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王招英升任中共漠河縣委書記才半年時間,而且在火勢蔓延的那些嚴峻的日子裏,她出生入死,一直奔波在滅火第一線。有一次,金溝林場施業區內森林起火,雙鴨山市的30多名滅火隊員被圍困在火中,生命危在旦夕,是她冒著危險,親自帶領營救車輛迅捷地從正麵衝進火場,硬是把滅火隊員們全部救了出來。可是功不掩過,王招英因為失察受到紀律處分是完全應該的。

王招英受到黨內撤職處分後,在省裏和其他城市裏的熟人紛紛表示可以為她另外安排工作。有的單位還提出要高薪聘請她當工程師或顧問。王招英是70年代初從浙江來邊疆插隊的知識青年,大興安嶺火災後不久,恰遇她母親在杭州病逝,喪事辦完,許多親人和家鄉的熟人、老同學都勸她留在內地。但是王招英謝絕了親人、熟人和老同學的好意,又來到了漠河縣。

當時,有人問王招英這麼做的原因。王招英回答說:“我欠了漠河人民的債,決不能扔下無家可歸的群眾去找自己的出路。我什麼地方也不去,一定要留在漠河,和群眾一起重建家園。”

王招英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幾年來,她以一個普通幹部的身份,遵照組織的安排和群眾幹在一起,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不怕苦,不怕累,為漠河人民重建家園和恢複生產出力流汗,盡責盡力。因而又受到了群眾的擁戴。

1992年,中共大興安嶺地委根據王招英的表現,再次提拔她為縣級幹部,暫留漠河任副縣長。1994年漠河縣政府換屆選舉時,王招英正在省委黨校學習,因為實行差額選舉,有些人勸她回去走一走,和縣人大代表們見個麵,這樣選票就會多一些。但是王招英沒有因此事向黨校請假,沒有回縣裏競選,得的票數卻是最多的。同年召開了中共漠河縣黨代表大會,當選舉縣委委員時,王招英又得了滿票。

黃公略大義滅親

任何勢力不應淩駕於法律之上。

——西塞羅

黃公略(1898~1931),湖南湘鄉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中國工農紅軍的傑出指揮員,湘鄂贛革命根據地的創始人與組織者之一。

1931年夏天,紅軍粉碎敵人第二次“圍剿”後,蔣介石想出—條詭計,委任黃公略的堂叔黃漢湘為宣撫使,以此來分裂紅軍。一天,有兩個人.頂著烈日,經過幾天的長途跋涉進蘇區境內。黃昏時來到村鎮前,兩個正在巡邏的紅軍戰士走過來詢問:“你們是幹什麼的?從哪裏來,找誰?”其中一個年紀大的連忙彎腰回答:“我們是來探親的,從湖南湘鄉縣來找紅軍軍長黃公略先生,我們是他的兄弟,分別多年,特地從家鄉來看望他。”

紅軍戰士仔細將這兩個陌生人打量了一番,覺得沒什麼疑點,才把他們送到團部。團部立即用電話向上級作了彙報。

第二天,這兩個人被送到三軍軍部指揮所。原來,當時黃公略率領的紅三軍並不在這裏。三軍的一些負責人早就聽黃軍長說過他哥哥在鄉下不是個正派人,於是對這兩個人加以仔細盤問,然後設便宴,由首長彭德懷出麵接待。

經過宴會上的一番盤問,這兩個人交待了這次來蘇區的使命。那個年紀大的叫黃枚莊,是黃公略的大哥,是個十足的大流氓。黃漢湘派他做說客,並交給他一封蔣介石致黃公略的親筆信,讓他們到蘇區勸黃公略投降。

黃公略接到彭德懷、滕代遠來電:“令兄黃枚莊來黎川,為蔣介石充當說客,如何處置,請電示。”黃公略看完電文,激憤異常,立即回電:“大義滅親,就地正法!”

對於這樣一個利用親屬關係分裂紅軍、破壞革命的奸細的處理關係重大。三軍的負責人立即電告前委毛委員、朱總司令。毛委員回答:“這個問題由公略同誌自己處理吧。”黃公略給毛澤東寫了一封電報稿,“在紅軍的沉重打擊下,蔣介石為了挽救他的失敗,采取分裂紅軍的可恥陰謀。我黃公略堅信革命必定成功,對蔣介石不抱任何幻想。我義無返顧,與黃枚莊一刀兩斷,並請求將黃枚莊處以死刑,將黃枚莊的口供印發各軍,借以教育部隊提高革命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