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夙是個孤兒,她自打生下來就沒見過父母。
做過乞丐,洗過盤子,打過小工還跑過龍套,現在在一家甜品店裏做冰淇淋。她一直認為自己挺厲害的,這個拚爹拚娘的社會她沒爹沒娘也沒缺胳膊少腿健健康康的長到了20歲。這一路雖然跌跌撞撞,但她就像野草一樣,今天撥了明天又長了出來。
她唯一的朋友是她做冰淇淋的時候認識的張致,一個高高帥帥的大男孩,她每天會給張致講自己的人生曆程,講自己跟其他乞丐打架搶地盤,講自己跟野狗搶包子狗咬她她也咬狗,講自己每天累了就在橋墩下麵躺著蓋著一個好心的大嬸送她的棉被,講自己洗盤子的時候從來沒摔破過碗,講自己跑龍套的時候遇見過某個大明星…張致每到這個時候就坐在旁邊靜靜的聽,他看著秦夙講這些故事時候亮晶晶的眼睛,覺得自己的心總是砰砰亂跳不受控製,他看得出來秦夙不是在抱怨,她在炫耀,她覺得這些是她寶貴的財富,張致覺得自己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瘦瘦小小的秦夙長成了他心裏的野草,越長越高,他一拔第二天又冒出了嫩綠的幼芽兒。
他終於知道自己愛上她了,愛上就要擁有。
秦夙收到了張致的表白,她有些慌,要知道20年來她從沒有慌亂過,從沒有。她覺得快要窒息,那個一直安安靜靜的大男孩對著自己說愛,對著自己說“小夙,我們在一起好不好”的時候,她開始了人生的第一次逃跑。
人就是這樣,在陰暗的泥沼裏生活了太久,當太陽照進來的時候總歸是不適應的。
秦夙像一隻上下紛飛的小鳥在大街上橫衝直撞,她想起來了那個曾經教她讀書寫字做人做事的大叔,她的名字就是大叔給的,從她10歲開始每天撿完垃圾或者打完工就會去大叔那裏聽他講課,大叔住在破巷子裏,可秦夙覺得他是個厲害的人,什麼都懂什麼都會也什麼都教給了她。直到秦夙長到了18歲,大叔在一個夜裏消失了,連句再見也沒有。
張致的表白像是一根導火索點燃了秦夙心裏的不甘,她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一而再的被丟下,更不相信自己不會被丟下。那個瘦小的人兒在大街上不知疲憊的狂奔,她一直朝著太陽的方向奔跑,以一種決然的姿態。
張致在後麵追著,他看見她和一輛大卡車迎麵相撞,那個狂奔著的小人像一隻斷線的風箏飛了十幾米遠,被後麵來不及刹車的小車壓了個粉碎。
秦夙安靜的閉上了眼睛,她甚至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