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的春季總是溫和潮濕的,這個特征在今年體現的尤為明顯。撲麵而來的空氣總是帶著一股濕氣,仿佛可以看到一顆顆的小水珠在空中漂浮著。
莫蕭推開窗子的一瞬間,雨後好聞的泥土味便迎了滿鼻。她雙手撐在砌著紅磚的窗台上,身體稍稍前傾著,看著窗根底下的一小叢野花就那樣發起了呆。來費城已經將近一年了,一年的異鄉生活足以將一個人磨練得平和淡然,也足以讓她將一些事情慢慢淡忘。當年出國時的衝動和決然仿佛都是發生在另一個人身上的過去時光,現在再想起來莫蕭隻覺得陌生的心慌。
屋子外的草坪上不知道什麼時候跑來一個白人小男孩和一隻小狗,時遠時近的嬉鬧聲拉回了莫蕭的思緒。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傷感些什麼,當年逃離般迅速出國的人,不正是她嗎?
莫蕭抬頭看看時鍾,決定做一頓豐盛的午餐來幫助自己趕跑這些惱人的情緒,這也是她這麼多年來堅持保留下來的為數不多的習慣——用吃東西來調整情緒。正準備往廚房走時,放在客廳沙發上的手機“嗡嗡”地震了起來。看到來電顯示是“小瑾”,莫蕭眼睛裏閃過一絲無奈。本不打算接,但手機那端的人似乎沒有掛電話的想法。
她剛一接聽,就被手機那端的大嗓門震得立刻把手機從耳旁遠離。“嘿,死蕭蕭,你可終於接電話了!我還以為費城好得你都不想認我這個閨蜜了呢!”
語氣裏的熟稔讓莫蕭不禁彎了嘴角,“呦,看你這話說的,我哪敢啊,忘了誰也不敢忘了我姐們啊!怎麼樣?最近過得好麼?”
話音剛落,就聽到那邊的梁瑾哽咽著說:“你還知道問我過得好不好?都已經一年了,蕭蕭,你還是忘不掉嗎?回來好不好?一年來你連過年都不願意回來,不讓我告訴他們你的位置,其實他們……”
“好了,小瑾!”莫蕭蒼白著臉打斷了梁瑾,拿著手機的右手不覺地用力,像是在努力地忍著什麼,“我不想聽關於他們的消息。這裏很好,我沒有忘不掉什麼,我隻是習慣了這裏的生活。”
“蕭蕭,我再過兩個月就要結婚了。伴娘的位置還給你留著呢,你要是不回來參加我的婚禮,我就逃婚去費城找你,你養我一輩子啊!”
莫蕭也知道自己剛剛的語氣有些生硬,畢竟對象是從小在一起長大、彼此知根知底的閨蜜,聽著梁瑾明明抽泣著還裝著撒嬌的話,也就不由得軟了嗓音:“好啦好啦,哪裏敢讓梁大小姐逃婚來找我,你未婚夫還不撕了我?等我把這邊的東西收拾收拾就回去好不好?伴娘我當定了,要替我準備禮服哦!”
梁瑾這才滿意地說了“拜拜”。掛了電話,莫蕭輕輕地靠在沙發上,覺得有些疲憊。但還是強打起精神開始計劃收拾行李和向畫室請假的事。
兩天後,莫蕭已經一切收拾妥當了,也向畫室請好了半個月的假。老板adam問起時,莫蕭也隻是說在中國的好朋友要結婚了,她回去當伴娘,請假期間畫稿保證會按時發到編輯那裏,請老板放心之類的話。莫蕭是一個插畫師,平時主要是幫雜誌畫畫插圖,閑暇時間也教幾個小孩畫畫,所以兩個月的假期並不是很難。倒是adam看起來對她的回國似乎很感興趣,問了好多關於她家鄉的事。
出了畫室,莫蕭才有種強烈的感覺:她真的要回國了,即將回到那個闊別了近一年的家鄉。本來她並不打算提前這麼多天回去,無奈梁瑾每天一個電話監督她的收拾進度。磨不過閨蜜的催促,莫蕭還是妥協了。
下午兩點的飛機,莫蕭獨自拖著行李箱上了飛機,就像一年前獨自來到費城那時一樣,灑脫又落寞。
剛下飛機,莫蕭就微微紅了眼眶。一路上鼻尖滿是家鄉的味道,心情也不由得愉悅起來。機場通道兩旁擠滿了來接機的人,莫蕭正在心裏暗暗慶幸自己不用費力地在大批人群中尋找來接自己的人,就聽到右側人群中傳來一聲,“蕭蕭!”轉身去尋找,果然是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