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久之後的現在,我才明白,我並沒有那麼愛那個人。我愛的,是那個時候的自己,瘋狂而張揚。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我那些年的歲月。但是,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青春吧。我記得周立波說過,“你不瘋,不鬧,不任性,不叛逆,不逃課,不打架,不去玩,不k歌,不通宵,就為了學習,請問你這樣的青春是喂狗了麼?”如他所言,我為這個人,做了所有該做與不該做的事情。
我一向都是這樣一個人。在我能力範圍以內,我會隨心而動。
我記得我在遇見那個人的時候,還在為韓國歐巴的離開而感傷。
我們學校,一直有交換生的政策,至於有沒有人被換走,並不是我們所去關心的。其實,那個時候的我,矯情也纖細敏感。不知道哪一天,突然看見了那個韓國歐巴。好吧,我是敗在了他的相貌之下。我是個外貌協會,我以此為驕傲,至少我不會像做作的女生,一邊說著無所謂,一邊嫌棄著別人。
然後,就開始精心算計著,怎麼才能在每個課間有點偶遇。我想,那個年紀暗戀別人的女生都一樣很傻很天真。直到,我們班的交換生,崔同學發現了我。後來呢,幫我遞交了情書,我抄寫了8遍的韓文,才覺得能拿出手。同樣他也幫他的朋友將古,拒絕了我。理由是,我還小。再後來就沒有後來了。突然就說要回國,突然得知他是中韓混血,突然就不見了。
我還記得,將古走的那天,我回家居然忘記帶鑰匙。而我家離碼頭就隔著一條馬路,我坐在馬路這邊,一直等啊等啊。就聽見“唔~”的一聲,船開了,而馬路這邊的我看見了迎麵走來的……我爸媽。
會不會,以為是後來的那個他?當然不是,生活裏沒有那麼多的巧合和如果。
事實上,我遇見他的時候,還真的很巧。他呢,我一直叫他熊貓。我們高中的大課間是要跑步的,我很懶散的被閨蜜挽著胳膊下樓,我還念叨說,哎呀,再也看不見歐巴了,好傷心。就這句話話音剛落的時候,我看見了熊貓。我一直受韓流文化的影響,喜歡稍微纖細的男生,而熊貓其實是我所有審美觀的結合體現。皮膚很白,個子很高,臉很小,笑起來還有兩個酒窩。
於是,我在還念歐巴還是靠近熊貓的過程中,糾結了幾天,毅然決然的放棄了歐巴,奔向了光明又昏暗的前程。
我有個同學和熊貓是一個班的,從她手中要了他的電話。我同學說,這人稍不好相處,有些冷。我不甚在意,本來就沒多喜歡才是重點。
於是,我存了電話,發了信息。
“你是,洛城軒嗎?”
“是你是?”
“你有女朋友麼?”
“有,怎麼?”
“好吧。本來想做你女朋友的,那就做朋友吧。”
“……好。”
就這樣,一個很簡單的開始,我主動,他接受。他其實,是個慢熱靦腆的人。所以,最初,我百般無賴,他就是不怎麼回信息。在學校裏,課間也好,上課也好。拿了手機就要看看他回沒回信息,偶爾一次發現他走在我們樓下,身上穿了一件熊貓的衣服,襯著他整個人都很可愛。於是,我便叫他熊貓。
他甚少回我信息,我記得某一天,我粗略的計算了一下,我發了90多條,他回了70條左右,很多很多的信息還都是“嗯”“哦”“嘻嘻”“哈哈”……
有些時候,我一直覺得,習慣怪可怕的。就這樣習慣的發發信息,他問我叫什麼名字,我抵死不說,他就笑嘻嘻的不再詢問。
哪怕,今日的我,提到他也還是跟熟悉的人說:“洛城軒,是個很善良的人。”
------題外話------
第一次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