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藥是指把藥物用在身體外表的皮膚、黏膜上而達到治療目的的一種給藥方式,通常是用來治療皮膚病。把藥用在身體的外表,並沒有進入身體內部去,似乎是很安全的。其實外用藥也照樣會引起全身和局部反應,有的反應還是比較嚴重的。因此,外用藥也應注意安全使用。
1.外用藥可以通過皮膚和黏膜被吸收,特別是發炎、浸軟、燒傷、破損的皮膚對藥物的吸收能力更強。身體大麵積被燒傷後,如局部外用藥物,吸收量很大。藥物吸收後與內服藥沒有區別了,其毒性及副作用便會使人出現中毒等症狀。
2.外用藥可引起局部過敏反應。這是藥物中的過敏原直接作用於皮膚上而引起的。如傷濕止痛膏貼敷於皮膚,常引起瘙癢、紅腫、出疹子,就是引起局部皮膚的過敏反應。
3.外用藥的刺激性直接作用於皮膚,引起皮膚發炎、灼傷、潰爛等非過敏性反應。
4.外用藥不易被皮膚吸收,故往往濃度較大、毒性較強、刺激性劇烈,故一般禁止口服,如不注意誤服後會引起嚴重後果。
5.為保證外用藥的安全使用,必須對症選藥,根據皮膚病的損害程度選擇適當的劑型。如急性皮膚病出現紅腫、水泡和丘疹時,應選擇洗劑或粉劑;如已大片糜爛和流水,則應選用水溶液濕敷,不要使用軟膏;如炎症已消退,有成片糜爛及少量滲液,宜選用糊劑;慢性炎症,皮膚幹燥、增厚、粗糙、變硬,宜用軟膏或乳劑等。另外,一般麵部、頸部、外生殖器及四肢屈側麵的皮膚對藥物敏感,嬰幼兒皮膚嬌嫩容易吸收藥物,婦女比男子皮膚藥物吸收性強。在選擇藥物時應先用低濃度的外用藥,可逐漸增加其濃度;對使用外用藥後出現反應者應立即停藥;外用藥必須有明顯的標誌,並保管好,使用前看好說明,切忌內服或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