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又打人了(1 / 2)

早上的例會,方傑被應邀列席。

這倒不是吳清廉邀請的,雖說前天下火車時吳清廉口口聲聲說要方傑也參加例會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但那隻是說說而已,真讓方傑參加例會,他憑什麼?又有什麼資格?吳清廉巴不得搞一言堂直接剝奪其話語權和爭辯權,又怎麼可能請他參加例會呢?

所以事實上,方傑是受李彥江邀請列席例會的,更準確點說,是規劃局的馬副局長逼著李彥江點名讓方傑參加的,當然話又說回來,李彥江也未必是被逼無奈,而是將計就計準備等著看好戲罷了。

例會之前,方傑聽從了張亮的建議,找到跟他不對路的石燕把項目的事情說了一下,對方自然沒想到方傑居然會把這塊蛋糕分給她一塊,當時很是詫異且懷疑地盯了方傑老半天,確信對方的確是很有誠意後,雖沒當場表態,但似乎看著方傑的眼神也比以往要和善了一些。

例會開始後,李彥江先是作了一番簡短的介紹和歡迎詞,表示歡迎馬副局長能在百忙之中來院裏視察工作,隨後,也沒聽從馬英明的“領導指示”宣布對方傑的處罰決定,而是直接將話語權完全交給了馬英明,讓對方去當這個冤大頭。

對於李彥江耍的小滑頭,馬英明是既生氣又無奈。

畢竟要說起來,市規劃院的確不是他分管的下級單位,裏麵的人事問題他既不方便插手,也沒資格插手,而且理論上他和李彥江是平級的,都是正處級別,但不管怎麼說,他好歹也是局裏的領導,實際上還是要大半級的,所謂不看僧麵看佛麵,李彥江玩的這一記推手實在是太不給他麵子,太不把他這領導當回事了。

可是沒辦法,李彥江不給麵子,他也無可奈何,隻能自己親自挑大梁衝鋒陷陣了,一開口便是將矛頭直指列席會議的“毛頭小子”方傑:“上周末,我們院的一些同誌參加了市人事局組織的全市事業單位錄用考試的監考工作,期間有個別年輕同誌目無紀律、大鬧考場,還毆打考生巡視員,在社會上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一聽這話,全場嘩然一片,有些人其實已經聽說了這件事了,但那隻是道聽途說,不知道具體犯事的人是誰,也不清楚具體情況,如今聽馬英明這麼一說,眾人這才恍然大悟,驚訝地意識到難不成那大鬧考場的人其實就是我們院的?

便在這時,馬英明的目光已經盯住了方傑:“這也就罷了!當天晚上,這人還喪心病狂地找到其中一名考生及其家長進行打擊報複,重傷考生家長,其行為已經嚴重構成犯罪!”

順著馬英明的目光,眾人紛紛將目光聚焦到了方傑身上,不用說,現在傻子都知道這事是方傑幹的了,心下幸災樂禍的同時,卻也被方傑的瘋狂弄得有些惻然,心說這可是隻有瘋子才幹得出來的事情啊,看著方傑年紀輕輕斯斯文文的樣子,還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此時方傑卻是吊兒郎當地坐在那裏一言不發,反正這種顛倒是非黑白的事情他最近已經遇到不少了,吳清廉是這樣,那幫考生是這樣,現在突然冒出來的這個馬副局長也是這樣……唉,反正都見怪不怪了,不值得浪費什麼感情了,我今天就坐這兒聽著,我倒是要聽聽你們這些人能唱出什麼大戲來!

見方傑一副有恃無恐也不爭辯的樣子,覺得尊嚴受到了挑戰的馬英明當即也不再保留了,隔著老遠指著方傑怒道:“你!就是那個叫方傑的吧!?今天我來下麵視察,就是專門為了你的事情來的!你為什麼要大鬧考場毆打考生和考生家長?啊!事後你為什麼還要找他們報複?啊!知不知道你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啊?你也太不像話了!”

這會兒本來想保持沉默的方傑卻是忍不住出聲了,隻見其一邊冷笑著,一邊不懷好意地盯著對方指著自己的手指道:“那天晚上那名考生家長也是這麼指著我的,結果被我弄斷了……哦,對了,之前被開除的陳濤也是這麼指著我的,手指也斷了。馬英明,馬副局長是吧?你再這麼指著我,信不信你的手指頭也會斷掉?”

一聽這話,除了知道方傑一點底細的李彥江和石燕,在座其他人都傻眼了。

如此特立獨行目無領導,而且還明目張膽地出言威脅,說真的,他們還是頭一次遇到這種事這種人,這會兒很多人才恍然大悟,敢情陳濤的手指頭不是被誤傷的,而是被方傑直接給掰斷的,說好聽點這也太牛逼叉叉了,說不好聽點,這人簡直就是無法無天了!

李彥江此時也在苦笑不已,他實在沒想到方傑居然會表現地這麼直接,這實在不符合他對方傑的認知,在他看來,方傑脾氣直是直了一點,但其實是很深諳官場之道的,知道如何妥協如何才能自保並獲取利益最大化,可現在方傑的這種行為實在是太衝動太不明智了,畢竟搞鬥爭最好的策略並不是正麵衝突,而是背後算計。

石燕則是一臉的詫異,她也是剛剛才知道方傑不僅在出差時跟吳清廉鬧了很大的矛盾,回來後居然也沒消停下來,跑到事業單位考場裏大鬧了一場,能幹出這種事情的人,她也不知道該如何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