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夜,去把這杯血腥瑪莉端給六號桌的客人”
“知道了”我穿著純白色的侍者製服,打著領結,手裏端著托盤,托盤裏的高腳杯中盛著鮮紅得像血的液體。
我是個pub的侍者。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誰,從小就被丟棄在街角。
有位大伯說的的眼睛是罕見的澄清的冰藍色,像子夜盛開的蘭花,就幫我起名叫蘭夜。
我正在後麵小房間裏洗盤子,為了多賺點錢,我把洗盤子的活也包下來,雖然沒有機會上學,但是我自己可以讚錢上補習班,我還買了許多書晚上下來班在租屋裏看。
我不願意這樣一直生活在黑街,相信努力的話,一定可以。
“蘭夜”
又有來煩人的了。
最近煩人的事情特別多,連一起工作的夥伴也來作說客,這個傑西雖然平時關係還不錯,最近不知是怎麼了,特別的煩人,其實說誰對誰不錯,沒有目的的話,我不相信誰會平白地給我好處。
“天哥今天又來了,都坐了一整天了,整個本色誰不知道天哥是來看你的,你去招呼,招呼吧,沒有天哥做後台,我們誰都不好過。”他嘮嘮叨叨,沒完沒了,真不知那個天哥給了他多少好處。
我沒理他,繼續刷我的盤子,就當沒有聽見,要陪他不會自己去
可他們似乎並不打算放過我,連經理都跑進這個後麵他很少進的小房子裏來。
明明知道我不喜歡應付,現在用得到我了嗎?一個個都來求我。
“蘭夜,怎麼也去陪陪天哥,天哥都問過好幾次了,你不去的話,大家日子都不好過,就給我這個麵子吧,以後給你加倍工資。”
我不禁想到了莫泊桑的小說〈羊脂球〉,去陪人是吧,剛來時候我就說過了,隻幹活,不陪人喝酒的,誰不知道那些男人腦子裏都是些什麼,真等我陪過以後,他們看我的眼神恐怕全都要變了,我不會以為自己有那麼蠢,可他們會放過我嗎?我現在隻有這個工作可做了,他沒有逼我,但我能逃得開嗎?他隻是將我趕到一個死胡同裏,去還是不去陪他,我其實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了,經理的臉是陰沉的,我如果現在不出去的話,以後也別想在本色呆下去了,可是我現在不在這裏,還能在那裏?
我的工作一般都在晚上,所以早晨是我的休閑時間。
不過做夜間工作的人如果起來太早會很頭痛,本色營業到夜裏兩點半,常常到淩晨四點才能睡。
但我有時候常常六七點的時候就爬起來,看看書,背背英語,很多年來我這樣堅持著學點東西,我相信有一天這些努力會有回報的。
有早上時會很想在外麵走走。
那天早晨的時候,下著小雨,我一個人打著傘走在第十四大街上。
第十四大街上全是最最高檔的專賣店,像我這種買不起的人,卻喜歡有空的時候去轉轉,看看自己最中意的衣服,幻想一下自己穿著的樣子,沒有買的機會,幻想一下的權利應該是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