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論我們知識的材料,兼論心靈和肉體的區別(1 / 2)

無論我們上升,比方說,直上九霄雲外,或者下降,墜人萬上深淵,我們都絕不能脫出自身之外;而我們所能覺察的,也永遠隻能是我們自己的思想。不管我們的知識是什麼樣的,隻要我們願意追溯這些知識的起源,我們最終總能達到一個最初的、簡單的思想,這個思想就是第二個思想的對象,而這第二個思想又是第三個思想的對象,依次類推。如果我們想要認識我們對事物所具有的觀念,那麼,必須闡明的就是上述的思想順序。

要問我們思想的本性是什麼,那是徒然的。隻需對自身作一次反省,就足以使人信服,我們對從事這種研究是束手無策的。我們可以感覺到我們的思想,我們可以把思想和一切非思想的東西區分得經緯分明,我們甚至也能把我們所有的思想一個個彼此區分開來,這就足夠了。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就從一件認識得一清二楚的事情上邁開了步子,這件事情絕不會把我們引人任何錯誤。

不妨來考察一下一個人在他剛出生時的情況:他的心靈首先感受著不同的感覺,比如光亮、顏色、疼痛、快樂、運動、靜止。這些就是他最初級的思想。

東西進行反省那些時候的情況吧,我們會看活動形成了一些觀念,比如知覺、想象,這些就是他的第二級思想。

這樣,根據外界的客體對我們所起作用,我們就能通過各種感宮接受著各種不同的觀念,而且,根據對感覺在我們的心靈中所引起的活動進行反省,我們就獲得了一切我們不能取自外界事物的觀念。

因此,感覺和心靈活動,就是我們的全部知識的材料,即反省所使用的材料,反省通過對這些材料進行一些組合,來尋求這些材料所包含的關係。但是,一切成功又離不開人們所處的環境。而最有利的環境,乃是那些能最大量地向我們提供適宜運用反省的客體的那些環境。比如,那些受命來治理人們的人所處的壯偉的環境,就是使之養成極其遠大的日光的一種機會。在上訖社會中不斷複現的環境,就造就了這樣的一種精神,人們把這種精神稱為是天生的,因為這種精神並非學習所能造就,人們也無從指出這種精神產生的原因。可以斷言,一切觀念莫不是得自後天的:最初的觀念直接來自感官,爾後的觀念則得自經驗,並且隨著人們反省能力的增長,這些觀念也就愈益增多。

原罪使心靈變得如此地依附於肉體,致使不少哲學家把這兩種實體混為一談。

他們認為,心靈不過是肉體中最精細、最敏銳、是最具運動能力的東西。然而,這種看法乃是由於他們在根據準確的觀念進行推理的時候不夠過細所致。我要問他們一下,他們對於肉體究竟是如何理解的呢;如果他們願意以一種精確的把它看成是若幹實體的一種組合體(1,assemblage),一種集合體山coIJection)。

假如說思想是附屬於肉體的,那就要麼是等於說,肉體是個組合體和集合體,要麼就是因為思想是構成肉體的每一實體的一種屬性的緣故。然而,組合體和集合體這兩個名詞僅僅意味著若幹事物之間的一種外部關係,一種相互依存的存在方式。通過這樣的一種結合,我們才把它們看成是構成了一個單一的整體(letout),雖然事實上,要是將它們相互分離開來,它們就不再成其為單一的一個。由此可冕,這些都隻不過是些抽象的術仔而已,從外表來看,它們並非指一個單一的實體,而是指一堆實體。肉體既然作為組合體和集合體,那就不可能是思想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