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
早幾年前就說過,一旦要給你寫信,就意味著咱們之間的姐妹情分要結束了。你曾發誓永遠不想見我這個妹妹。我也發誓,沒有你這個姐姐。可是,你怎麼就不理解,生我養我者爹娘也。為了爹娘能擺脫厄運,去給別人當小老婆,我認了。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犧牲,值得的。在你看來,我是殉葬品,無人為我唱挽歌,我也認了。
事實證明,你是對的,我與一個遺臭萬年的漢奸、資本家為伍,自己淪為一個地主婆,這是咎由自取。我隻能吞下這顆苦果。反過來想想,總算對得起死去的父母了,也算瞑目的。
終於給你寫這封信,並不是要向你懺悔什麼,也不是要哀求你什麼,而是有一個最大的憾事。我死後會拋下一手帶大的春靄。孩子現在還小,剛剛懂點事情。許多事情他都蒙在鼓裏。他長大後,應該明白自己的身世,應該得到比我幸福的人生。
雖然我有你和子秋兩個姐姐,但從來不在一起,從未得到過你們的關愛和照顧。幸運的是,我得到了這種愛。給我這種姐妹深情的就是靄靄的母親。在這個舉目無親的村子裏,她像姐姐一樣幫助我,愛護我,撫慰著我破碎的心靈,讓我感受到這個冷酷的世界上,仍有些許人間的溫情。
我倆都是女人,有著所有女人都該有的追求幸福自由的權利。她始終理解、支持我的追求。我得到過男人的真愛,我很滿足。她在追求,我也理解她,支持她。正因為有這種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在這個封閉禁錮的村落裏,才像人似的生活了這麼些年。我倆追求的結果,都是走向死亡,但其性質是不一樣的。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的追求是不會有結果的,隻求過程而已。狠心將肚裏的生命和我一起結束,是怕他出生後,也不會有好的結局,隻好做出了殘忍的選擇。而靄靄的母親,丈夫早已去世,為什麼必須永遠守寡?她應該有結局。她的選擇是對的,因為孩子的生父是共產黨人。現在,共產黨勝利了,他們的後代應該得到應該得到的。你是共產黨人,而且是共產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寫到這兒,你該明白我寫這封信的原因了吧。是的,我的目的就是拜托你給孩子一個名分,不能讓他不明不白永遠被人罵做“野種”。
靄靄的生父姓陳,人們都叫他大陳,在龍頭廠做工。他是東北人,怎麼到這兒來的,又怎麼成為共產黨的,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靄靄的生母叫玉娟,他倆是怎麼認識相愛的,我也不十分清楚。他倆常常在我家的屋後約會,孩子大概就是那時候懷上的。
寡婦懷孕,在村裏是犯忌的。靄靄的奶奶大字不識一個,卻是個頑固的封建禮教的捍衛者。她不能容忍自己的媳婦重新腆起肚子。玉娟極力抗爭,婆媳倆鬧翻了天,像仇人似的,沒有辦法,玉娟一段時間隻好住到我家來。
村民們的日子是清貧的,玉娟也不例外,挺著肚子仍然要在田裏幹活。村裏的閑言碎語更像一塊大磨盤,沉重地壓在她的身上。大陳時常安慰玉娟,等革命勝利了,一定會給她名分的,可在當時,大陳連自己的性命都很難保得住,怎麼能娶她為妻呢?玉娟堅定地表示,沒有名分也認了。
這就是愛情,讓我感動得大哭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