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際優質標誌和認證標誌
香港的優秀產品標誌是HKQMARK,這個標誌於1978年經香港政府立冊推行。
澳大利亞的優質標誌AS,此標誌由澳大利亞標準協會(簡稱)立冊推行,受英聯邦商標條例保障。
日本的常見的有JIS和JAS標誌,JIS用於一般工業產品;JAS用於創造物上。
德國的DIN是德國標準協會注冊推行的標誌。
英國標準學會(BSI)使用的認證標誌,因設計成風箏的樣式,常常被稱為“風箏標誌”,圖案上邊是躺倒的“B”,三角形內是“S”、“BS”,即英國標準的代碼。
“UL”是美國保險商試驗室的代碼,表示是由該機構發布的認證標誌。
二、我國產品質量認證標誌
產品質量認證製度,是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維護消費者和用戶利益的一種有效辦法,也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做法。在批準認證的產品上標以產品質量認證標誌,表示該產品經過批準機構的檢查和監督,符合有關標準,向消費者和用戶傳達了正確可靠的質量信息。
為加強對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和產品質量認證標誌(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管理,保證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正確使用,維護產品質量認證的信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國國家技監局1992年2月10日發布的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審批、發布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樣式。認證證書是證明產品質量符合認證要求和許可產品使用認證標誌的法定證明文件。認證證書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印製並統一規定編號。認證標誌分為方圓標誌等。
方圓標誌分為合格認證標誌和安全認證標誌。獲準合格認證的產品,使用合格認證標誌,獲準安全認證的產品,使用安全認證標誌。
合格認證標誌以產品標準為依據,要求實行認證的產品質量符合產品標準的全部要求,已經批準認證的產品使用國家規定的“合格認證”標誌。
安全認證標誌依據安全標準和產品標準中的安全性等項目進行認證。經批準認證的產品可以使用國家規定的“安全認證”標誌。
方圓認證標誌是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依據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他技術要求(對於我國名、特產品依據經過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的標準),經認證合格,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的產品質量認證標誌。認證標誌的圖案為外方內圓,是采用公元前300年,我國思想家孟軻“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的名言而設計的。圖案內合格認證標誌為中文“合格”二字,安全認證標誌為中文“安全”兩字,以此代表認證的類別。圖案內還有英文“CHINA”(中國)字樣,便於國外用戶識別。
凡使用、印刷該標誌時,底色一律為白色,圖案及中、英文字的顏色,按種類不同而異。合格認證標誌用紅色,安全認證標誌用綠色。直接用於產品上的標誌顏色不限。
使用本標誌時,需在圖案的正下方標出認證所依據的標準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