友都回了國,所有聯絡方式都像是打了死結,茫茫人海裏找他,幾乎是大海撈針。

我以為沒戲了,甚至訂好了回國的機票,結果在電視屏幕上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

他成名人了?我的嘴巴幾乎可以塞下一個雞蛋,我蹩腳的英語沒讓我聽懂太多,但有時候吧,微笑和暴力是全世界通用的語言,媽蛋,這家夥什麼時候成了反社會反人類的頭?

我頭腦一熱,用盡千方百計到達了現場,聽說他們正打算引爆炸彈。

在此我不得不承認我又犯了一個錯誤,好萊塢電影看多的我,居然以為一個BOSS級人物會聽我的思想教育。

當然,不僅僅是我一個人有這個想法,把我放進來的警察也深受英雄主義的影響,於是在那一瞬間,我衝了進去,大聲的喊他的名字,“淩嘯,你聽我說……”

天真的我立馬被現實狠狠甩了一個巴掌,淩嘯這家夥看到我,沒有理會我的長篇大論,隻是溫和無害的嗬嗬一笑,“你來了。”

我立刻閉嘴了。他不會聽進去的,我知道他要是下定決心去做某件事,意誌力總是驚人。好比當初他忽然決定做學霸,一路挑燈夜讀,不眠不休都有。

他這種人做朋友還好,一旦做了敵人,就是極度可怕的對手,因為他絕對會不擇手段。

“這麼多年了,你一點都沒有變。”淩嘯微笑著朝我揮了揮手,“聽說你找我,正好,我們一起去陪爸媽。”

媽蛋,不要隨便給別人做決定啊,我是要結婚的人,熊孩子求別鬧好嗎?

“轟!”

我記憶中的最後一秒,就是和他一起被氣浪撕扯成了一片片碎片……

你問我有什麼感想,嗯,幸好死得夠快,倒不怎麼疼的說。

這就是我可悲又短暫的上輩子的故事。

當然,故事還沒完呢。

今天早上我醒過來的時候,發現我和5歲的淩嘯正並排睡在床上,我當時就嚇的差點把他踢到床下去,幸好我給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