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林琅是否鍾情於這個“興”字,以前南城南部郊區的叫泰興,現在這裏叫“洪興。”
這是我在洪興呆的第七天了。
這七天來,我身上的傷雖然沒有好,但是對於我這樣身體經過千錘百煉的人而言,隻要能夠下床走動,就意味著已經沒事了。
七天時間,我也已經知道了這裏的不少事情。
這裏屬於寧市的郊區了,雖然地處偏僻,但是旁邊有一所中學,前兩天我聽見《那些花兒》就是這所中學課間的時候廣播播放的歌曲。
據我所知,寧城這邊的窩點雖然不如南城那邊占據城市的半邊天,但絕對不少,洪興隻是其中一個窩點,有二十多個員工,讓我驚訝的是,通過林琅的口,我得知當初南城南部郊區真正的幕後老板,其實是官府中的一位高官,後來在我掀起的那一場驚天的蝴蝶風暴中落馬了。
真的,這一點我完全沒有想到,這種人,已經不是造福一方了,而是為禍一方。
這兩天,我也了解到了,洪興裏頭有好幾個跟石石一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年輕人,單槍匹馬跑過來,本來以為自己能把朋友救出去的,結果直接陷在這兒一口氣好幾個月。
近墨者黑,或者與惡人居如如鮑魚之肆,真的是亙古不化的真理。
朋友們,千萬別犯傻,隻要進去了,林琅這種人又一百種方法讓人留下來。
泰興這裏的構造,和那種辦公大樓的樓層差不多,也有些像別墅,隻是沒有別墅那麼豪華,有圍牆,想要出去的話,那邊門口的四五個壯漢會像對待當初的瘦猴一樣,把你打得跟死狗一樣拖回來。
我一直說,這種鬼地方吃人不吐骨頭,害得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還隻是我保守的說,其實事實上比這個還嚴重許多許多。
讓人無奈而且又心酸的,我見過家人用不少錢將被騙的人贖回去了,但這個人,卻又自己跑回來的。
我真的特別憎惡這種地方,所以,我才會不遺餘力的幫助警方毀掉南城南部郊區,這一次,其實我醒來的時候,就已經決定要踏平洪興了,隻是我單槍匹馬的情況下也破不了這種蛇鼠一窩的亂局,未免打草驚蛇,我肯定會先悄無聲息的離開。
當然,出去以後,我自然有辦法將洪興一鍋端,因為,有些人欠我一筆賬,現在是時候還了。
那兩三米高的圍牆,在很多人眼裏高不可攀,可對現在的我而言,卻如履平地。
雖然這兩天,林琅一直讓人盯著我,但主要還是在門口那邊,因為這個新環境想出去,就要經過門口,所以一些圍牆之類的簡單防禦戒備也不森嚴,第八天,我借著上廁所的時間,看著四下無人,直接助跑兩步,一蹬牆,然後躍起用手抓住牆頭,輕巧的跳了下去。
落地以後,我看了一眼周圍的環境,直接找了個公用電話亭,然後撥通了一個電話。
沒有多久,那邊接通,我聲音平淡的道:“清官一任,造福一方,貪官一任,禍害一方,不知道現在的你是前者還是後者?”
這個電話,我是打給鍾陽的。
遙想當年在泰興,我第一次策劃逃跑,在二喬公園附近的九號公館KTV,鍾陽那一道風蕭蕭兮易水寒的蕭瑟悲壯的背影,我到現在都還記得一清二楚。
後來,我,閻魅夕與趙墨生三人商量對付老淵,但是那一次,鍾山月和閻魅夕那死矮子雙雙背叛我,嚴格來說,當時鍾陽恐怕不知道這個事情,是閻魅夕和鍾山月兩人把我給賣了。
我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找她們麻煩。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說實話,我已經漸漸的放棄了討公道的想法,我的青春,葬送在很多人的手裏。
十八歲到二十一歲,人生最寶貴的時間,而我,卻一直在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的路上一去不複返,一直都是身不由己的生活,做著別人給我出的砍掉左手還是砍掉右手之類的選擇題。
“我不知道,但是,這兩年的時間,我從來沒有做過對不起良心的事情。”
電話那頭的鍾陽頓了一頓,嗓子有些嘶啞的問道:“王陸,我還是當初的我,沒有變,你呢,你變了嗎?”
我笑了笑,道:“我已經變了,但這不重要,你沒有變就好。”
“鍾局,現在,寧城靠近南城的一片郊區,朗朗中學對麵這一片,幾乎都是窩點,我想知道你會怎麼處理?”現在的鍾陽,三十歲差一點點,就已經是市局的龍頭老大了,這個家夥背後的家族實力還真是深不可測啊。
那邊,鍾陽爽朗笑道:“是當初南城南部郊區躲過一劫的那些人吧,其實這件事情,就算你不打電話給我,近期我也會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