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的問題上,尼采表現出強烈的非道德主義和非理性主義。他認為,美是超越道德的,是生命的本能活動。同樣,對審美者來說,美是感覺和體驗,而不是理解和思考。“夢”和“醉”是美的基本狀態,也是藝術創作和審美存在的基本前提。
夢是藝術的美麗外觀,“這是一切藝術的前提,也是部分詩歌的前提”,有藝術氣質的人總是通過夢來闡釋現實,並在夢中體驗人生的酸甜苦辣,“這是一個夢!我要把它夢下去!”因為夢境比現實更真實、更完美,人在夢中更投入、更動情、更純粹。它能彌補現實的缺憾,它能抑製心靈的創傷。人在夢幻中體驗到超現實、超功利、超自我遊戲之美、靜觀之美。這就是日神的功能和作用。
“醉”是酒神狄奧尼索斯的一種生存狀態,是人的原始生命的自然表現,是激情、是放縱、是瘋狂、是亢奮、是痛苦、是狂喜、是迷狂、是陶醉、是毀滅、是再生,它在本質上體現著“生命力的提高和充溢”,是對生命意誌的表達和對生命的肯定。人在瘋狂的舞蹈中忘卻人生的苦難,使生命處於徹底解放的狀態。
在《偶像的黃昏》中,尼采進一步從生命的角度理解醉。他認為,醉是任何一種審美行為或審美直觀得以存在的前提,它調動了人整個身體技能的敏感性,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舞蹈就是“醉”的形態之一,健壯的身體和柔韌的肢體表達著人的內在生命的癲狂和衝動,它是力量、美與和諧的統一。醉有各種形式,首先是性衝動的醉,這是一種最古老、最原始的醉,也是生命中最強烈的衝動,一種暴力,一種征服,一種激情爆發,一種宣泄的渴望,一種在死亡和毀滅中再生的快感,一種占有,一種貪婪,一種支配的欲望,一種強力感的滿足。除此之外,醉還表現為酷虐的醉,破壞的醉,因自然而醉,人為的醉(利用麻醉劑之類的藥物),意誌的醉等等。
尼采把醉引入日神和酒神之中,在《悲劇的誕生》中,日神代表著夢,與酒神的醉相對立,而在《偶像的黃昏》中,二者卻在醉中得到了統一,這說明,醉在尼采那裏是一個比夢更高的美學感受。盡管如此,在尼采看來,二者的醉態還是有所區別的。“日神的醉首先使眼睛激動,於是眼睛獲得了幻覺能力”,而酒神的醉卻是全身的“整個情緒係統的亢奮”,同時也就調動了他的全部的表現手段,在暗示中通過對變形的反映非常敏捷地進入各種角色。“音樂是情緒的總激發,又是音樂的總釋放”,建築是偉大意誌的醉,偉大風格的建築,表達的是“最高的力感和安全感”“顯示出驕傲、對重力的勝利和強力意誌”。
尼采不同意“為藝術而藝術”的口號,認為,如果從反道德的角度說,它是對道德在藝術中的作用的一種反動,就是說,我們“寧肯全無目的,勝於有一個道德的目的”。但是如果由此否認藝術的所有目的,那就如同“一條咬著自己尾巴的蛔蟲”,隻能在自己的身體上兜圈圈。其實,在尼采看來,藝術隻有與生命相聯係才有意義,“藝術是生命的偉大興奮劑”,它不僅表現生命的美,同時也表現生命的醜。
最後,尼采還特意談了美育問題。他認為,美不是偶然的,除個人的生命力外,還與種族、家族和後天的努力有關。“人必須為美奉獻巨大的犧牲,必須為之做許多的事,也放棄許多事。”在個人的美學修養中,“必須愛美甚於愛利益、習慣、意見、懶散。最高原則:人獨處時也不能馬馬虎虎。”美的訓練“必須首先開導軀體”,言談舉止要“符合有意味的、精選的姿勢”,貴族的氣質、優雅的風度是從軀體、姿勢、飲食、生理學等方麵開始做起,而不是從所謂的“心靈”做起。再之,隻有在偉大的民族、種族和家族,才可能產生美的人,它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
尼采的鐵錘開始朝偶像砸去,古今中外概莫能免,蘇格拉底、基督、盧梭、康德、席勒、叔本華、瓦格納等等,凡是被曆史和現實的人捧為偶像的,凡是不符合他的思想原則的,一個都不能少,統統用鐵錘砸得粉碎。例如,他對盧梭就特別反感,他說,盡管我和他都主張返回自然,但我的自然是人的生命本身,而盧梭的自然則是大自然;尼采尤其反對盧梭的平等觀,憤然疾呼“給平等者以平等,給不平等者以不平等”“決不把不平等者拉平”。這才是真正的公正的呼聲。至於盧梭倡導通過暴力革命獲得平等,尼采更是反對,認為“賤氓”革命和當政,會帶來更大的不平等和流血。在批評偶像及其他們的思想時,尼采不乏機智和幽默。如:
聖人說:“你不應說謊。”尼采說:“我的哲學先生,要謹防說真理。”
“任何人的花費歸根到底不能超過他所擁有的,個人如此,民族也如此。”
“藝術有權做純粹的蠢事。”“純粹的蠢事使人複原。”
“罵人對一切窮鬼來說是一種滿足。”“自由主義就是使人類畜群動物化。”
“人們不在‘愛情’的基礎上建立婚姻,——而是把它建立在性衝動、財產衝動(女人和孩子是財產)、統治衝動的基礎上,最後這種衝動不斷為自己組織最小的統治單位——家庭,需要孩子和後嗣,以便也在心理上保持權力、影響、財富的一個已達到的尺度,以便為長期使命、為世紀之間的本能團結預作準備。現代婚姻已經喪失其意義,——所以人們廢除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