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並不是無序的,每個人都有自身的規律。對此應該去發現它,了解它,遵循它,駕馭它。從而在精神上擺脫愚昧的束縛,在行動上統一於知足、奮進。
在《論語·為政》中,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
“知天命”思想不僅僅在第四章提出,而且貫穿於《論語》的始終。在該書的壓軸章中,孔子又說道:“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
那麼,何謂命?命又何以知呢?
命,這個字眼兒很通俗也很高深,不論是村叟市民,還是明哲聖人,都在談論和探索人生“命”的奧秘。然而各人對它的理解各不一樣。一種認為,命是先天注定,無法改變。所謂“命裏隻有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滿升”,就是對這種命運觀的概括。另一種認為命是非人力可以改變的某種事實,比如某種外在的機遇,或是自己內在的性格,常常決定人的生活道路。正如《論語正義》所說:“命謂窮達之分,言天之賦命,窮達有時,當待時而動,若不知天命而妄動,則非君子也。”
由於這兩種不同的理解,就產生了兩種“知天命”的態度。前一種人生活態度消極,認為世事無可作為,隻能聽天由命。他們十分迷信,抽簽算卦,相信算命先生的“鐵嘴”。如果算命先生說他某年有“水凶”,他就不敢在江河湖泊、溝渠邊走;如果算命先生說他某年不宜早出門,他就日上三竿才離家……而持後一種人生態度的人,雖然也認識到人生存在著不能唯意誌的無可奈何處,但卻不消極,更不迷信。
孔子承認的命運不是世俗之人所倡導的“怪力亂神”之類的不可捉摸的東西,而是隻有由此及彼、由表及裏、由感性認識上升至理性認識才能領悟的“存在之命”。拿孔子自己來說吧,他從自己一生汲汲忙忙、克己複禮、周遊列國、勸說諸侯,但政治抱負和主張卻根本無法實現的現實中,認識到這就是命運之力所至。所以他說:“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盡了一切努力,又歸之於命。因此,可見孔子所說的“命”即哲學上常說的自然變化的內在規律,它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它需要人們在實踐過程中透過現象看本質,從而抓住它,掌握它。
五十何以知天命?人到五十,閱曆增多,明白許多事情是“天意”。“天意”即規律,非人力所能改變。也就是說,一個人經過幾十年的實踐,應該看清事物的本來麵目和找到事物的內在規律。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從某種意義上說,“道”也算是“命”的一個方麵。早晨證悟了事物的真相,那麼晚上死去都可滿足。“不知命,無以為君子。”這些都足以證明對“知天命”的重視。
“知天命”,從內容上看,它包含兩個方麵。一是知曉世界上確定存在一種人們改變不了的東西;二是知曉應該盡量去發現、了解人們所不能改變,而應該遵循的東西。
孔子的這一“知天命”思想是一種很高境界的人生智慧。時至今日,仍然對我們有現實指導意義。上至國家元首、億萬富翁,下至黎民百姓、芸芸眾生,無論地位高低、能力大小,總有些無法解決的問題,總有夠不著、達不到的目的和無可奈何的事情。怎麼辦呢?這時,隻要運用“知天命”思想就可擺脫這些不如意之思。在盡了一切努力之後,平靜安然地接受那必然到來的最後結果和最後事實,不一味患得患失,耿耿於懷。就像古希臘先哲伊壁鳩魯所說的:人皆難免一死,任何人都無法戰勝死亡,但卻可以克服對死亡的畏懼。這樣,我們就不會被限定、失敗、不如意所戰勝、所打倒,在精神上超然於成敗,達到“君子坦蕩蕩”的境界。
當然,“知天命”並不是說不能有欲望,以消極的態度對待生活,而是要求人們遵循規律,在人生旅途中努力拚搏奮鬥。這正是孔子“知天命”思想重要內涵的本質所在。即發現人生規律也即找到了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作用的軌跡。
總之,孔子的“知天命”思想在精神上能使人擺脫困境,在行動上能鼓舞人去追求、探索,從而達到精神與行動的統一。用現代語言來概括,就是四個字:知足、奮進。
晉人李蕭遠在《命運論》中用水作比喻,說明真正知命的智慧品質,或許我們能從中更深刻地理解孔子的“知天命”思想:樂天知命的人,就像水一樣,流通時成為河川,堵塞時成為深淵,上升為雲成為雨露,沉於地下則浸潤土壤……無論何時何地,都不失自信,都能始終如一地發揮自己的力量。
運氣不好,沒有機遇,是人們為失敗最容易找到的借口。偶爾一次運氣,當然歸功於運氣。然而,成功僅靠一次運氣遠遠不夠,因為隻靠這一次運氣而成功,但十有八九會因為沒有下一次運氣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