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部和教育部2002年9月29日緊急通知
衛生部和教育部於2002年9月29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學校食物中毒的預防與控製工作。通知是針對近期南京等部分地區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接連發生、學校食品衛生預防與控製工作形勢嚴峻的情況,為確保廣大師生的健康和學校的穩定而作出的。通知中指出:
各地衛生和教育部門要通力協作,衛生行政部門要協助學校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衛生管理製度,督促其自覺履行、落實各項衛生管理製度。要加強對學校食堂與校園周邊地區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衛生監督,加大執法力度;同時,加強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銷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指導。要嚴把衛生準入關,按照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取消其不合格的生產經營項目,情節嚴重的,要堅決依法吊銷其衛生許可證。要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對學校領導和管理人員、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知識的培訓。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管理製度;要狠抓各項法規製度的落實,並根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衛生監督意見,改進食堂衛生工作,消除食物中毒隱患。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的學校和責任人,要按照食品衛生安全責任追究製度,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應進一步落實教育部2002年9月17日《關於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對學生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把食品衛生納入學生健康教育的內容,增強學生的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學校在進行消滅老鼠的愛國衛生運動中,要加強鼠藥的管理,不得使用含有敵鼠鈉鹽、氟乙酰胺等劇毒急性藥物,對滅鼠的藥餌要有專人負責投放和清理,避免誤食事件發生。
各地要嚴格按照《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和重大食物中毒緊急報告製度的要求,及時報告事故有關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情況。各地要嚴格落實食品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責任製,建立責任追究製度,對失職、瀆職的要嚴厲查處。