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搬家了(1 / 2)

買了新房本應該是個令人高興的事,可嚴小夏現在就像是吃了死蒼蠅一般,堵的滿心的惡心。

待英慕華采購回來,嚴小夏隨意的看了看,就央著他送她回客棧。

英慕華雖然不解,不過也沒多說什麼,將東西放下,叮囑了幫忙的工人幾聲,就帶著嚴小夏回了客棧。

歇息的時候,嚴小夏忍不住戳了戳英慕華:“那房子……能退不?”

其實她心裏清楚,這話問的完全是廢話。

看著英慕華搖頭,她又忍不住建議:“不如我們把房子賣了,到城裏來住吧。”

英慕華這才覺察出嚴小夏是認真的,他不解的挑挑眉,搖頭道:“你明知道我們買不起城裏的房子……”

“不用買,典房住。”嚴小夏立即熱切的建議,嘰裏呱啦的把自己理解的典房住的好處講了一堆。

英慕華搞不明白嚴小夏到底在想什麼,之前是非要買房子,現在買了房子了,她又要去典房子住,這書上說女人善變果不其然。不過他可不打算陪著嚴小夏發瘋,便慢悠悠的說:“典屋也需要銀兩,我們沒有那麼多了……”

還不等他話說完,嚴小夏從枕頭下掏出所生不多的首飾,一股腦的塞給英慕華:“把這些東西都當了吧,錢不是問題!”

英慕華的臉立刻就拉了下來:“你想做什麼?”

嚴小夏馬上意識到自己又刺傷了麵前那男人的自尊心,急忙亡羊補牢道:“我,我是為了我們……”

“不要想東想西的了,再過三日我們便搬回家了,你將東西收好!”英慕華冷冷的推回嚴小夏手中的東西。

“可是……”

“我覺得那個地方蠻好,沒必要非住城裏。”

嚴小夏傻了眼,沒想到英慕華的態度那麼堅決,她搞不懂,那個地方到底有什麼好。

不過嚴小夏有個特點,那就是識時務,說的好聽點是隨遇而安,說的難聽點就是得過且過。

鬱悶了大半夜,她最終也想開了,權當那房子是城郊別墅了,21世紀的人們不都是在城郊或者哪裏的買便宜的房子,大肆裝修一番,然後再買輛車代步麼?兩樣的花銷加起來,也比在城中心買房子花的少,日子還過的舒坦。

第二天英慕華要離開的時候,嚴小夏再一次堅定的將首飾塞給了英慕華:“這些東西我不稀罕,我隻希望自己能過的舒坦。我要我們的家滿滿當當的,有最漂亮的床,最溫暖的被褥,最舒服的浴缸……呃不,浴桶?……總之,既然我們將在那裏住下去,我希望那裏看上去要有個家的樣子。”

本來要推開嚴小夏的手變得猶豫了,嚴小夏趁此機會塞給他一個甜棗:“我總是覺得,戴上我的男人給我買的首飾才是最幸福的。”

這樣說話會不會顯得她很不莊重?嚴小夏不知道。她隻知道說完這句話後,她自己抑製不住的臉紅了。不過效果是顯著的,令人滿意的,英慕華慢慢收回了拒絕的手。

“娘子說的是……”他低語,將嚴小夏那些小家當塞進自己懷裏,然後抬起頭,深深的看了嚴小夏一眼,“不過——那裏,塞的再滿,也不能謂之家,有你,有我,才是家。”

嚴小夏的心一下子就飄的不知道東南西北了,這個男人說的這句話,有情話的嫌疑,也有承諾的份量,倒讓她不知所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