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成功的商人總會被認為有不同於凡人之處,也常被認為即使他們不太關心別人也是應該的。

所謂"優秀的公司領導"給人的印象,約可分成兩大類:

(1)以個人的能力大幅提升業務的人,

(2)活用眾人的能力來大幅提升業務的人。

像藝術家、研究人員、從事專業相關工作者、個人性運動選手等均屬於(1),而(2)則有公司領導者、優秀的政治家、球隊經理及教練等,換句話說,這類型中以領導者居多。

類型(1)以個人的能力令世人矚目的人,不論是藝術家或是研究人員,他們對於某方麵所欠缺的關心或能力,往往與其擁有的特殊才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比方說因為厭惡與人相處,所以能夠大半輩子都躲在房裏寫稿的小說家;因失語症而有異常的言語感受,因而在詩詞的領域中發出光彩的詩人;因對日常生活毫不關心而成為發明狂的研究家等等。討論才能與異常性之間的關係,其實就好像討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般,而這群人正屬於"似乎可以理所當然不關心他人"的那一群。

可是類型(2)就不同於前麵所說,隻要你是領導人物,首先你一定要能非常關心周圍的人。不管是公司中的幹部或是運動總教練等,都是必須具備有相當的人際觀,並能掌握人心的人才能勝任。

由此可見,除了那些可以完全不理會人際關係,隻是獨自與世隔絕般地工作的人之外,其他人是沒有資格"理所當然可以不關心他人"的。

自我表現欲極強的人不僅往往太過於追求"初始效果",而缺乏為對方設想,而且當被他人指出時,也不肯坦然麵對。這種人除非具備有能彌補此方麵缺點的特殊才能,否則將很難於在組織中出人頭地。

其實自我表現欲和其他的欲望一樣,都是巨大生命力的表現,要是完全沒有這樣的欲望反而也不好,所以重點應該是在於如何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