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取火不求神(1 / 2)

最初,原始社會的人類好像野獸一樣,一群群的住在深深的洞穴中。他們采集植物的根莖和野果子,捕捉小動物,靠生吃這些東西過日子。那時候,原始人和大自然鬥爭的本領還很小,他們常常挨餓,還要躲避猛獸的傷害。實在弄不到食物的時候,甚至還會發生人吃人的事情。原始人並不甘心過這樣的苦日子,他們認識著周圍的世界,增強自己改造自然的本領。生活也在改善著,不過實在慢得很,幾千年、幾萬年也看不出什麼大的變化。

可是,自從原始人發現了火,又學會使用火以後,他們生活的麵貌就改變得比較快了。火對人類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這一點從許多古老的傳說中也能看出來。中國古代流傳著燧人氏鑽木取火教人熟食的故事。希臘神話中也有一個給人類帶來光明的神,他叫普羅米修斯。

傳說,是普羅米修斯從主神宙斯那裏盜取了天火,送給人類以後,人類才學會了用火。普羅米修斯卻因此觸怒了宙斯。宙斯吩咐威力神和暴力神,用鐵鏈把他牢牢地鎖在高加索的懸崖絕壁上。每天派一隻鷲鷹去啄食他的肝髒。可是,肝髒無論被吃掉多少,馬上又長了出來。普羅米修斯忍受著無休止的痛苦,始終不肯屈服。後來,力大無比的英雄海格立斯射死了鷲鷹,才把他解救出來。

這是一個神話。火當然不是普羅米修斯從天上偷下來的。自然界本來就存在著火。但是,在一百多萬年以前,火還是一種使人類祖先感到害怕的自然現象。普羅米修斯為人類取火的神話,反映了古代人對於認識和掌握火的渴望,表現了他們對英雄無私無畏精神的崇敬。

人類是在和大自然的長期鬥爭中,學會使用火的。

起初,原始人吃夠了火的苦頭。大火燒毀了他們生活的森林,害得他們四處奔逃。有不少人甚至葬身火海。但是,壞事也能變成好事。一場大火過後,原始人找到許多燒死的野獸。他們毫不費力地填飽了肚子,還有了一個重大發現:烤熟的肉比生肉好吃得多。火的餘燼使人感到暖烘烘的,大家都舍不得離開它。

火能取暖,這是人們對火的又一個認識。這樣,年紀大的人試著把火種引進山洞。他們慢慢懂得,把火種放到枯枝敗葉上,會燃起更大的火。丟進去的柴越多,火燒得越旺。火堆使陰冷的洞穴又暖又亮。更使原始人驚喜的是,有了火,和人類搶洞穴的野獸也不敢闖進來了。

人類就這樣逐漸學會了用火取暖、照明、燒烤食物和驅趕野獸。世界上最早使用火的人,是生活在大約170萬年前的中國元謀猿人。1965年,幾位年輕的地質工作者在雲南省北部元謀縣,發現了這種猿人的化石和他們燒剩下的大量的炭屑。原始人在使用火的時候,也逐漸學會了保存火種。50萬年前的北京猿人已經具有管理火和保存火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