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駁殼槍在上個世紀的歐美軍隊中並不常用,原因就是駁殼槍跳彈嚴重,連發精度低,而且做工複雜,導致其生產成本太過高昂;對於歐美軍隊而言,這種槍械當做手槍來用尺寸太大,當成衝鋒槍來使卻又很難控製其槍口上跳的毛病;另外,駁殼槍如果要全自動射擊的話,就需要提前將木製槍匣組合到槍身上作為槍托使用來控製槍口上跳,但是這太過於操作複雜,還攜行較難,畢竟扛著這麼個大玩意兒上戰場,絕對不夠折騰的。
當然了,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關鍵是在那個時代中,伴隨著由於科技進步而導致新式武器的發明與出現,完全體的衝鋒槍與稍後出現的全自動步槍完全取代了駁殼槍那點可以相比普通手槍所擁有的優勢,而歐美的軍隊因為有足夠的衝鋒槍和機槍,用到手槍的機會很低,所以他們對手槍的需求方麵主要是殺傷力、可靠性和小巧的外形,也就導致了他們並不會太經常使用駁殼槍。
當時使用駁殼槍最廣泛的隻是華夏——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鑒於戰爭的教訓,西方國家限製了對發展中國家出口武器的限製,連發步槍類的武器不允許進入發展中國家,然而在當時駁殼槍並不在此限,所以華夏就進口並自己生產了大量的駁殼槍,來彌補自身自動化火力的不足;駁殼槍的自動射擊設計恰好能彌補本應衝鋒槍承擔的火力空白,所以才會被華夏的各方軍隊廣泛地被當作衝鋒槍來使用,並且這種手槍的子彈容量大,殺傷力也強,遠比隻能自殺或者殺自己人的勃朗寧手槍要好得多,由不得華夏各方勢力中的官兵喜愛。
駁殼槍由於火力強大與槍口較短,導致它在射擊時槍口跳動比較明顯,一般隻能連開二槍,第三槍時的子彈基本上就打不著人了;但在長期的實戰中,華夏的官兵們自然而然地將這個問題改善:采用橫手持槍——這樣的話,無論槍口怎樣跳動都是在水平方向,命中率就會自然提高。相對而言,華夏的土匪們是最有創意的,比如鳳凰三點頭,七點梅花槍之類的開火方式可謂是數不勝數......也許毛瑟公司在開發此槍的時候,也不會想到會有人將他們的手槍發揮得如此淋漓盡致吧......
由於眾所周知的後勤補給壓力與目前的生產強度,馮龍德也沒奢望自己的武器工廠能大批量生產德式的衝鋒槍和與之配套的海量子彈,能有駁殼槍這種大威力手槍也不錯了:當初在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中,駁殼槍可是大顯身手,而手持駁殼槍與毛瑟步槍的華夏德裔軍人就是其最為鮮明的形象,馮龍德初中時的語文課本與曆史課本上就有這方麵的圖片,好像政治課本上也有......
這一批駁殼槍直接被馮龍德一聲令下後下發給了條頓戰斧遊騎兵作為新的列裝武器,讓他們除了利用騎矛、戰斧與圓盾作為重裝遊騎兵與重裝步兵之外,還可以利用駁殼槍在中短距離充當重裝手炮步兵與手炮騎兵(駁殼槍作為手槍來說太大個,說是手炮也不是太誇張),使他們的戰鬥能力與戰略用途更加強大與多樣化;除此之外,馮龍德給武器工廠那邊也下了新命令,準備技術還原並開始生產魯格手槍,這種軍用半自動手槍將會作為勃格霍爾步槍兵的副武器,並且武器工廠還要繼續生產第二批駁殼槍,好及時給勃格霍爾長槍兵與勃格霍爾雙手劍士進行列裝,進一步提升他們的整體戰鬥力與戰場生存力。
而之所以讓勃格霍爾步槍兵裝備魯格手槍作為副武器、而其他勃格霍爾部隊與條頓戰斧遊騎兵裝備駁殼槍作為副武器,也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