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妻也因為傷勢過重,昏迷不醒,一直到現在。
我當時要救人,要求去醫院。
李丙陽告訴我,我什麼都不是,人是他的,要死要活他就能做主。
他把人命就這樣的當成兒戲,他不是謀殺犯,那是誰?
他不但謀殺了我未婚妻,還謀殺了我的孩子。
如果我未婚妻再也不會醒來,我陳塘勢必不會再娶,那誰來為我孩子的性命買單,我妻子躺在那裏,誰來給我承擔?
法官大人,我懇請,判處李丙陽死刑。”
法官帶著一副寬大的眼睛,朝著李丙陽那邊看去,微微出神。
這件事……
“法官大人,別人的妻子,他口口聲聲是未婚妻,還要買單,他把自己的立場建立在哪裏,別忘了,他是第三者。”
“被告律師,你未免太可笑了,失憶的人在我們這場案件裏麵,沒有什麼第三者不第三者,一個什麼都忘記的人,倘若活了一百年,你要她什麼都不做的等待一百年麼,那她的人生你負責?”
被告律師***,隱隱頭痛。
法官撩起眼皮看去,看向陳塘:“陳律師,你繼續。”
陳塘說:“我不認為我和我未婚妻觸犯了法律,我們在一種偶然下相識,我覺得這是緣分。
誰都沒道理,把這種緣分推開。
我喜歡她,她也喜歡我,我們相互吸引,這很自然。
如果我未婚妻沒有失憶,醒來後我賠償,她轉身離去,我們再也不會見麵,也就沒有日久生情。
自然不會在一起。
但是事實相反,所以我們沒有罪!”
法官看了一眼陳塘,看了看兩邊的陪審法官。
各自開始做筆錄。
被告律師說:“你既然知道白蜜小姐是十七歲,為什麼還發生了關係,這對我的當事人是多大的傷害……”
“被告律師,我說過,請你注意措辭!”
萬萬的陳塘看去,被告律師愣住,陳塘說:“我和我未婚妻發生關係的時候,李丙陽找到我未婚妻,並且告訴我,我未婚妻根本不是十七歲,還說已經二十七歲,試問……我有什麼不能發生關係,難道我還要告訴你?告訴全世界?爭取誰的同意?”
“法官,他說謊,我告訴過他,白蜜和我已經結婚,我們已經是夫妻。”
陳塘萬萬看去:“你敢發誓麼?”
萬萬的,周圍的人都愕然了。
李丙陽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忽然愣住了,霎時間腦子裏麵一團亂麻,竟然不記得到底說沒說過了。
沈灤搖了搖頭,這哪裏是打官司,這分明就是吵架,誰的嘴皮子功夫好,誰的反應快,誰就能贏。
但就這個時候,李丙陽一眼看到沈灤,指著沈灤說:“她,我和她說過。”
一群人看向沈灤,沈灤感覺,刷刷的一道道目光朝著她身上落下去。
但是法官沒有多言,看向李丙陽:“你有沒有和陳塘說過?”
“……”
李丙陽猶豫了,被告律師一下坐到了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