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沈孝然為第一人稱]

記得十五歲的時候,我和他約定,我們要一直好,即使最後,你與你的女孩一起步入婚禮殿堂,我與我的男孩一起離開這裏,我們也要一直保持聯係,一直是最好的朋友,誰也無法替代的朋友。

可是世事難料。我父母最終定居在了廣州,我也轉學去了香港讀書。後來還是有聯係,可是在一次購物中手機被偷了,也就從此和大家失去了聯係。

我一直逐夢,小時候一直幻想總會有星探發現我。長大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那麼幼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不自己發光,那隻有一直暗淡。所以我參加了香港的一個選秀---可以稱之為選秀吧-----“星光遊樂園”。也不知道是不是運氣好,我進了五強,而現今最有名的公司之一—星城公司的總裁是我的小學死黨筱越,所以我自然進了她的公司。

現在我19歲,出道1年。藝名---mila。還是個新人,卻也小有名氣。專輯已有兩張,銷量也很好。公司想安排我開演唱會,可是現在還沒有實力,作為鍛煉,我作為嘉賓出席dior的演唱會,而我和他合作的歌曲也自然是重頭戲。

而正是這場演唱會,把一切都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