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會因各種各樣的人際關係不和諧而苦惱和惆悵。對一個管理者來說,與處理單位或部門的資金和財物相比,處理人際關係則更為艱難。而協調好與下級之間的關係,是管理者取得好的工作業績的前提,是管理者成就大業及向更高層次邁進的基礎。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管理者更要學會如何運用手中的權力來駕馭自己的下級,管理者如何協調與下級的關係,在下級麵前樹立威信,使下級能夠和自己為共同的目標奮鬥,是管理者需要認真研究和探討的課題,下麵著重就怎樣協調好和下級的關係做詳細的論述。
信任是協調好與下級關係的原動力
信任,是人際交往中的最高獎賞,它使人際交往充滿了誠摯的友情。一份信任,勝似千言萬語,給人以勇氣、信心、溫暖與力量。據心理學家證明:渴望信任是人類心理的普遍需求之一。據測試:被信任的兒童的學習成績大大高於得不到信任的兒童的成績。獲取成就的人65%都得到相當的信任。所以,古人早有高論:“不寶金玉而忠信為寶”。為什麼要強調以忠信為寶,就是為了取信於人。
對於管理者來說,信任下屬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這樣說,建立起充滿信任的上下級關係,是工作獲得成功的奧妙所在。不信任下屬,把下屬當“阿鬥”,當“槍”使,就不可能做好管理工作。怎樣建立起相互信任的上下級關係呢?具體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信任可以使下屬得到感情上的滿足。人的需要是多方麵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心理學家馬羅斯把人類需要劃為五個層次,提出了“需要層次理論”。他認為,人類的需要是以層次出現的。按照它們的重要程度和發生順序,由最低級的需要開始,向上發展到高級的需要,呈階梯狀,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生理需要。這是人類最原始、最低級、最迫切也是最基本的需要。它包括維持生活所必需的各種物質上的需要。這些需要如果不能滿足,人類就難以存在下去。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是推動人們行動的最強大的動力。安全需要。當一個人生理需要得到基本滿足後,就希望滿足安全需要。安全需要包括心理上的安全,勞動安全,職業安全,環境安全,經濟安全等等。社會需要。一個人在基本滿足前兩種需要後,社會需要開始成為強烈的動機。它包括社會的欲望和歸屬感等。馬羅斯認為,人是社會的動物,每個人都有一種歸屬於一團體或群體的感情,希望成為其中的一員並得到相互關心和照顧,不感到孤獨,因此有與社會交往的需要。尊重需要(心理需要或自尊需要)。指自尊和受人尊重,這是一種社會承認。這類需要很少得到完全滿足。自我實現的需要。這是最高層次的需要。要求最充分地發揮一個人的潛力,實現個人理想、抱負的需要,做一些自己認為有意義有價值的事情。這種需要包括勝任感和成就感。表現為有出色完成任務的欲望,喜歡承擔挑戰性工作,能廢寢忘食地工作,把工作當作一種創造性活動並取得成功。
管理者要特別注意下屬最高層次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滿足下屬的勝任感和成就感。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可以聽到有的人這樣說:“再苦再累也不怕,隻希望上司信任我們”。可見“信任”二字在下屬心目中是多麼有分量!從某種意義上說,信任就是對下屬的尊重,就是滿足下屬自我實現的需要。
2、信任也是一種用人藝術。古人雲:士為知己者死。何謂知己?就是了解自己、信任自己,並充分發揮自己才能的人。對於下屬,一定要努力成為“知己”,使下屬心悅誠服,努力工作。有人說過這樣一句話:“上司把我當人,我把自己當牛;上司把我當牛,我把自己當人!”細想一下,這句話的含義是多麼深刻啊!首先,全部問題的關鍵,在於是否把下屬“當人”!應該尊重下屬,理解下屬,信任下屬,而不應該視下屬為草芥,把下屬“當牛”。否則,結果是完全相反的,而且帶有對抗性。一旦下屬把自己“當人”,那就是對自身人格的維護和對自尊的保護。換句話說,下屬把自己“當人”,就有可能把上司“當牛”,從而看不起你。其次,管理者有責任使下屬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價值,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潛能。從這個意義上說,你的信任也是一種原動力。
3、要大膽地信任那些可以值得信賴的人。對那些值得信賴的下屬一定要充分地信任他們,委以重任,讓他們獨立地創造地開展工作。要知道那些下屬是真正值得信任的。毋庸諱言,講信任下屬,決不是說可以盲目地不加分析地信任每一個下屬。如果那樣,管理者的存在也就顯得多餘了。信任下屬,這是從總體上說的,就是說,對於絕大多數的下屬,既要信任,又要依靠。那麼,哪些下屬是真正值得信任的呢?這雖然很難下定義,但可以以實踐為標準,在實際工作中逐步認識和把握。比如,對在實踐中顯露出某一方麵的才華並取得成績的人,你應大膽地信任他們,培養他們,使他們逐步成為某一方麵的行家裏手。比如,有的人很有毅力和耐力,不輕易改弦更張。那麼對於這樣的下屬,可以充分地授權他們去處理那些棘手的難題,或單獨外出執行某項重要任務。
善於控製自己的情緒
作為管理者,誰都有自己的個性特點,都有自己的脾氣。特別是在情緒不好時,往往容易發怒,這也是在所難免的。但作為管理者,情緒外露和易於發怒都是缺乏修養的表現,也是協調同下級的關係中必須克服的。
1、在受到上司批評後不要對下屬發怒。作為管理者,誰都想以出色的工作贏得上司的稱讚,都不想聽到上司對自己的不滿或批評。但實際上,上司批評下屬的事是常有的。但管理者在受到自己的上司批評後,最要不得的是將批評之後的無名之火轉移到自己的下屬身上。有的甚至借題發揮,大動肝火,與下屬新賬老賬一起算,弄得下屬莫名其妙,心灰意冷。我以為,管理者在受到上司批評後,首先應該自責,而不是首先責怪下屬。要捫心自問,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決不能明知自己不對而發無名之火以排泄心中的不快。如果這樣做,結果隻能有兩個:一個是下屬讓著你,不跟你囉嗦,忍氣吞聲,窩著一肚子氣而背後發牢騷,說怪話;一個是受不了委屈,與你對著幹,唇槍舌劍,拍案而起,針尖對麥芒,各不相讓,結果是兩敗俱傷。無論是哪種結果,都會渙散人心,鬆懈鬥誌,甚至相互之間離心離德,貽誤工作。因此,管理者在受到上司批評後,一定要冷靜反思,是自己錯了就要認真吸取教訓;是上司錯怪了你,可以找機會解釋,千萬不能聽到一點批評意見就一觸即跳,這是很不理智的。
2、下屬做錯了事不要馬上對其發怒。下屬做錯事也是在所難免的,不能要求下屬一點差錯不出,而隻能要求下屬少出差錯。特別是重要事情重要環節上盡可能不出差錯。但當下屬工作中已經出了差錯,甚至造成一定後果時,管理者一定要冷靜處理,千萬不能火上澆油。可以想象,沒有哪一個下屬希望自己的工作出差錯出紕漏,而一時出了差錯、捅了漏子以後,下屬本身就有一種內疚感和懼怕感,尤其害怕上司當眾指責和批評。因此,一般情況下,下屬做錯了事,管理者應該“冷處理”,不要急於批評,更不要衝其發火,否則,內疚感和懼怕感就容易轉化為逆反心理而產生強烈的反抗欲。在這方麵,有經驗的管理者往往先以安慰和平息事態為主,然後再詳細了解情況,總結經驗教訓,除非確有必要,一般不在大會批評或要求下屬公開做檢查。有的管理者怕這樣做了以後下屬不以為然,不能很好地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其實這樣想是沒有根據的。據我了解,下屬在捅了漏子以後,上司越是心平氣和,寬宏大量,下屬則越能自覺檢查自己的過錯,具體地做好彌補工作,真正抱無所謂態度的是很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