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恐怖遊戲,名叫“筆仙”。
有一個普通到無奈的人,名叫王小明。
王小明自己也不想叫王小明,這個普通的名字給她造成了不少的煩惱。事實上王小明的一切都是普通的,普通的家庭,普通的智商,普通的學曆,普通的樣貌,普通的男朋友。
說到男朋友,就不得不說王小明的這段愛情。總的說來,夏軒澤是一個不錯的男生,長相平平,卻擁有一顆善良寬厚的心,最重要的是,他對王小明十分的死心塌地。然而,當王小明像普通女生一般問他,你為什麼喜歡我時,夏軒澤的回答卻讓王小明十分的灰心“我喜歡普通的女孩。”
王小明想擺脫自己的身份,王小明不想那麼普通。
可是多年的努力沒有一絲的回報,王小明的成績中等,個頭中等,和同學們站在一起最容易遭到忽視。
感覺這個世界上,能真正用眼睛看自己的人,隻有自己的父母了。
度過了普普通通的一天,回到宿舍時的王小明對自己的生活已經失望透頂。
渾渾噩噩的活著,等同於能夠行走的僵屍。
“小明,我來教你玩一個遊戲!”
一號室友,是傳說中的色女加網蟲。按說宅女的存在感應該比一個經常外出的王小明的存在感還要低上幾分,可是陶晶在網絡中混了多少年下來,有了不被任何人忽視的成績,是傳說中的網絡名人。
王小明麵對著這個從網絡裏爬出來的蟲子驚訝不已。不過能夠和這個網癮非常的網蟲一起玩,應該算是不普通的事吧。王小明突然覺得人生閃起了亮光,她有預感,她的人生會從現在發生改變!
筆仙——流行在學生之間的招靈遊戲,通過一支筆和一張紙來與傳聞中的筆仙交流。關於筆仙的說法有很多種,有人說筆仙是每個人自己擁有的,並且有很多個,在詢問問題的時候,很多筆仙會搶著筆說話。也有另一種說法,筆仙是接由筆為媒介,附身召喚的靈體。然而畢竟神仙降臨的概率是很小的,所以附身在筆上麵的往往都是遊魂野鬼,因此出現了召喚之後必須將筆仙送走的說法,不然會壞事連連。
王小明走到了陶晶的桌子旁,看到已經合上了筆記本的陶晶在紙上沙沙地寫著一些自己看不懂的東西,好奇地問道:“你在紙上寫些什麼呢?”
陶晶興奮地眨著眼,飛舞的筆沒有停下。“玩過‘筆仙’沒,我想用它算算這次考試誰是我們班倒數第一!”
“哦,原來你寫的是我們班同學的名字。”王小明認真地看著紙上的名字,心裏升起了一種異樣的情緒。自班同學的名字都不能一眼就認出,這是不是很遜?
“陶晶,我不是很想玩。”
筆終於停下了,陶晶睜著大大的雙眼看著王小明,似乎有些失望。“怎麼啦,隻是玩玩。”
“感覺很無趣。”王小明的話剛一說完,看到了陶晶掃興的表情,立刻後悔了。“隻是,玩玩也可以的吧。”
“那好!”陶晶的眼睛亮了起來,將凳子放在了寢室的正中間,兩人蹲在瞪著的兩側,手裏緊緊得握著那根圓珠筆。
寢室裏安靜得很,自水龍頭落下的滴滴上顯得十分的響亮。
陶晶的嘴角仰起一抹笑,正兒八經地念道:“筆仙筆仙,我就是你的今生,若你還想和我再續前緣,請回答我的問題。”
王小明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手上,手未動。若是一直不動,陶晶該說是自己不夠誠心造成的吧。王小明內心偷偷歎了口氣,跟著默念“筆仙筆仙,心誠則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