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事援助、人道主義援助與發展援助
無論是美國學術界還是我國學術界,對於對外援助類型的認知是有一些區別的。漢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將對外援助分為6種類型;也有學者將美國對外援助劃分為安全援助(Security Assistance)、發展援助(Development Assistance)和人道主義援助(Humanitaring Aid),還有學者將美國對外援助劃分為軍事援助(Military Aid)、經濟援助和人道主義援助。20世紀80年代,有學者將民主援助(Democracy Assistance)列為美國對外援助的新內容。
筆者認為,美國對外援助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凡其他國家所涉及的對外援助內容,美國基本都會涉及。分析美國對外援助,可以從不同角度將其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從對外援助的目的來劃分,或從對外援助的內容來劃分,盡管會有交叉,但肯定會得出不同的結論。筆者根據美國對外援助的內容,將美國對外援助劃分為軍事援助、人道主義援助和發展援助。
軍事援助的內涵相對比較單純,即美國在軍事領域向受援國提供的各種援助,包括提供武器裝備、軍需品、軍事顧問、軍費補貼、軍援貸款、軍事人員培訓等。軍事援助的目的在於提高受援國的軍事實力,使之更好地服務於美國的安全戰略、地緣政治戰略和其他外交戰略。在冷戰(Cold War)時期,對外軍事援助在美國對外援助中占據較大的份額,遠多於發展援助和人道主義援助。
人道主義援助也是美國對外援助的重要內容,無論是冷戰時期還是後冷戰時代,美國在人道主義援助方麵的政策一直比較穩定。人道主義援助要解決的是自然災害和政治、戰爭災難所造成的人道主義危機,即通過人道主義援助,幫助處於各種災難中的人們遠離痛苦和死亡,並為災後重建奠定基礎。人道主義援助的主要內容包括提供飲用水、食品、醫療設備、藥品和帳篷等物資及救護人員等人力資源。人道主義援助是所有國家均應承擔的道德義務和國際責任,同時它也能為捐贈國贏得良好的名聲,即能夠增強捐贈國的"軟實力"(Soft Power)。
與軍事援助和人道主義援助相比,發展援助具有更為豐富的內涵,它包括所有應用於受援國社會、經濟甚至政治發展的援助。從不同的角度看,發展援助也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從發展援助的有機構成來看,美國發展援助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技術援助(Technical Assistance),即向受援國轉讓知識和技術,主要方式是向受援國派遣專家,為受援國提供這些專家所擅長領域的專業技術知識,幫助受援國培養相關專業技術人才;為受援國的學生、技術人員和官員提供到美國或第三國進修和學習的機會。技術援助在美國對外發展援助中占重要地位,杜魯門(Harry S.Truman)總統提出的第四點計劃(Point Four),主要內容就是技術援助。
資金援助,包括資金補貼(贈款)、軟貸款(Soft Loan)、硬貸款(Hard Loan)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提供的大部分資金援助都是專項援助,即為受援國的某一專項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如興建道路、化肥廠、水壩、大學試驗室、汙水處理廠等。不過,在冷戰時期,美國所提供的資金援助也有相當大的部分具有較強靈活性,即不對資金的具體用途做嚴格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