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變態的心理,往往也是由仇恨造成的。再者,你所說的變態殺人,通常表現為連環殺人案,且犯罪手法存在驚人相似,而陳洲之死應該是個案,不符合這一特征,變態殺人的可能性並不大。”葛菲繼而說。
“不要忘了,就在不久前,陳洲之子陳同昊被害,凶手也是在陳同昊已經死亡的情況下,又將其屍體投入了水缸,雖然手法細節不一樣,但反應出的凶手心理特質,還是存有相同點的。”趙鑫又說。
“如果殺害陳洲的凶手,與殺害陳同昊的是同一人,那事情就更明顯了。試想,凶手接連殘忍殺死父子二人,並都對其屍體有所動作,難道還會與他們毫無仇怨嗎?這道理上講不通。”葛菲繼而說道。
“還是那句話,我們又繞回原點了,無論怎麼分析,陳洲的死亡,都與凶手的仇恨分不開。”趙鑫做了小結。
“趙鑫說得沒錯,即便最大限度地去推理挖掘,最初的結論,仍舊不能去推翻。”付延青進一步確認到。
“如此看來,問題出在第二條結論。”葛菲接著分析,“根據靈山地形的特殊性,我們推斷出,殺害陳洲的凶手,一定隱藏於三類群體之中:當日途徑靈山的路人,修建清宮城的建築工人,精神病院內的人。”
“這已經很全麵了,除了兩個裝有監控的山口,進出靈山別無其他通道,而在案發當天,凶手一定是出現在靈山的。所以說,要麼凶手一定會出現在當日的監控錄像中,要麼,凶手就是長期處在靈山的人。”趙鑫開始分析。
“會不會……凶手是提前一天甚至兩天進入到了靈山,繼而窩藏在案發地點附近?專門守株待兔等著陳洲自投羅網?而在案發之後並沒有逃離,而是躲藏在靈山內?”葛菲提出了另一個可能性。
“不可能。”旋即,趙鑫就否定了葛菲的猜測,“案發之後,我們不僅查看了當天的監控錄像,還將前一周內監控錄像全部調了出來,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人。想想看,凶手也是人,總不能在案發現場蹲上一周以上吧?!還有,凶手行凶後總要離開,這同樣躲不過監控。如果凶手不選擇離開,那麼,就隻有兩種選擇,或是隱匿在靈山內,或是混入清宮城和精神病院。而在案發之後,我們也對整個靈山展開了搜尋,靈山其實是個大的丘陵,搜尋並不複雜,沒有發現可疑痕跡。還有,清宮城和精神病院也沒有收容或隱藏任何外來人員,如此說來,凶手總不會是個隱形人吧?”
“照這麼分析,第二條結論也不能推翻,凶手逃不開這三類群體,我們再次繞回原點了。”葛菲顯得有些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