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優秀的談判者,除了要有智慧外,還需要講究一些原則和技巧。適當妥協就是其中之一。在談判中,我們經常會發現,由於對方對同一問題的期望值存在差異,而導致談判進程受阻,但若雙方都在某種程度上彼此妥協、相互讓步,采取靈活的態度、變通的辦法,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妥協是種讓步,而在某些時候則是折中的替代方案。這就要求談判者不應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固執己見,而應積極去尋找隱藏於各自立場背後的共同利益。
20世紀80年代中期,某國進出口銀行向上海市某項目提供數千萬美元的優惠貸款,這是這家銀行第一次向上海提供優惠貨款,上海則由某投資信托公司出麵與這家銀行發生業務關係。由於是第一次,該銀行對信托公司的性質、實力、信譽不了解,表現相當謹慎。鑒於此,根據對方銀行提出的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了中文證明信函,表示該投資信托公司是隸屬於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地方國有企業,市政府願承擔因其負債、破產、合並、資產轉移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同時簽發了一封經過公證的內容完全相同的英文信函給該銀行。正當辦理貸款的時候,該銀行突然提出中文信函無效,必須以英文函件為準的證明。這意味著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聲明以本國文字形成的文件無效,這是不能接受的,由此引起了一場危機。經商談,了解到對方是有誠意的,不是節外生枝、故意刁難,隻是不久前曾在這方麵發生過一件不愉快的事,對方心有餘悸。從共同的利益出發,必須提出一個折中的解決方法,為此,信托公司以上海市主要領導的名義出具了一封函件,表明主要領導是中文函件的負責人。信中指出:“原來交給貴行的英文函件,是給貴行的中文函件的正確翻譯,可以從貴方的立場出發,以該英文文本作為正式文件處理有關事務。”這不僅回避了以哪個文本為準問題,而且授予了對方對英文函件進行解釋的權利。於是雙方在立場上的分歧得以消除,並為以後談判的順利進行開辟了道路。
談判就如一個天平,每當我們找到一個可以妥協之處,就等於增加了一個可以促成談判成功的砝碼。善於妥協,是一個談判者成熟的標誌之一。從某種意義上講,妥協也是一個使談判擺脫僵局的比較有效的方法。
當然,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妥協,在原則問題上是不允許退讓半步的。在非原則問題上,如果找到可以退讓的地方,並在適時的時候運用自如,就說明你的談判準備得比較充分了。通常,一個對國內國外情況胸中有數且知己知彼的談判者,更容易找到妥協點。
我們不應忘記,談判的出發點,是為了成功而非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